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18章 勤勉
吐息打在脸上,高殷睁开眼,郑春华还未醒,头枕在他的胳膊上,双手还搂著他的脖子。
胳膊已经完全失去知觉了,高殷动了动,似乎扯到了郑春华的头髮,她迷迷糊糊睁开眼,反应过来后鬆开缠绕,遁入被褥中。
二人无言,高殷敲打墙壁,便有女官来询。
得到肯定的答覆后,她们鱼贯而入,辅佐新婚夫妇洗漱,而后穿好衣服,
所以说有些贵族喜欢赤条条来去无牵掛,还是挺有道理的,毕竟奴婢们在他们面前不是人,只是延伸意志的工具,被从小看到大,还能不习惯的也是神人了。
郑春华也是如此,她从小在族內就有隨身陪伴的丫鬟,而今入了宫,这些丫鬟们先被安置在一旁培训,等训好了再放回郑春华身边。
等清洗过口齿,两人才好说话了,高殷询问她爱吃什么,权做些早点,有了肌肤之亲,两人间的距离感消失无踪,郑春华挪著步子,碘地说了几样小菜。
高殷的感觉也很奇妙,他在这个世界成立了一个家庭,郑春华是他的第一个合伙人。
如果放在后世,此时他和郑春华应该都算是初中生。
高殷忽然笑了起来,郑春华不明就里:“我脸上有东西吗?”
“是缺了点东西。”高殷挽起发梢,轻轻吹了一下她的耳垂,郑春华的脸迅速通红,
低垂著头,被高殷扶著走。
旁边的女官见了,忍不住露出姨母笑。
高殷並不觉得自己是萝莉控,古人喜欢早婚早育是有道理的,因为这时期平均寿命较短,平均在三十左右,遇上战乱年代那就更低了。为了延续血脉,必须儘早生育,十一二岁只是人类身体的极限,不是伦理的极限。
因此半寿、也就是十五六岁,基本就会成家了,前十五年在父母兄长的关照下成长,
后十五年抚育妻儿子侄,人们匆匆地活,又匆匆地死,只有生活在一个太平稳定、物质丰富的社会,才能悠閒一些。
从这个角度来说,“人妻曹”的称呼於曹操而言有些冤枉了,按照后世的標准,曹操喜欢的其实是二十左右、发育成熟的美女,只是这类型的女子基本上已经嫁做人妇,可不就是人妻?
也就是孙权的妹妹喜欢武事,一般人拿捏不住,玩到大龄成了剩女还没嫁出去,才占了刘备的便宜,刘备还得躲看她。
如果娶的是太子妃,按照礼节,高殷要带新妇去拜见太后,不过郑春华只是妾,加上他跟奶奶的特殊关係,因此高殷就不去討她嫌,只是差人给段华秀带了个话,说过几天携良娣拜访,等用完膳,两人说了会儿话,又回到屋中补觉去了。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內,除非有大事,不会有人来打扰太子,成年人懂得都懂,新婚时期让小两口蜜里调油。
通常这段时间是三日到七日,七日后如果太子还沉迷其中,就会有臣子出来適当提醒睡爽了以后,高殷也会和郑春华在床榻上聊天,培养感情,顺便问问她喜欢什么类型的游戏和文章。
“若是你喜欢,我做个游戏给你,再写些话本。”
高殷揽她在怀中,左手玩弄黑缎,右手在郑春华身上写字。
“您刚刚说的白蛇传,我就挺喜欢的,听过织女、孟姜、梁祝,这白蛇还是第一次听。只是这故事发生在大庄严寺?我没听说过有这寺庙。”
高殷轻轻一拍,笑道:“很快你就知道了!”
郑春华嗔了他一眼,这是她唯一的夫君,也是齐国未来的君主,父亲与族长的嘱託开始挥发,高殷的每一个动作似乎都有深意。
因此对夫君再度压上的合理需求,郑春华极力迎合,两人敦伦许久,直至午后,疲惫著睡去。
不知过了多久,郑春华听到响动,慢慢睁眼,宫仆正在帮夫君穿戴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