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年的分别好像并不存在,两人之间的氛围熟稔的好像小时候一样。她们本就该是相依为命一起长大的。何欢小腹隐隐作痛,但她并不想坐着。而是在客厅内漫无目的地来回转。巨大的惊喜感依然无法消化,何欢忽然想起什么,捡回随意扔在桌上的手机,给妇女儿童基金会捐款。何欢有个小习惯,如果哪天发生了一件让她特别高兴的事,她就会给基金会捐款。捐款的数额越高,代表她的开心程度越高。对她来说,这是分享喜悦的方式。这一次何欢捐了三百,算是创造她单次捐款的历史了。何欢只是一家小公司的普通文员,一个月的工资在4500—5000浮动,老小区租金不贵。一个人住没什么开销,她很节约,但也并不拮据。正在她胡思乱想之际,卧室的门开了,何苦从里面走了出来。白色的毛巾被她捉在手里,边甩头边擦水。除了长高长大了很多,何苦其实真的与何欢记忆里没太大差别。头发长了,以前的小寸头变成了留到脖子的短发。她从小就比何欢要高,现在也是。穿在何欢身上刚刚好的睡衣,到了她身上就都短了一寸。显得她手长脚长,板板正正。可爱的白色小兔印在胸口,让何欢想起了小时候的她。但和自己不一样,她一直都是一只野兔。作者有话说:新开文~一个普普通通的原创故事,希望大家喜欢。多留评论噢第2章 抱抱“睡衣好像有点小。”何欢站到何苦面前,看着她穿着她并不合身的衣服,有些不好意思地扯了扯袖子。“不小,刚刚好。”何苦睁着眼睛说瞎话说得十分自然,同时也自然地抓起何欢的手,将她往餐桌旁带。“粥都凉了,快吃饭。”乖乖被她拉着,何欢的目光不由自主的落在她抓着自己手腕的手上。她已经忘了被何苦拉着的感觉,那时何苦的手又瘦又小,现在长大了,依然瘦,还带着些薄茧。何欢全身的感官好像都集中到了与何苦接触的皮肤上,温暖、有些粗糙,不想被放开,是何欢所有的感受。不过还是不得不被放开,因为何苦要去给她热饭。何欢住的地方没有微波炉,何苦想了想,决定开个火热一下。顺便看看有没有什么菜可以炒炒。将置物架的每一层都拉开看了看,何苦最终只找出了两颗小土豆和一个快蔫吧的茄子。“欢欢,你不常在家开火吗?”何苦问她,冲了冲土豆,熟门熟路的开始削皮。何欢是个很有收捡的人,她为数不多的厨具都整整齐齐的挂在墙上,何苦找什么都很方便。何欢倚在门口看她,本来想自己来的。“我一个人住,做饭有点麻烦。”中午在公司吃饭不用回家,晚上如果炒菜还要洗锅刷碗,况且……她并不觉得自己做的饭有多好吃。所以除了偶尔煮煮面条,何欢很少开火。所以虽然现在这罐煤气已经是四个月前换的了,但气依然很足。何苦点点头,没有再说什么,唰唰将土豆切成丝,放在碗里泡着,然后把粥倒进了锅里。现在是大夏天,所以就算放了快一个小时,粥也没有太凉。只是何苦认为何欢现在应该喝热的滚烫的粥。因为刚刚洗澡时她看见了垃圾桶里的卫生巾包装,出来时也注意到何欢时不时按在小腹上的手。粥汤与烧热的锅底接触,发出刺啦一声,白雾腾腾而起。油烟机呼哧呼哧运作着,何苦退后两步,避免过多的沾染味道。毕竟她刚刚才洗完澡,也还没有香香地抱到何欢。“这里有点热,你先回房间吧?”何苦将茄子的绿帽子揪掉,询问何欢的意见。客厅并没有空调,何欢就算只是站在厨房门口额头上也已经冒汗了。何欢肚子还疼着,何苦不想她在这受罪。何欢犹豫了一会,“我想在这等你。”她的视线几乎黏在何苦身上,她没有安全感,进了卧室肯定也待不安稳。何苦扑哧一笑,“现在还觉得我是假人吗?”她一眼就看穿了何欢的小心思。她还是和以前一样,心事都写在脸上。何欢脸红起来,点点头。“很不真实。”失联多年的“亲人”这么突兀地出现在她面前,实在是让她不知道该如何招架。以至于都光顾着高兴,忘记了问她现在的情况。要是何苦现在也有别的家人呢?思及于此,何欢愣了一下,亮晶晶的眼睛暗了暗。