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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进化 第1127(1 / 1)

因为两人居然开始朝着外面掏东西供奉了,拿的都是压箱底的好货,若是作假的话,绝对做不成这个样子! 那么修行有成呢?不用慌也不用迷惘,诸多妖怪前辈都指出了光明大道,那就是找个神仙投靠,当坐骑或者当打手!! 你看水浒传里面梁山伯最兴盛的时候何等牛逼,官军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宋大头领心心念念的却无非就是“招安”两个字,这就是环境给人的影响巨大的缘故。 当然,雅辛托斯什么人? 反而赏赐给了他们许多保命的好东西,主要是以丹药为主,那效果看得方林岩都眼馋。 不仅如此,雅辛托斯还耗费了血本,给他们赐下了压箱底保命道具:一朵风信子花。 陆立和欧思汉拿到了这花以后,只要将之吃下,无论处于任何环境下,都可以直接来到雅辛托斯的神国当中。 在这种情况下,就像是米国的萨德拦截系统再牛逼,突然慢悠悠的来了一把飞剑,至少短时间内就只能干瞪眼儿了吧。 西游世界里面可是很多贪婪神灵的,这帮人收复了妖怪不但要你做牛做马,对你敲骨吸髓,用得上的时候就让你当坐骑,用不上就让你滚回凡间去,很显然,伟大的植物之神并不是那种人。 雅辛托斯并没有和两人久呆,神灵嘛,必须要和信徒保持距离感才会维系住自己神秘感,神灵天生就应该高高在上,这种事情不用多说。 与欧思汉这家伙之间的关系就不说了,并肩战斗过那是一起扛过枪的。 之前他严重偏头痛疑似用脑过度的时候,是老陆用葵水之精帮忙将他治好的,不仅如此,西游世界的最后那段时间,也是老陆出手,帮他们打发了女儿国那边派过来的刺客。 “老欧,老陆你们也算是拜见过真神了,咱们是先去玩玩儿还是去吃饭先?” “先去酒楼!奶奶的,之前送你们离开之后,我们就迎面遇到了道门的人,被撵得鸡飞狗跳的!根本就没能好好吃点什么,亏得老陆沿途用水箭射死了几只水鸟吃了!” “我就不和谢兄弟客气了,一想到要面见尊神,我就紧张得两三天都没好好吃过东西了,现在确实有点饿了。” 你看白某某不就是喝了酒以后现原形,才让自己老公震惊的发现自己和蛇啪了好几年吗? 其次则是口味问题,欧思汉肯定好打发直接上肉就行,但是希腊这边的清淡调味未必喜欢。 所以,最适合两人的第一餐,那应该就是高档自助餐餐厅了。 更关键的是,还管饱! 站在伊夫琳娜身后的一位女祭司也是她的心腹了,忍不住道: 伊夫琳娜淡淡的道: …… 而对于欧思汉和陆立来说,最不缺的就是在这种原始的生态环境下生存的经历,所以除了能感受到神国里面截然不同的澎湃神力之外,还真没觉得有什么不自在的。 “好巍峨的建筑,那是何等雄关?!” “这附近没有什么雄关啊?著名的温泉关距离这里还有几百公里呢。” “就在那边!关上还有一个西文8的符号,难道这座雄关是第八号?” 不过,对于西游世界的人来说,那时候的建筑水平,能够修建出十来层高的建筑,那都不是有钱就能办到的事情了,要特地起窑口烧制大型砖头,并且粘合剂要用糯米,牲畜血等等秘制的原料调和而成,动用的民工可以说是数以千计。 好在这时候山羊急忙解围道: 听了这句话,就连素来淡定的陆立也震惊的道: 方林岩和山羊两人耗费了老大的力气,才给他们解释清楚在这里高大的房子不值钱,直到上了车以后,欧思汉又震惊了 “谢兄弟你太破费了,这马车车厢装潢如此精美,怕是王室的御用物品吧。” 方林岩因为要坐在前面开车,所以接待的事情就交给了山羊,山羊给他们解释了很久都没办法说清楚为什么这车厢没有马拽就能跑起来,并且还跑得又快又稳的…… “其实是这样的,这车厢其实相当于已经被炼制成了一件法宝,所以可以自动吐纳天地灵气,进而循环开动。” 在观赏了一会儿窗外景色以后,两人/妖的心情也是随之平复了下来,陆立顿时就想起来了一件事,从怀中取出了一物递给了方林岩: “不过在吾神召唤我等前来的时候,我能感觉到在升天(穿过位面通道)的时候极其凶险,若是没有神力加护的话,顷刻之间就要粉身碎骨。” 陆立的心思比欧思汉要细腻一些,说的话也是相当委婉,方林岩听了之后立即道: 陆立脸上露出了一丝笑意,然后递过来了一个小坛子。 方林岩接过以后,上上下下的打量了好久,这才有些讶异的道: 在方林岩的记忆里,自己当时拿到手的魂瓮并不是这样,而是一个邪气森森的瓦罐儿,上面用黑红色的液体画出了一些仿佛鬼画符的符号,拿到手上之后,就能感觉自己的体温被迅速吸走。 “这确实是那个魂瓮,只是在我等升天的过程当中它也发生了一些变化。” 这一试探之下,方林岩立即就感觉到了里面确实还存在着一缕意识,不过这意识看起来十分虚弱,似乎也在沉睡,因此自己无法与之建立连接。 好奇之下,方林岩现在也不缺钱,就直接给了,然后就获得了提示: 类别:未知奇物 当然,你也可以将之出售给空间,报酬则是12点功勋值。 做完这些事以后,他们一行人就来到了希腊最豪华的一家自助餐厅内,这里其实也是相当于酒店的附属配套餐厅,位于酒店的顶楼三十三层。 天穹当中更是有巨大的铁鸟轰鸣飞过,地上可以自动运行的“法宝”更是比比皆是,而街头的行人穿着也是五花八门,形形色色全然颠覆了他们对人类城镇的印象。 在此之前,他们两人觉得世上最繁华的地方应该就是中原的长安城,但哪怕是长安城,想来也不及这里之万一! 下车以后,一干人进入酒店大堂当中,迎面扑来的就是一股难以形容的清新芬芳(其实是酒店用的空气清新剂),地下的大理石则是光可鉴人,甚至让两人都有一种不敢踩上去的感觉。 男人喜欢美女,妖怪也是同样的啊!对此有异议的,可以想一想为什么八戒要娶高翠莲而不是搞几头母猪在洞府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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