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是高明程看到这三人,必定会熟悉的很。
因为上辈子,他就和这父子三人打过交道。
不过此时的高明程正在查看他昨天布置的陷阱,并未和这三人碰面。
高明程布置的陷阱有两种,一种是在合适的地方挖了个坑,再用细树枝和草虚掩在坑的上面,假如猎物经过,就会一脚踩空,掉到坑里去。
还有一种是用藤蔓做的活结,和用钢丝线做的套子类似,都是起到绊住猎物的作用。
高明程一路找过去,发现有些陷阱还未被破坏,说明没有猎物经过,然后有些陷阱被破坏了,但是却没有猎物留下,说明这些猎物虽然触碰了陷阱,但机警的逃脱了。
见状,他也不气恼,继续寻找下去。
终于,他在一处草丛中发现了动静!
草丛有大片被踩踏的痕迹,并且在最深处,还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挣扎着。
高明程弯腰,伸手将草给扒拉开,茂盛的草被扒拉开后,立即露出藏在里面的东西。
那是一只灰褐色的野兔,身体被几根藤蔓紧紧地缠住了,其中一根藤蔓被绑在附近的一棵树上,因此野兔虽然奋力挣扎着想跑掉,但却始终没有成功。
终于有了收获,高明程难掩喜悦之情,咧嘴笑着将野兔捡了起来,然后动手把缠绕在野兔身上的藤蔓给扯断。
用柔韧的草将野兔的脚绑住后,高明程拎着这只野兔,继续朝前走去,在前面,还有一个布置好的陷阱。
或许是幸运之神降临了,起初高明程一直没有收获,但在找到这只野兔后,在最后的这个陷阱里,竟然也有收获!
远远地就看到坑上面虚掩的树枝遭到了破坏,高明程心中泛起一丝期待,快步走上前,然后看到坑里果然有一只野鸡!
这坑挖的小而深,所以野鸡陷进去后,就很难飞上来,但凡坑挖的宽大一些,野鸡都可以借力飞上去。
高明程也没有弄死野鸡,就这么抓了出来,他一只手拎着野鸡,一只手拎着野兔,低头沉思了片刻,最终还是决定把它们卖掉换钱。
吃肉固然很爽,但兜里没钱就不爽了,肉可以以后再吃,先弄点钱到手上比较好。
等到那伙盗墓贼过来了,他还得乘车去县城找高国兵叔叔呢。
要是实在没钱,他也可以向高壮借,但是呢,最好不要借。
逢1、4、7,军岭有个老集,2、6、8就是县城的集,今天是三十号,哪一个集都没赶上,不过想要卖掉手里的这些猎物,对于高明程来说,倒也不难。
他拎着猎物,往村里的一户人家走去。
这户人家算是高家村的二房人,但家里人有出息,过的日子是村里数一数二的好。
今天村里的男人们,大部分都去了军岭铁路那边做工,但这户人家倒是没有去,夫妻两个都在家待着。
这个时节地里没重活,男主人躺在树荫下的藤椅上,悠闲的听着收音机,他老婆则在他的旁边做衣裳,缝纫机的声音时不时的响起。
“叔,闲着呢!”高明程进门后,就笑着打招呼。
男主人闻言,立即睁开眼,看到是高明程,脸上泛起笑容,亲切的招呼着:“是明程啊,快进来坐!飞霞,给明程倒碗茶来!”
男主人大约四十多岁,和高明程他爸是同年,但是呢,他对待高明程的态度,却比亲爹还要热情。
第11章 高仁和小傻子
高明程坐在竹椅上,咕噜咕噜的喝完了一大碗茶水。
他早上就在高壮家吃了一碗粥,到现在确实也渴了。
喝完了茶,高明程开门见山的说道:“叔,我弄到了一些猎物,想卖了换几个钱花花,想着叔你喜欢吃,就特意过来问一句。”
高明程拎着猎物,展示了一下,得意的说道:“还是活的呢。”
高守旺的目光落在那野鸡野兔身上,几乎没有犹豫,开口就说道:“叔正想吃点野味呢,你这两样东西,叔要了!”
“飞霞,你去屋里拿秤拿钱来!”高守旺吩咐着他老婆,他老婆也没有二话,利索的去把家里的秤拿来了。
如今猪肉的价钱在一块五到一块八之间浮动,鱼折半,能卖到八九毛,具体价格看大小和品种而定。
至于这野鸡野兔,在前世时,是受人追捧,价钱比猪肉高,但是这会儿其实不受乡下人喜欢,因为肉没有油水,所以价钱自然也不高,大致就和肉价差不多了。
董飞霞把野鸡和野兔放一块儿称,一共只有五斤八两。
按照一斤一块八算,高明程赚到了十块零四毛钱。
高守旺没有还价,高明程也不好多赚,主动抹了零,笑着说道:“叔,你给十块钱就行。”
高守旺也没有假客气,笑着说道:“好,叔正好好久没吃麻辣兔了,今晚叫你婶收拾出来,你也过来陪叔喝两杯!”
高明程愣了几秒,没想到他把猎物卖给高守旺,结果高守旺还喊他晚上来家里喝酒吃肉。
但高守旺之所以对他这般客气,也是有原因的。
半年前,高守旺到县城买东西时,或许是露了富,被人给盯上了,在回村的路上,被一伙人围住打了一顿,还要抢走他的东西和钱。
那会儿高明程和几个朋友刚好路过遇到了,看到被打的是自家村里的人,当场就带人冲了过去,不但救了高守旺,还抢回了那些人抢走的东西和钱。
对此,高守旺很是感激他。
虽如此,但上辈子时,他和高守旺没有多少交情,主要是对于他来说,打架算是家常便饭,为了义气打架,更是数不胜数。
所以事情过去后,他也没有记在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