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旁的蔓儿,怎么也没有想到,像常二郎这样高大魁梧,文武双全的状元郎。
居然能够用如此漂亮的白色羽毛来写出那么小巧的字迹。
而且那些字迹,小巧端庄中见优雅圆润。
这实在是让久在朱宝贞身边,知书达理的蔓儿震惊到无以复加。
“驸马您居然用鸟羽写字,而且还能写得如此漂亮,奴婢当真第一回见。”
“这种羽毛笔算是舶来品,那些西方的蛮子就喜欢用这东西来写字。”
“原来是胡人的书写工具,难怪那么奇怪。”
“想到不驸马您不但文武双全,就连胡人的东西也会。”
不得不说,这位女官很懂得怎么夸奖人,至少常升甚是受用。
毕竟是第一次传书南京,常升自然要谨慎一些,毕竟信鸽的天敌还是很多的,所以相同的内容写了两封,装进了两个小铜管内用蜡封好之后。
挂到了那两只信鸽的腿上,很快,两只咕咕咕嘟囔个不停的信鸽,终于振翅向着天际飞去。
眨着水汪汪的眼眸,蔓儿不禁问出了自己最想问的问题。
“驸马,这个时候,放飞,它们今天还能飞到京师吗?”
“放心吧,最多两个时辰,天还未黑,它们就可以抵达京师。”
“若是送信及时的话,宝贞今日就能够看到我的亲笔手书了。”
听着驸马爷这位信心十足的话,蔓儿悄悄扁了扁诱人的樱唇,然后很淑女地朝着常升一礼。
“驸马已经送出了信,奴婢这就去让他们把餐食端过来。”
两个时辰,就是四个小时,而信鸽的飞行速度在七十公里到一百五十公里每小时之间。
从上海县到南京的直线距离也就不过三百公里。
所以,常升的预估近乎于最慢的时速,其实在不过一个半时辰左右。
开平王府中负责管理鸽舍的下人,正在这里清理鸽舍之时。
就恰巧看到了一只信鸽振翅而至,他一开始还以为是今天放飞的信鸽晚归。
直到看到了这只信鸽腿上系着的铜管,瞬间就反应了过来。
小心翼翼地抓住这只信鸽,然后将它脚上系着的铜管取下之后,飞奔去向管家禀报。
就在他离开之后不久,另外一只信鸽,也落在了鸽舍前,咕咕地叫唤个不停,脚上悬挂的铜管分外醒目。
。。。
老朱打量着那从西北边陲传回来的军报,看到了沐英大军连战连捷。
而冯胜顽强在抵挡住了元蒙残余势力的反扑,坚守住了防线。
现如今,徐达已然统大军来到了漠南之地,已然与元蒙残余进行了几次小规模接触,皆获胜绩。
打量着这些令自己期盼已久的胜绩,老朱眉开眼笑之余,忍不住有些唏嘘地拍了拍书案道。
“咱日思夜盼,就为了这西北边陲的消息,如今总算是能够睡个好觉喽……”
一旁的朱标亦是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点头道。
“爹爹说的是,这些日子以来,西北边陲的粮价终于跌了回去,与往年相当。”
“大军又连战连捷,西番已然呈日落西山之势。”
“也不知道徐魏公此番兴兵北伐元蒙,能不能尽诛元蒙残部,以还我大明北边靖宁。”
老朱浓眉一皱,颇有些沉重地叹了口气。喜欢我岳父是朱元璋请大家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