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何南北没想到的是,童欢连一丝犹豫都没有地点了下头:“嗯。”中午,十一点四十。之所以将这里作为MV的取景地之一,是因为这里在正午时分会有特别漂亮的光线,不用任何外部光源辅助,便能拍出动人心魄的效果来。烁哥布置好场地之后,回头招呼何南北:“北姐,都布置好了,你看看哪里需要改?”因为不需要见外人,何南北只草草铺了层素颜霜和防晒,被强烈光线一射,颇显得苍白。她将四周打量一圈,没说好与不好,只问:“童欢呢?”杜梨正在旁边看报纸,闻言道:“Holly陪她化妆呢,你现在有事?”“倒没什么事,我就是害怕……”“我问过老乡了,外面传的时间是正午,实际都要晚半个小时左右。完全来得及。”“那行,”何南北放下心来,转头叫烁哥:“过来把这个挪下位置,还有那个,对,就那边的那个……”Holly将最后一笔画上,笑道:“画完啦,睁开眼看看是什么样子吧~”童欢依言睁眼。镜子里的她,令她十分陌生。被过度强调的颧骨使她本就棱角分明的脸颊更显得瘦削,涂上白出好几个色号的粉底以后,肌肤看上去像是毫无血色一般,有生命迹象的只剩下她的唇,却浸上了妖异的暗紫色。总而言之,怪。无论怎样,总算是化完了。童欢舒了口气:“谢谢,麻烦你了。”Holly笑眯眯地合上粉饼包装盒:“不麻烦,分内事。”“童欢?童欢呢?快点,马上要到时候了!”她应了声:“哎,这就来!”话是这么说,她却迟迟没迈开步子,而是深深地看了一眼,自己临走时特意带在身边的卡包。两分钟后,人员和机器全部就位,天时地利人和,只差一项。光线一直不合适,何南北有些烦躁,憋了满肚子无名火不知道冲哪儿撒,只来回踱步转圈子,熟悉她脾气的,没人敢靠近她三尺之内。也只有童欢,这时候敢愣头愣脑地凑到她身边:“是不是光线不太合适?”众人:……总感觉即将发生一场惨剧。何南北道:“你离我远点。”童欢:“啊?”何南北忍着怒气道:“你挡着光了。”众人继续:……何南北居然没有手撕模特,实属罕见。也许是天公作美,就在童欢退开的那一刹那,何南北想要的光效终于姗姗来迟。她屏息静气地盯着摄像机,童欢毕竟不是专业演员,如果要拿出学校里那点镜头经验来说,实在太摆不上台面,何南北已经做好了上来先NG三次的准备。而童欢——她缓慢地从枝叶掩映后赤足走出,头发披着,眼睛闭着,全身上下只着一条简单的白裙,却为她平添几分性感。从树林后到镜头前的路有些难走,她又是赤足,无法借力,却依然走得平稳,眼皮也没有丝毫抖动,像是它们天生就从未睁开过。走到合适的位置,童欢抱臂坐下,将脸深深埋进臂弯。这时候,何南北的心都要跳到嗓子眼了:前面的都是小case,接下来的五秒钟之后才是大头,她能一次成功吗?五,时间小人静止了指针。四,它活泼地跳来跳去,享受着这一刻的安宁。三,嘘,神要发现了!怎么办,如果神生气了可要怎么办?二,等等,它突然想到一个好法子。一,让所有人都忘记刚才的那五秒钟!零。童欢抬起头来,缓缓抬起嘴角,露出一个五味杂陈的笑容——混着酸甜苦辣咸,混着疯狂,混着神经质,混着对爱死灰复燃的心。有了。何南北按下结束录制,确定保存好后才走到童欢身边,将她拉起来。童欢问道:“怎么样?”“你做得太好,让我不知道怎么说。”何南北拍拍她的肩,欣慰道:“这边杀青了,准备转场去棚子吧。”不等童欢回答,何南北先大步走开,到了没人的角落,才满足地勾起唇角。她简直……简直是为了镜头出生的。之后三天,工作室众人辗转在市区里的各大摄影棚拍摄各种戏份,每个人都累得瘦了两三斤。直到赶上回往海城的飞机,童欢才放下心来:“全部拍完了?”“嗯,全拍完了。”何南北问:“晚上回海城,一起吃个庆功宴?”“不了,”童欢笑道:“您怕是忘了我们晚上不吃饭。”