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朝歌。
郊野。
墨门数万门徒和稷下学宫三千修士,驾驭战车,一路追杀蛮兵溃兵,直至五百里外。
最前方,
“杀——!”
项天歌乘骑一匹雄俊的灵血战马,手持一柄巨剑,脸颊上血迹,浑身充满血煞霸气。
犹如追杀大军箭矢的箭尖,悍勇刚烈无比。
“噗嗤~”!
一剑挥出,数颗蛮兵头颅飞起,血光飞溅。
溃逃的蛮兵无不骇然。
这家伙简直是疯子,从朝歌一路追杀他们数百里,越杀越勇,几乎毫无疲倦之态。
阿沛和朝歌的众少年们驾驭战车,追杀到朝歌郊野,望着逃远的蛮军残兵,充满了愤恨。
他们原本住在朝歌仙城好好的,正是蛮兵的入侵,令他们被迫逃亡洛邑帝城,受了诸多的苦头。
“停~!”
“天歌!别追了,巨子有令,追杀五百里而止!”
“走,兄弟们,回朝歌仙城!”
墨门追杀大军终于停下,开始清理战场,携带蛮兵俘虏返回朝歌仙城。
“这些蛮兵俘虏留着干什么.为什么不杀了?”
“墨子好像说,让他们去牧野山上挖青石,搬运回来,修筑朝歌城墙!.这活苦,正好用上这些蛮兵俘虏~!”
“.好吧!便宜他们了~!”
朝歌城外。
上百里处,在一座山头上,
一名面带着鬼面,俊朗豪迈,翩翩白衣轻甲大将,骑着一匹雪色灵驹,腰间插着一柄灵笛,伫立在山头上眺望。
数十名白马重骑兵,无声无息的跟在他身后。
手持旌旗,旌旗猎猎!
战旗上,赫然打着“北齐、兰陵王”的旗号。
“朝歌仙城!
有苏王!
大稷仙朝北方的诸侯王,又多了一位,倒是更热闹了!.卫王姬毁惦记许久的大肉,飞了!”
白衣大将嘴角一挑,淡淡轻笑。
北齐诸侯国,大稷仙朝北方的第二流诸侯国之一。
他乃北齐国,兵门兵圣、墨门七境刺客、七境帝门子,兰陵王。
在兵门修行上有天纵之才,率领北齐重骑兵,纵然只有五百、一千骑,在战场也如入无人之境,打出北齐国的赫赫威名。
不过,命运就是喜欢开玩笑。
跟魏圣魏无忌一样,他也是身在北齐帝门诸侯家,却不是诸侯王。
他的战功越大,杀敌越多,北齐诸侯王便越发的忌惮和猜忌于他,兵权尽数被剥夺。
如今,他也就是闲散的北齐帝门子,身边仅剩下少许护卫。
除非北齐面临灭国之祸,否则诸侯王恐怕不会再想起用他。
“走,随我去朝歌仙城看看!
听说墨先生、魏无忌他们去了朝歌,我跟他们素有交情,许久未见,去和他们喝几杯灵酒过几日我们再回北齐国去!”
“是,将军!”
数十名白马重骑兵护卫们跟随着兰陵王,往朝歌仙城而去。
傍晚时分。
朝歌仙城内,涌入了数十万计的世家、富户、寻常百姓。家家户户都在忙着修葺院落、屋子。
墨门数以万计的门徒,连夜在城门、城墙处忙碌起来,取出各种机关器械,吊运、搬运,修补在战争中损坏的城墙。
朝歌主街的街头,甚至有些商铺开张,开始兜售各种用具、种子、灵器等等。
城内一下显得热闹,生气盎然。
南宫家大小姐南宫冰儿,挽着阿璃的手,离开了朝歌府衙。
两名绝美的少女,在护卫护送之下,走在朝歌仙城的街道上,前去南宫府。
“阿璃妹妹,我南宫世家,世代居住朝歌仙城!
这里有我家的灵田和家业,.我爹南宫大将军出兵,助有苏王夺回朝歌复国,这也是情理之中。
不过,为何墨圣也肯出手,带十万门徒来朝歌?”
南宫冰儿有些好奇,
墨先生出于大义,助朝歌百姓,回归朝歌仙城,
这个她信。
但是,墨先生绝不会仅仅出于这一个理由。
毕竟,大稷仙朝天下诸侯国之间征战,难以计数,仙城城破,乃是常事。就算墨门想救,也难以救的过来。
“姐姐!
我若说,我爹很欣赏有苏王苏尘,想将我妹妹阿轲许配给他,让他当女婿!
你信不信?”
阿璃笑着,眨了眨眼,观察南宫冰儿的脸色道。
“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