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完电话,陈飘飘缩着脑袋噙笑往回走,见乐初手揣兜站在墙根儿,对阴影处道:“下雪了,不走吗?” “卧槽。”乐初侧脸暗暗骂一声,扫两眼她吸鼻子的样子,转身往回走。 “打了个电话。” “……就三分钟。” 啊?陈飘飘视线挪过去,懂了。 这可能是乐初这周请的第三十六个女朋友,也许,不会再有第三十七个。 她原来是个外贸公司的hr,就快不想干了,因为那个公司的高层就是她前妻姐,老板是前妻姐的老公。 陈飘飘和木星问她为什么就看上乐初了呢,李喻很文艺地说,如果自己是条鲤鱼,一直困在鱼缸里,现在鱼缸被打碎,她想尝尝海的滋味。 木星和陈飘飘也笑,可李喻没有,她认真又不认真地看了乐初一眼,喝热饮。 然而,那天晚上,淡水鱼又上了乐初的摩托车,说是因为下雪打不到车。 那晚回到家,洗完澡,她没拉窗帘,把香水放于床头柜,被子上搭了一件陶浸的外套,侧身抱着,在雪松不明显的香气里看窗外的雪。 眼巴巴地看着小雪珠越来越大,变作鹅毛大雪,纷纷扬扬地从落地窗前经过,天要亮了,明天将是自己从未见过的冬日的北城。 尽管隻呆了几个月,可自己已经喜欢上了北城的氛围,人们游荡在偌大的城市,忙碌而拥挤,像一片片漫无目的的魂,他们看到什么都不奇怪,因为打心底没有力气关心任何人。不像在新都,有人知道她爸爸妈妈是谁,她继父继母是谁,她那个同父异母的妹妹读几年级,还知道她妹妹说,跟她根本不熟,不算姐姐。哪怕陈飘飘从未对人言语过。 迷迷糊糊地睡着,8点就被闹铃吵醒,因为陶浸说,自己这周会回来得比较早,上午能到。 她穿着陶浸的牛角扣大衣,挺英伦的风格,有点长,正好包裹住她的手腕和指尖,如同被陶浸牵着一般。还没买过冬的鞋,仍然踏着一双运动鞋,细细的牛仔裤腿下是比雪还要白的脚腕,隐隐泛着红。 远远地瞧见陶浸过来,黑色的短款上衣搭配老爹款的牛仔裤,高帮运动鞋,oversize的外套里是低领口的黑色线衫,脖子很空,又空又白。 “怎么在这里?” 陶浸看她穿着自己的衣服,伸手扯一下衣兜,摇一摇,璨若星辰地笑。 她有点着急,瞄一眼树根下的积雪,有谱没谱啊?别给冻上了。 陈飘飘莫名有些想笑场,她清清嗓子,踢一脚松松的雪花:“你挖一下,可能有东西。” 陶浸嘴唇微张,拎起眉尾确认:“我,挖?” 陈飘飘小声说。 什么挖出来刨出来,盗墓似的。 陈飘飘挺紧张,看看她的背影,又看看她的手,再低头在后面踱两步,想香水埋在雪里究竟会不会冻出冰碴子,应该不会吧?不仅有自带包装,自己还包了几层。 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