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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父亲(1 / 1)

约翰。卡逊没有那么大的胆子,他之所以敢于反抗“唐”只不过因为他还没有看清矗立在他面前的是怎样一个庞然大物。这是内陆人的通病,他们在和平富足的环境中长大,衣食无忧,应有尽有,最大的烦恼可能只是一颗长在鼻子尖的青春痘;成年后,即便脱离了父母与家族的羽翼庇护,像个“普通人”那样生活,也依然生存在所谓常识、法律与道德的保护下。对他们来说,犯罪是超速、信用卡欠款和吸大麻,强奸和杀人往往只会发生在距离他们足有二十个街区的地方,那太遥远了,遥远的就像是另一个星球发生的事情。 这是有意而为之的,撒沙不是安东尼,他得到的信息也太少,暂时还无法推算出“唐”的计划,他只知道约翰。卡逊的结局不会很好——在“食尸鬼”也就是他父亲,安东尼。霍普金斯的记忆里,这样的人物不在少数,他们不坏,智商也不算低,问题在于他们多半天真而又贪婪,常常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能够看见危险,却总是稀里糊涂地将自己的生命乃至于灵魂托付在自己也不可把握的东西上,只为了一丁点儿看上去金光闪闪实则毫无价值的花俏小玩意上——凯瑟琳曾经的上司是一个,那个想要将食尸鬼出卖给其仇敌的警察是一个,火车上的小混混是一个,小镇上的神父是一个,约翰。卡逊也是其中的一个。 顶上小窗户透进的金红色的自然光被柔和的人工光源取代,配备有智能感应功能的灯具如同月光那样代替日光照亮波光粼粼的浴池,孩子们的皮肤开始发涨起褶,他们爬出浴池,擦干身体,套上老安德里亚娜搁在木凳上的干净衣服。 小霍普金斯与大霍普金斯一样,有着些自血缘和姓氏传承下来的坏毛病。他们喜爱传统和古老的东西,不喜欢随意改变和做出新尝试,他们的眼光会在过于冒进奇特,确切点说,华而不实,带有哗众取宠嫌疑的东西上变得更为挑剔。直到现在,安东尼。霍普金斯仍然很少使用枪支,他更喜欢刀和短剑,或是弓弩,视情况需要,他也会使用手术用具,譬如小型电动开颅锯和空心骨钻,但也仅此而已。 如今它们都已经失去了原有的作用,因为强烈的日光,劲烈的海风与它裹挟着的咸湿水分,部分石头开始风化,边缘酥脆,稍微一碰就会簌簌落下一大片。 天气晴朗的夜晚,他会弹些曲子,在这座寂寞已久的平台上,用一座产自于十八世纪中叶,结实而厚重的,比利时安特卫普的佛兰芒派两层羽管键琴。 现在已经没多少人会如斯娴熟地(专业人士除外)弹奏羽管键琴,它的音色明澈、纯净、带着金属质感,但因为只是使用羽毛和皮革拨子拨动琴弦发音,音量单薄,且变化对比微弱,所以早在十八世纪后叶,就已经被新兴的击弦乐器——钢琴所取代。 切加勒的一个下属设法从某个倒霉的收藏家哪儿弄来了这座琴,保养的非常好,美极了,椴木做的共鸣箱经历数百年仍然坚硬牢固,八条乌黑的螺旋细腿托着描绘着乡村舞会景色的斑斓琴身,安东尼。霍普金斯坐在键琴前面,衬衫的领子微微敞开,露出苍白的皮肤,亚麻本色的宽松长裤被海风吹向一边,他腰挺的笔直,赤着脚,脚趾头踩在黑色的支架上,如同蜘蛛腿那样又细又尖又长的手指在不再那么黑白分明的琴键上快活地移动着,他看见站在门口的撒沙,没有说话,向他眨了眨眼睛。 “过来,亲爱的。”安东尼。霍普金斯柔声喊道。 键琴前方的空间很小,幸而坐在这里的不是切加勒和别西卜,而是另一对父子,霍普金斯伸出手臂,搂住儿子的腰,撒沙抬起手臂,拉住他背部的衬衫,少年的体温高过成人,大霍普金斯感觉自己就像环抱着业已坠入深海的太阳,热量从孩子的身体内部源源不绝地散发出来,渗透进紧贴着的身体。 撒沙的手指暂时还达不到安东尼。霍普金斯的长度,不过没多大妨碍,古键琴原本就只需要三根或是四根手指,大拇指很少派上用场。 “巧克力、薄荷与朗姆酒,可以加葡萄干和饼干,或是橄榄和蜂蜜。”老安德里亚娜恭敬地回答道。 和切加勒一起住在顶层的别西卜哀嚎了一声,躲进毯子里,用羽毛枕头裹起脑袋。,记忆中最为深刻的有两次,他最后一次越狱和他杀死撒沙的母亲,年轻美丽的凯瑟琳的时候。 他用不着看键琴也能流畅地弹奏下去,所以在乐曲转为抒情风格的时候,他略微歪过脑袋,注视着他的孩子。 霍普金斯医生突然捕捉到一个笑容,一个细微但显然是忍俊不禁的笑容,撒沙好像想到了什么可笑到让他无法忍耐的事情。 “然后,”撒沙说:“他说,他总算明白了——贝多芬为什么会是个聋子。” 事实上我一直在犹豫,因为故事的发展将要强迫我做出一个决定,也许有些大人会觉得不太好,但这个发展趋势是必然的 一根有点冷冰冰的手指伸进了撒沙的口腔,霍普金斯非常仔细地检查了每一颗牙齿,轻轻地挤压和摇晃它们,每一颗都很好,小臼齿,大臼齿,门牙还有尖锐的犬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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