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7章 鹦鹉闹家鸟(1 / 1)

乔家的队伍没有乔装打扮,直接张扬的出了徐州城,一路朝着水城而去。 水城距离徐州城只有五百里远。 乔家的队伍日行两百里,不到三天便抵达水城。 叶棠和萧景玹一直跟随在后。 进城之后,乔家的队伍还未停下,他们一直走,竟从另一道城门出了城。 叶棠二人不由得疑惑,不是说乔家的第三个大金库在水城吗? 出城不到四十里,天色昏暗下来,夕阳落山的美景,照亮了叶棠二人的脸。 他们看到乔家队伍离开官道,进入了一处小道。 这条小道刚好可以容纳一辆马车通行。 驶入小道不到一刻钟,山林两边忽然跑出来一群山贼。 这些山贼二话不说,就将乔家队伍给抢了,把人都给绑了。 “放开我们,我们是乔家的人,尔等好大的胆子!” 乔三爷不停叫嚣,被山贼头头打了一巴掌。 “管你是乔家还是黄家,落在老子手里,就是老子的奴隶,想要活命,就拿银子来换!” 乔家人全部被山贼抓进了山林里。 等人马都被山贼清理干净了,叶棠和萧景玹才从黑暗中走出来。 他们二人看了眼山贼离开的地方,那山林之中,树木葱葱,越往里面,树木越是密集,没一会儿的功夫,他们二人就听不到什么动静了。 “水城附近的山贼竟如此张狂?”叶棠柳眉微蹙:“相公,有古怪。” 抢了东西,还把人抓走了,这些山贼的行为特蠢。 萧景玹打了个哈欠:“好困,一群假山贼而已,跟进去吗?” 叶棠看了他一眼:“我也觉得是假山贼,乔三爷在演戏给我们看,进不进去呢?这大晚上的,山林可能有猛兽,咱们贸然进去,容易遭埋伏。” “那我们就先留在外面静观其变。” 萧景玹说着,就去找个空地,叶棠从空间里拿出帐篷,二人合力搭好帐篷,躺了进去。 山林深处,山贼们绑着乔三爷一行人继续深入,也不知过了多久,那山贼头头回头对乔三爷道:“三爷,没有人跟踪。” “确定了吗?” “小的在附近安排了人手,若真有人跟踪你们,他们一早就能发现。” 乔三爷这才放了心。 郭家金库被盗,让他不得不谨慎。 这个金库再被盗,乔家就真的完了。 山贼头头又道:“三爷,邵大人在等您。” 乔三爷诧异:“邵大人不是已经被人抓了吗?” 郭家金库被盗那天,邵桓被盗贼抓走,至今下落不明,不知生死,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假的吧! 山贼头头信誓旦旦道:“的确是邵大人,小的见过大人,不会认错的。” 乔三爷有些懵,他将信将疑的跟着山贼头头进入破旧的山寨里,来到一处房间中,看到了那个令他意想不到的身影。 叶棠和萧景玹在帐篷里睡得正香,忽然听到砰的一声,有什么东西落到了帐篷顶上。 “饿死了!饿死了!”那东西还发出了惨叫声。 叶棠二人瞬间清醒,钻出帐篷,警惕的看向顶部。 躺在帐篷顶部上的东西扑腾了下翅膀。 “飞不动了!” 叶棠拿出火折子照亮:“鸟?” 萧景玹眯着俊眸:“有点眼熟。” 他的声音一出,帐篷顶上的五彩鸟儿瞬间就抬起头来,转过身与他四目相对。 “大懒虫!大懒虫!”鸟儿怪叫起来。 语气还很激动的样子。 听到这个熟悉的调调,萧景玹瞬间黑了脸。 伸手抓住鸟儿的脖子,将它提了下来。 “闹家鸟?” “呃呃呃,掐死鸟了,救命,救命!!!”鸟儿只觉得呼吸困难。 萧景玹放开它。 五彩鸟儿软巴巴的落到地上。 “救命!救命!饿死了!饿死了!”鸟儿虚弱的叫着。 叶棠古怪的看了萧景玹一眼:“你认识这只五彩金刚鹦鹉?” 萧景玹点头:“五哥不是和你说过吗,我曾经养过一只鹦鹉,就是这只。” 叶棠:"......???!!!" 这里距离清泉村可是很远很远很远的啊! 一只鹦鹉居然能飞这么远吗? 萧景玹捡起半死不活的鹦鹉:“闹家鸟很聪明,是一只很好的探子,探听消息的能力比人强多了,所以我把它送进了百晓楼充当包打听。” “一开始它办事挺靠谱的,可有一次它被一只母鹦鹉迷住,然后离家出走了!” 之后,便一直下落不明。 “饿死了!”闹家鸟还在喊饿。 叶棠自空间里拿出一盘小米,递到了鹦鹉的嘴边:“吃吧!” 金刚鹦鹉有气无力的看了她一眼:“美人!” 叶棠噗嗤一笑:“嘴还挺甜的。” 吃饱喝足后金刚鹦鹉恢复了力气,扑腾着翅膀就要飞走。 萧景玹一把将它从半空中逮了下来。 “你跑什么跑?” “救命啊!”鹦鹉怪叫。 “再叫我扭断你的脖子。”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鹦鹉顿时不叫了。 萧景玹目光危险的看着它:“你不是跟你的媳妇私奔了吗?怎么会在这里?” 金刚鹦鹉愤怒的瞪着他:“大懒虫!” 萧景玹冷冷一笑:“果然是离开我太久了,连我的话都听不懂了。” 萧景玹让叶棠把千字文拿出来。 叶棠拿出千字文,一脸疑惑:“拿这个做什么?” “让它指字。” 作为百晓楼的消息通,闹家鸟是很有本事的。 萧景玹点亮油灯,在油灯下打开书,对鹦鹉道:“来,告诉我你离开百晓楼以后的遭遇。” 金刚鹦鹉不动。 萧景玹抬起了拳头, 鹦鹉立刻老老实实飞过来,用嘴巴在书本上指字。 它一个字一个字的指,所指的字合起来便是。 “我与媳妇儿私奔,浪迹天涯,被山贼抓住,当宠物圈养起来......” 它和媳妇有很多蛋,那些蛋都被山贼弄死了。 它和媳妇成了山贼头头的宠物,这次它会跑出来,是因为媳妇生病了,它是来找药的。 是的,闹家鸟识得药材,虽然认识的药材不多,但确实认识,是为数不多的聪明鸟。 看到鹦鹉以自己独特的本事指出那些字,将自己的意思表达的淋漓尽致,叶棠目瞪口呆,为之震撼。 难怪萧景玹会把它送到百晓楼。 难怪区区一只鸟,能够成为百晓楼的消息通。 这本事可真是牛啊! “救媳妇!”金刚鹦鹉表达完,就用嘴咬住萧景玹的袖子:“救媳妇!” 虽然离开萧景玹身边已经很久了,但是它始终都记得自己的主人是医毒高手!喜欢造孽,村里最俊的懒汉娶了个癫婆请大家收藏:(www.qibaxs10.cc)造孽,村里最俊的懒汉娶了个癫婆七八小说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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