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血吸虫会分布在河塘、水渠之中。
像这样的鱼塘内,如果里面有钉螺存在,那就有可能有血吸虫。
因为钉螺是血吸虫的中间宿主。关于血吸虫病,这是一种由裂体吸虫属血吸虫引起的一种慢性寄生虫病。
主要流行于亚、非、拉美等73个国家,患病人数约2亿。
血吸虫病主要分两种类型。
一种是肠血吸虫病,主要为曼氏血吸虫和倭本血吸虫引起。
另一种是尿路血吸虫病,由唉及血吸虫引起。
而我们这比较流行的,就是倭本血吸虫病。
人与脊椎动物,都极易感染血吸虫病。
血吸虫病的传播,主要是通过皮肤黏膜与被血吸虫入侵的水源进行接触。
一旦感染血吸虫病,患者会出现咳嗽、咳血、胸痛等不良反应。
等到侵袭加重,就会出现肝脾肿大、腹泻等症状了。
也因此,有人会把血吸虫病称为“大肚子病”。
到了晚期,会并发阑尾炎、肠梗阻等症状。
甚至,有概率引起癌变!
一般得了血吸虫病的人,如果不加以治疗,最后死亡时,整个人是相当消瘦的。
可能只剩皮包骨了,但肚子还是很大。
且腹壁静脉呈现怒张形象,类似肚子上有一条条蚯蚓,比较令人毛骨悚然。
不过这个病及时治疗的话,治愈率还是很高的,只要把体内的血吸虫杀死就行。
像是吡喹酮本等口服药物,基本是立竿见影,副作用也很轻。
再多吃一些高蛋白的饮食,整个人很快就能恢复过来。
但如果拖到了晚期,体内引发多种并发症,那治愈起来,就相当困难了。
以王瑾桐目前的情况,假如她确诊是血吸虫病,那她体内,绝对已经出现一些并发症了。
林枫判断,她可能存在肝硬变,也就是肝硬化。
“你老公他偷尸体,不会是为了给你治病吧?”林枫问道。
缓过劲来的王瑾桐微微点头,“是的。”
“我老公得到了一个方子,可以治疗我和我女儿的大肚子。”
“这个方子中,需要用到一些人身上的材料……”
王瑾桐说到这,林枫和吴亮已经明白过来怎么一回事了。
一切,都能说得通了。
偷尸体,是为了从尸体身上取材料,当药引!
而眼前这名被杀害后取走部分器官的少年,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而被杀的。
“你女儿也大肚子了?”林枫问道。
“是啊。”王瑾桐点点头。
林枫摸了摸下巴,那看来,有可能是血吸虫病了。
因为这病容易感染,她们母女都住这鱼塘上,这鱼塘的水里,一定有血吸虫。
得联系血防部门等相关组织机构,过来进行消杀处理了。
“那你们为什么不去医院看病?而是选择什么偏方?”
林枫有些纳闷,从人身上取材料入药,这已经不能算是正经药方了,甚至连偏方都算不上,这是“邪方”!
血吸虫病并不是什么不治之症,去医院检查,很容易检查出来才对。
开点药吃吃,很快就能治好的。
到底是什么原因,让王瑾桐的老公聂胜利走上犯罪的道路?
林枫想不明白。
一旁的吴亮同样想不通,根据他刚才得到的情报。
王瑾桐和她女儿聂苗,不是不久前才去过仁安医院吗?
以仁安医院的医生水平,能检查不出来血吸虫病?
聂胜利犯得着相信“邪方”?
“21号的时候,你们去过仁安医院就诊,对吧?”
吴亮看了眼手机上的资料,然后问道。
王瑾桐愣了一下,稍一回忆,随即点了点头,“是的。”
“21号那天下雨,我们去了仁安医院。”
林枫也陷入回忆,21号那天,的确下雨,然后22号也是下雨,23号晴天,他带陆熙语去的药园。
24号又下雨,早上是他开车带着孙思秒、孙仲景他们去参加聚会。
尸体被盗,就是发生在21号、22号和23号那三天。
“那你们既然去了医院,为什么你老公还会做出这样无法解释的行为?”
“当时医生没给你和你女儿检查出血吸虫病?”
