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这些,高明程突然有种天助我也的感慨。
他知道这个案子的凶手是谁!
高明程把资料还给小宋,说道:“我给我叔带了一些东西,既然他忙,我就不打扰了,宋哥你帮我把东西转送一下吧。”
说完,高明程从自行车上拿了东西下来,递给了小宋。
小宋看高明程看完资料就要走,也不觉得意外,这破案的事情,可不是人人都会的。
他接过东西,满口保证一定会把东西转交到高股长的手里。
“我先走了,宋哥再见。”高明程骑上自行车,离开了警局。
他来到了被害人的家中,门已经被封了,周围也静悄悄的。整个村的人都知道这里发生了灭门案,平时不会特意经过这边来。
高明程也没有进去,只在门外看了一下,然后继续骑车走了。
这个案子,他是有印象的,直到十二年后,凶手才被绳之以法,所以高国兵再厉害,也没能在此时此刻侦破这个案子。
今天距离案发,已经过去两天了,再过一天,凶手就要离开他们县了。
高明程知道这个时间节点,也通过网络看到过凶手十二年后的照片,知道凶手是甘省人,在当地犯下人命案子后,就一路逃窜南下,后面又陆续犯了很多案子,凶手在他们县只犯了这一个案子,因为明天他就离开了。
多年后,凶手表示,当时他很饥渴,被害人好心带他回家,给他水和饭吃,但是,当男主人把一天所得的工钱交给女主人,让她保管好时,他盯着那钱,突然就起了邪念。
为了那点钱,他杀了一家五口,但最后收刮时,才收刮到两百块钱。
本来他想马上走,但在杀害被害者时,他也受了伤,右脚被人用凳子砸到了,疼痛难忍,所以多停留了两天,直到听到警察办案的风声,这才赶紧走了。
这会儿没有实名制车票,也没有监控,也没办法通过凶器上的指纹来锁定凶手,所以办案的过程会慢很多,很多案子其实都没有及时办掉。
高明程骑着自行车,朝县里便宜的旅馆而去。
在经过面馆时,他都会特意停下来,仔细观察一下在面馆里吃面的人,他们本地人,大多吃粉,很少吃面,但这个凶手喜欢吃面条,基本是不吃米饭和粉的。
一路走走停停,却根本就没有找到目标人物。
他得知的信息还是少了点,只知道凶手明天才走,但没走时,凶手呆在哪里,凶手没提,他自然也不知道。
但高明程没有放弃,依然在寻找着。
他想找到凶手,不仅仅是为了让高国兵能够升迁,更是为了挽救之后死于凶手的那些无辜受害者。
凶手在离开这里后,改名换姓的躲藏了起来,但也陆陆续续犯下一些案子,有盗窃案,也有杀人案。
高明程骑着自行车,穿梭在大街小巷,尤其是小巷,更要仔细的检查。
凶手犯下灭门案,又因为脚受伤而躲起来,那么自然会躲在阴暗的地方,这才不被人察觉。
“明程,你怎么在这?”突然,一道熟悉的声音在他的身后响起,高明程回头望去,竟然看到高国兵。
高国兵带着两个手下,亦是骑着自行车,腰间别着手枪。
看他们的神色,也是在这一带搜查。
“叔,我是来找凶手的,我觉得凶手可能还躲在县里,我看了资料,说屋子里桌椅凌乱,其中一个椅子更是摔在地上,有新鲜的裂口,我猜测凶手可能也受伤了。”面对高国兵,高明程没有试图找什么借口,直接说明了来意。
高国兵皱眉,怒斥了句:“胡闹!你又不是警察,你来找什么凶手?他可是杀了五个人的!”
虽是怒斥,但实则是关心。
第144章 发展眼线,有线索
由于高明程的坚持,办案人员临时添加了一个。
高国兵没好气的说道:“你跟在我们后面,就算有情况,也别出头,知道了吗?”
“哎,好的。”高明程笑着应道。
如今警局人手不足,并没有大量的招收协警,因此哪怕是这桩灭门案,办案人员也不多,高国兵带着两个手下满县城到处找人,再加上一个小宋留在警局整理资料。
也是因为人手不足,所以高明程一定要坚持去找凶手,高国兵再三思考后,才答应让高明程跟着自己。
高国兵想,高明程跟着自己,总比他一个人瞎转悠的好,不怕没找到凶手,就怕万一找到了,反而害得高明程出事了。
他们这边有三把手枪,哪怕凶手那边有手枪,也未必是他们的对手。
怀抱着这个想法,高明程被接纳了。
但高明程很快就对高国兵提出了一个建议:“叔,警局的人手不足,但我们可以发动群众帮我们去找啊!”
高国兵皱眉,正要怒斥,高明程又说道:“我们去找那些经常犯事的混混,他们对县城的大街小巷是最熟悉的,也知道犯事后,要躲到什么地方去。我们也不需要他们和凶手正面起冲突,只需要他们提供有用的信息就行。”
高明程的这个建议,就相当于把混混征用了,让混混成为警局的线人。
听完之后,高国兵皱起的眉头就又松了下去。
起初他还以为高明程想让老百姓去找凶手,但如果是让混混们去提供信息,那就没什么了。
其实高国兵在侦办这起案子时,就调查过受害者的社会关系,又询问过附近的人家,问他们当时是什么情况,有没有看到凶手之类的。
甚至也找了在那一带混的混混们问过,但最终并没有多少收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