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降温(1 / 1)

“司寇兄,请!” 黎山长一身烟紫色长袍,庄重且儒雅。 动作很熟稔,司寇海和他一同踏入酒楼,一进门便被伙计引上了雅间。 因着司寇海明日便要启程回去,黎山长特意设下宴席,一是为了送行,二则是为了感谢那日梨花院的事。 之所以没有在府中宴请,此事说来也话长。 他家那小哥儿属实执着,天天来,日日闹,他也怕冲撞了司寇海。 这才选在府城最好的酒楼宴请而不是在自家府里。 “小弟这次设宴,就单我们两人,还请老友莫要见怪,嫌弃不够热闹!” 黎山长一边拿起酒杯,一边给司寇海的杯中倒着好酒。 “这是我珍藏多年的梨花酿,老兄尝尝,可是京城远没有的滋味!” 司寇海拿起酒杯,两人相对而饮,仿若回到年轻的时候。 雅间内只他们两人,随身侍卫都在门外候着。 没有旁人打扰,两人自然而然从刚开始的寒暄,谈到年少时的意气风发,又谈到现今的朝堂。 但是他们谈归谈,却没有说出任何不妥的话,须知道隔墙有耳,祸从口出。 “唉,黎老弟,有时真羡慕你这般自在,无需管什么朝堂,无需管什么社稷,只需教书育人。” 司寇海发出肺腑之言。 相比于他对面之人,他这个所谓只在乎读书人的学政就不是那般洒脱了。 总希望着出世却又偏偏不得不入世。 之前还说黎家小辈做事大胆,恐会坏了百年家业,他家又何尝不是。 这黎家小哥儿,起码现在能远离权势中央,安安分分在后院里头。 不像他家的,已经扯上皇家内院,整个家族都被带上,何其无辜! “老兄莫要说这些,我在这玉都府还能安稳几日,小弟自己都猜不到,不想入世,但尘世偏要沾染,也实属无奈。” 两人各有各的烦闷,各有各的无奈。 虽风光霁月,但还不是在尘世漂浮,不得缘法。 觥筹交错间,两个老头子都喝得有些多了,出了酒楼时,两人脚步都虚浮,摇摇摆摆。 在各自上了马车后,又像是错觉一般,各自清明。 深秋,狂风大作,但却万里晴空。 今日曹知府带着独孤良和府衙一众带有官职的人员,在五里亭外送走了司寇海。 学政离开的消息,对于五柳书院众人来说,并没有什么波澜。 不过就是因着私盐的事,独孤府沉寂了下来。 在书院里独孤逸也低调十足,对闫天泽来说,只好不坏,毕竟没人打扰,自然就能安安分分苦学。 沐休回去就和安玉去果珍斋歇歇,或是待在府里小歇,十分惬意。 日子过得平顺,没有什么大事发生,除了果珍斋慢慢卸下了冷饮,流行起了热奶茶! 某日一早,闫天泽早起去书院时,打开房门便感觉到了刺骨的冷。 日子过得太快,闫天泽没有特意去记,没成想已经入了冬。 原是昨夜狂风大作,下起了大雨,难怪半夜觉着安玉缠他缠得紧,原来下雨伴着大降温,在屋内还真未觉着明显。 突兀的打开门,才发觉这般的冷。 他赶忙找起了厚衣物,不过厚衣物应当都是是去年的了,有些短。 今年的,因着前些日子还不曾这般冷,绣娘就没怎么着急赶制出。 出房门时见到书墨身着那单薄的秋衣,猜想着去年府里困难,应当没有给他做什么冬日衣裳。 书墨年纪又小,身量长得快,去年的怕是都穿不上了。 闫天泽从自己房里拿出了两套旧衣物,颜色都是暗沉低调的,不打眼。 免得到书院里头后,因书墨穿的太过张扬,容易被其他书童欺负。 见时间还来得及,闫天泽又去交待了闫管家,等安玉醒了后,请示他,去给府里的人加紧赶制厚衣物。 毕竟闫府是安玉当家,管家大权及财政大权都在人手上。 这场大雨过后,怕气温是回暖不了了! 闫天泽从府里上了马车,再由安大送往书院。 到书院下马车时,手脚冰凉,他和书墨在马车里头都这般,更别说安大了。 在外头赶着马车,寒风刮得刺骨。 闫天泽特意给了银子给安大,让他去附近喝碗热汤,吃碗热的,暖暖身子再回府。 等进入书院,到房舍时,闫天泽又跺跺脚,让书墨先回去将厚棉被放好,他这边他自己来就成。 一路从书院门外到房舍也走了差不多十分钟。 手上抱着棉被,双手裸露在寒风中,那滋味,难以形容,闫天泽觉着他手都不是自己的了。 进入房舍,见朱燚手上抱着个厚棉布裹着的像个南瓜般圆润的物件。 闫天泽大概猜想那就是传说中的汤婆子了吧,就像前世的热水袋一样。 他二话不说,将手中的厚棉被放在床榻上,冲到朱燚身前,抢过来,暖了暖手。 “闫兄,你这……” 朱燚看着闫天泽苦哈哈的,身上衣物显然都是去年的了,布料褶皱,还有些发白。 朱燚心中暗自窃喜,还是他家月哥儿知道疼人,什么都已经准备好了。 他看着闫天泽惨兮兮的,就大度得将手中的汤婆子让与他一会儿,不同他计较。 “今日可真真是冷!” 钱多多一进入房舍便向两位好友抱怨,他今日穿着一身暗青色棉衣,还披着同色系毛绒披风,手上拿着个精致小巧的汤婆子,脚下踩着厚靴子。 整个人都臃肿了不少。 “是呀,今年不知怎的,这才刚入冬就这般冻人,希望后头不要越来越冷的好。” 朱燚赞同到,去年他在玉都府城过冬时还不是这般。 玉都府城靠南,这般冻人起码也是年前下雪时间才会有。 今年这气候当真古怪。 闫天泽在一旁抱着朱燚的汤婆子,默不作声。 原主记忆里冬日的玉都府城是冷的,他自己倒是没有经历过往年的冬日。 不过现在刚入冬,差点就把他给干碎了。 闫天泽是那种怕冷不怕热的,他前世所在的江城又以春城得名,说是差不多四季如春不为过。 这般冷的天,他前世也只是出差的时候碰上,但当时出门有汽车,汽车里头又有空调,房内也有暖气。 哪里像现在这般,冷意从脚底直上,彷如直扎脑内。喜欢误穿生子文的直男,逆袭日记!请大家收藏:(www.qibaxs10.cc)误穿生子文的直男,逆袭日记!七八小说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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