林枫一脸纳闷的问道。
王瑾桐她们,是绝对有就诊的。
因为当时她们是有到医院的机器上,进行预约取号的,还将号给核销了。
这意味着,她们被叫到了号,且见到了医生。
不然的话,吴亮也不可能调查到她们有去过医院的就诊记录,只能查到预约记录。
“这……”
王瑾桐顿时有些神色复杂。
沉默了片刻后,她才说道:“当时,我们确实去了仁安医院。”
“并且,已经挂上号了,且见到了医生。”
“但是在会诊后,刚坐下就离开了。”
“我老公打电话跟我说,已经找很厉害的老中医,得到了一个秘方,绝对能治好我和我女儿的大肚子病。”
“所以我们就离开了。”
听完王瑾桐的解释,林枫顿时有些无语。
难怪,原来是这么回事。
不然的话,不可能查不出来血吸虫病的。
“你们之前是不是也去其他地方看过?”
“因为看不好,所以你老公想办法去找偏方?”
林枫觉得,这里面还是有一些细节方面的问题。
既然都见到大医院的医生了,怎么说也得问一下吧?
而不是听到有偏方后,起身就离开。
这么做,肯定是因为之前看过了很多次,都没能找到病因,快绝望了。
“是的,我们之前也跑了周围的很多地方,都没能检查出来是怎么回事。”王瑾桐点了点头。
林枫微微点头,那就可以理解了。
但是,新的问题又来了,其他的医院,全都是庸医?
连个血吸虫病,都检查不出来?
患者肚子不正常,把患者粪便去化验一下,很容易得出结果啊。
“你们从没化验过自己的大便?”
“去医院检查,肯定有让你们化验大便的吧?”
林枫问道。
“这、这是因为……”
王瑾桐咬了咬牙,还是说出了实情。
“我们看的,都是那些中医,我老公他,从来不相信西医。”
“所以,我们生病都是找小地方的中医看的。”
林枫愣了一下,不至于吧?
这么极端的吗?
可现在的生活,哪里离得开“西医”啊?
谁家生病,没去过医院?
“我当时生我女儿,都是找的接生婆接生的。”
“而且我女儿她,都没上户口,一些疫苗也都没打……”
随着王瑾桐的再次“坦白”,林枫和吴亮都懵了。
林枫深吸一口气,这踏马是个狠人啊!
太狠了!
太极端了!
谁若是跟聂胜利他们争论中西医的问题,逼急眼了你来一句:
有本事一辈子别上医院看西医啊!
诶嘿!聂胜利还真能牛逼轰轰的告诉你,老子还真就从没看过西医!
想不到世上有如此极端之人。
不,应该说是极端的一家三口。
那么聂胜利能做出偷尸体这种犯罪行为,好像也并不奇怪了。
“这事,简直是千古奇闻。”
吴亮和林枫走到了一旁,吴亮摇着头说道。
“他们完全是误解了现代医学和中医、西医的区别。”
“现代医学包括中医和西医,而他们理解中的中医和西医,是一种文化之争。”
“身为华夏人,我同样希望咱们华夏的中医文化,比西医更牛逼。”
“但也要理性看待现代医学当中,中医和西医的发展情况。”
林枫一语道破现在一些人认为的中西医之争,所主要围绕的东西。
有些人他们争的不是医术的好坏,而是一种文化。
有文化自信是好事,但思想不能极端啊。
“这件案子,虽然马上就要结案了,但是太复杂了。”
吴亮揉了揉太阳穴,接下来有的他头疼的了。
这件偷尸案里面,还涉及到了案中案和一些其他问题。
眼前少年的死亡问题,聂胜利已经不是单纯的偷盗尸体罪了。
还有故意杀人罪,以及侮辱尸体罪。
同时,还有聂胜利和王瑾桐的女儿聂苗的黑户问题。
以及给聂胜利那个“邪方”的无德“中医”,也要将其逮捕追究责任。
中医的名声,都被他搞臭了。
这些事加起来,估计忙到过年都搞不完啊!
“想开点,起码在限期内破案了不是?”
林枫笑了笑,安慰道。
吴亮闻言,长长的吐出了一口气。
是啊,至少在限期内破案了。
这也算给上级领导和社会一个交代了。
………………
(本章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