何苦只是在送外卖,谁说她一定是来找她的呢?“别胡思乱想,等会儿和你说。”何苦瞅了她一眼,将粥盛出来。何欢的思绪立刻被扯了回来。不再去想那些乱七八糟的。爱胡思乱想,也是何欢的老毛病之一。何苦似乎不光是个合格的外卖员,还是个合格的厨师。两道色香味俱全的小菜不到十分钟就全部出锅。何欢终于肯先一步端着粥进去,将卧室空调打开,她又出来拿了两只小碗。卧室只有靠墙的位置有一条电脑桌能吃饭,与墙壁紧紧焊在一起,两人只能搬板凳肩并肩地坐。将厨房收拾好,何苦洗了把脸进来,坐到何欢身边,使劲嗅道:“欢欢快吃,这两个都是我的拿手好菜。”看着何欢夹了一筷子土豆丝,然后被酸地眯起眼,何苦哈哈大笑起来。“怎么样?够不够酸?”小时候何妈妈每次做酸辣土豆丝,她们就会在旁边围着转圈,让她一定要多放醋。何欢是最能吃酸的,这是何欢最喜欢的一道菜。这么多年没这么刺激过,何欢酸地说不出话,冲何苦弯了弯大拇指。“小时候为了抢土豆丝我们可没少打架。”何苦也夹了一筷子,嚼一嚼,幸福又怀念地笑。何欢一顿,不服气地反驳道:“哪有,明明都是球球和你打架。”说起以前的事,何欢格外有活力,整个人看起来都精神多了。“那倒是,你最乖。”何苦倒是毫不吝啬自己的夸奖,反正这是整个孤儿院共认的事实。她和何求,都是混世小魔王类型。“没想到你也还记得这么清楚。”何苦舀了一口粥,看着里面煮的软烂的小肉块和几乎已经看不见的皮蛋。欢欢的口味和以前一样,没有什么变化。“怎么会忘呢。”何欢笑了笑。谈起以前,两人之间的氛围更活泛了一些,多年未见的好友再见,饶是何欢这样沉默寡言的人,话匣子也有些关不住。“球球去了哪里呢?”何欢是三个孩子里最先被领养的,被带走之后就被迫切断了与她们的所有联系。等她后来有能力自己回去找时,发现孤儿院早几年就已经拆了。她们的下落也无迹可寻。孤儿院就像一朵蒲公英,等着上面柔软的种子都飞走以后,花蒂悄然枯萎。种子落在别处成长,而它自己逐渐消弭。但是像何欢这样的小种子,就变成了无头苍蝇,迷茫的碰了几天,失落离去。没有了归途,又看不到前路。“你离开半年后,球球被欧洲的家庭收养了,现在过得可滋润了。”何苦说。“她也很想你,前年她回国找我时还问起你呢。”“那真是太好了。”何欢由衷的替何求感到高兴,当年的三个小伙伴,不光长大了,现在看起来都过得还不错。何苦忽然想起什么,将勺子里的粥一口吞进去,烫的龇牙咧嘴地掏手机。“我有球球的微信,还有她现在的照片,要看吗?”何欢一愣,迟疑片刻。她忽然有一种近乡情怯的恐惧感,但是她真的很想看看何求现在的样子。最终是思念战胜了恐惧。她点点头。打开相册没翻两下,何苦就调出一张照片来,将手机放在何欢面前。照片上是现在的何求,穿了一身红色的长裙,戴着草帽站在海边,金色的天空下,几只落单的海鸥被定格在她身后。童年时的蘑菇头已经踪迹难寻,取而代之的是一头如波浪般的黑发。何求面上带着浅笑,整个人都看上去十分有气质。“球球现在还在读书,读硕士。”何苦想起来这件事,赞叹道。“伦敦大学心理学,半个月前她还在给我抱怨论文写不出来。”何欢今年二十五岁,但她是三个人里最小的。何求比她大一岁,何苦比何求大半岁。不过何欢是最早到孤儿院的,这点她领先了两位姐姐。听见何苦的话,何欢惊讶的睁圆了眼睛,下意识感叹道:“这也太厉害了,妈妈要是知道肯定很高兴。”太给妈妈挣面子了。“我只读了个普通二本。”何欢道何苦耸耸肩,“我高中毕业就拉倒了。”不知道为什么,两人相视一笑,前仰后合起来。闹了一阵,何苦忽然拿出了姐姐的架势。故作威严的轻轻咳嗽一声,敲了敲何欢的碗。“快吃饭,不然又凉了。”卧室开着空调,粥菜凉得还是很快的。虽然何苦一直在说话,可半点没落下吃,一碗粥已经见了底。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