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等、先生,你别害羞啊, 来拍一张照片就好,很快的!” 紧接着,庄司伦世走在了街上, 原本一大早就偷偷摸摸跑到珠宝店里面偷东西的盗贼, 被警察一路追捕的过程中, 手一滑, 一箱的赃物从天降临。 路过广场的时候, 一名头戴鸭舌帽,一身低调的男性忽然从人堆中钻了出来,差点就摔到了庄司伦世的身上,庄司伦世顺手扶了他起来。 “抱歉、打扰了。谢谢你扶起我来。”一边说着,某个当红爱豆露出了一个万千少女看到都会沉迷的笑容,“要给你一个签名吗?” 被绑架的孩子及时逃脱,在路上随便抓住了庄司伦世喊哥哥,然后吓走了绑匪,庄司伦世得到了富豪家一笔重金当做报酬。 像这样的事情数不胜数。 【我就没试过出门是一件那么痛苦的事情。】 普尼尔在一旁幸灾乐祸,嘎嘎大笑:【不是吧,你这就扛不住了?这不是侧面证明了拉奇是一个非常令人自豪的孩子。】 顺带一提,拉奇虽然很好用,但这个时候有一个bug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 因为庄司伦世本人是这样认为的:同一支笔绝对不可能同时在一本书的两页进行写作。 比起这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他更想要一些——更加有用的东西。 在这个紧急时刻,庄司伦世的耳后听到了一声杂吵的声响,一辆巨型卡车从庄司伦世的身旁呼啸而过。 下一秒,庄司伦世就遭受到了不孝子的会心一击,普尼尔直接一脚踹到了庄司伦世的肩膀上。 此时此刻,普尼尔正飞在空中,鼻子不自觉地抽动,与此同时更加令人感到异常的是他打从心底让人觉得恶心的口水,正在不断地从口中流出来,在地上流下了大片大片的痕迹。 普尼尔的表现非常的异常,他打从出生开始,就没有闻到那么香的东西。 宝石在它的面前如同鸟粪。 如果吃到那样的美味,大概余生对【吃】都产生了抗拒感,它能够怀揣着这一份美味度过一辈子。 普尼尔意志亢奋,说出来的话语仿佛是发情期中求欢的鸟儿。 庄司伦世打从心底觉得目前发生的异常过于恐怖。 流动的货币、昂贵的金子、无论过了多久都不会过时的宝石。 这是得有多贵的价值,才会让普尼尔馋成这个样子。 只要大卡车不离开庄司伦世三百米,他就有办法去追踪大卡车。 庄司伦世一路追踪对方一个多小时,卡车一直维持着这近乎超速的速度飞快在每一条路上奔驰,永不停歇,司机对大卡车这一辈子的请愿就是在马路上火速奔跑。 【谁知道,说不定打算跑出外省也说不定。要是这样的话,得找个机会跳到车上,现在还在跑步像个傻子一样。】风吹得头发不受控制,就差往眼睛里面钻了,庄司伦世用手将过长的鬓发往而后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