“是,”何南北装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顺势坐得离她近了些,将她的手拢在自己的手心:“我真忘了,那以后……”童欢一边将手抽出来,一边轻柔地打断她:“以后的事,靠缘分。”这意思就是说,现在,我还不想跟你聊以后的事,能不能聊,得看我想不想,而不是你想不想。何南北摸了摸鼻尖:“我觉得我们挺有缘分的。”童欢笑笑,没说话。降落后,童欢提着自己的行李单独离开,没有跟何南北他们一起走。走到半程,手机突然响起声短信提示音。【短信】何南北: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再相逢。这是村上春树在《挪威的森林》里写下的句子。童欢哂笑一下,随手按了删除。出了航站楼大门,她打了辆出租车回家。路上堵车,司机又不爱说话,她有些无聊,只好将手机解锁。静静看了一会,童欢默默地点了点操作菜单。——您确定撤回于十分钟之前删除的短消息“迷失的人迷失了,相……”吗?——确定。第十四章“厉害了,安慕的合约都能推掉,豆豆,你手下这个人潜力不小啊~”“是啊,今年都二十多了,年纪这么大,一次杂志没拍过,一场像样的秀都没走过,普通模特的职业生涯很短暂的,啧啧啧,我看哪,这个Ida,应该是出不了头了……”Fiona掩口笑道:“谢谢你家Ida啊,把这么好的机会让给我们Penny,真是好好发扬了一回前辈风范呢。”林豆豆心头憋了一团委屈没处说:童欢这个傻子,把安慕这个大品牌拱手让人,这已经让她很丧了;而且还好巧不巧地被Fiona手下的Penny拿到,更是让她想打人。Penny是老板亲戚家的孩子,纯是来玩票的,身高勉勉强强凑到一米七的边,体重还是惊人的一百一十斤,要是放到外边跟人比,早就不知道被人甩到哪边的十万八千里之外了。偏偏Fiona一点阴损手段都没用,她还不能正面怼人,归根结底,只能怪到童欢身上,真是要愁死她了。真是地主家的傻闺女,都要靠在夜店打工补贴生活费了,对重要的合约还这么任性……林豆豆只觉得老泪马上就要流下来了:苍天啊,大地啊,谁来救救她…… 。严君是一名高二学生,除开平日繁重的课业劳作之外,她还有一项非常大众的爱好,追电视连续剧。她最近正在追的是一部都市青春偶像剧,剧名叫做《万家灯火》。正值周五放学时分,严君已经收拾好了自己的书包,只等打响下课铃。这时候,后座凑过来,悄悄对她说:“最近,你看没看《万家灯火》?”严君:“看了,当然看了!夏应夕演的翎儿简直要苏死我了,明明是女主,但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比男主还帅……”“是吧!”后座兴奋道:“我也是这么觉得!哎对了,夏应夕发新歌了,作词作曲都是她自己,我下好MV了,现在老师不在,要不要跟我一块看看?”严君当然不会拒绝,伸手拿过对方递来的耳机戴好。她们偷偷摸摸地挤在一处,一看就是在做些什么跳出课堂规矩之外的勾当。对方伸手点下播放键,两人一齐屏住了呼吸。起初几秒,画面是暗的,只有“滴答滴答”的计时声;直到第五秒,视线才迎来一片豁然开朗。在看清屏幕中央垂着脸,让人看不清面目的人时,严君发出了意带疑惑的单音节:“诶?”这个人……这个人不是夏应夕啊,难道她看错了?后座也有点迷糊:“这不是夏应夕吧,我记得夏应夕手腕上有个很小的胎记来着,她还在放访谈节目的时候说过几次……这人手腕好白啊,也好瘦啊。”耳边响过山风和流水淙淙声,树木的枝叶摇动;紧接着,一切归为静止,女孩子缓缓抬起了头。午后的光线打在她的脸颊,为她蒙了层雾绒绒的滤镜。严君和后座同时倒抽了一口气。作为从小到大还没来得及出过温室的花朵,她们俩没有什么深刻的人生经验和社会体验,说不清这个笑容里包含着什么,只觉得这非常吸引人,还不是一般的、普普通通的吸引,而是像毒/药似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