人声鼎沸中,楼越得知,汤玛斯二十五岁,四年前从荷官学校接受完培训,当过一年多荷官。 “为什么呢?” “看来,赌场对客人的尊重,胜过一般商场……”楼越感慨道:“不过,这也是为了更长远的利益。他们必须让玩家相信这里透明公正,才能让这个游戏正常运行。你得到的惩罚,是这场演出的不可缺少的一环。” 从普通荷官到资深荷官,在到监场主任,每次晋升机会最快也要两年,如果他很少出错的话。“但就算做到监场主任,每个月也只是不到两万澳门币。这种工作需要精神高度集中,对年轻人来说也是很累的。所以我离开了。早知道挣钱这么难,真该好好读书。” 汤玛斯笑着说:“可是我不是读书的料。” “读书很辛苦,当个赌徒容易得多,”楼越说:“不过输起来也很容易。你怎么看那些泡在赌场的常客?” “可手上的本钱多少,对结局会有一定影响吧?” 楼越顺着他的比喻问,不确定自己在说什么。 “你是个哲学家,汤玛斯,你比你想的要聪明得多。” 楼越把喝过的杯子放回另一个服务员的托盘,继续问:“那你有没有在赌场见过真正的赢家,就是说,只赚不赔的?” “我还以为你会告诉我关于某个赌神的传奇故事。” “嫂子,你找我?”谭啸虎大步越过楼梯,在楼上的书房里找到阿萍,后者正拿着一个鸵鸟毛掸子给房间里各种器物摆件和书籍仔细掸灰。 “我想跟你打听个事情,阿虎。你哥最近迷上的女人——” “什么女人,我不知道啊。嫂子你听谁说的啊?” 谭啸虎下意识地摇头,然后继续摇头,憨笑着说:“我哪里会知道。我不知道有这号人。” 前阵子,谭啸龙几乎每天晚上都不回家,这事不新鲜。新鲜的是,他身上没有浓浓的香水味,也没有那种拒人于千里之外和心如止水。他心情很好,爱说笑话,也不发脾气了,对于手下汇报的事情,好像不那么吹毛求疵了。 谭啸虎眼珠子快速地左右移动,试着给出一个最好的回答。 阿萍对这个回答并不意外。“阿虎,我帮过你多少回了?再说,我是爱吃醋的人吗?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个家。你们谭家。” 其实嫂子根本用不着担心。哥哥放在阿萍及其家人名下的资产,早就够她一辈子衣食无忧了。这么多年来,哥哥晚上在哪里过夜,从来不是阿萍关心的问题。但如果好几天不回来,哥哥总会给阿萍打电话说一声,所以手下人都明白,阿萍是谭家唯一的大嫂。 “阿虎你知道的,你哥以前很冲动,这些年他已经好很多了,”阿萍劝说似的对谭啸虎说:“这回不一样。我觉得不对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