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半夜惊魂(1 / 1)

王文龙死了。 送到医院就宣布了死亡。 死因没有疑问——溺水,大概是因为栈桥的栏杆年久失修导致落水,再加上水草缠绕,这些送医的几个小伙子都拍着胸脯证明。 还有个少年为了救他差点把自己淹死。 更没有人怀疑这件事,老旧栏杆上断裂的茬口,湖底茂密的水草,无数的人证,西城分局很快得出意外死亡的结论。 东城分局没有异议。 本就是一个人憎鬼嫌的人,居然上班时间跑到北海公园玩,死了活该。 很快这个人就会被遗忘。 王文龙一直没有明白的道理,当善良的人摘下面具的时候,他连下跪的机会都没有。 常威走到无人处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把事情前后再仔细想了一遍。 隔得远,没人听见他们的争吵,一直到落水前两人也没有发生肢体接触。 也不会有人相信碗口粗的栏杆是被他一巴掌拍碎。 而且他参与了救人,还差点死掉。 从北海公园出来,常威去德胜门的箭楼上坐了很久,很久。 【消灭威胁,无积分,奖励:书法精通。】 很好,以后写笔录的事情也可以不用假手于人。 回家的时候常威的手里提着两只兔子。 死的,甚至已经扒了皮,去了内脏。 他杀过鱼,杀过鸡,今天是他第一次杀哺乳动物,还一次杀了......三个。 活在这个世界上,他得让自己的心更狠一点。 于是两只兔子成了他练手的道具。 反正都是公兔子,养的时间太长的话只怕还会变成兔儿爷。 袁枚在《随园食单》里说:暴者不恤人功,殄者不惜物力,鸡、鱼、鹅、鸭,自首至尾,俱有味存,不必少取多弃也。 最精简的翻译是:不要浪费! 既然弄死了,自然不能丢弃,当然是要吃掉的。 小丫头蹬蹬蹬的跑到近前,又不敢靠近炉火,探着头问道:“大舅舅,这是什么好七的呀?” 常威用锅铲挑起来一块,在口边吹凉,塞到小丫头嘴里。 大概是还有些烫,小丫头吃的挤眉弄眼又不舍得吐。 主要还是太香了! “再来一块?” “好哒。” 又一块入口,小丫头吃的高兴,“大舅舅,这是什么肉呀?” 常威笑容和蔼,“这是兔子肉。” 小丫头面容呆滞。 她见过兔子,中院贾家院墙边就有一个兔子窝,里面养了几只兔子,贾家的大肚婶子会用烂白菜叶子去喂。 毛茸茸的,很可爱。 她曾经想象过白乎乎的兔子在自己怀里打滚,那时候她还没有小昭,最大的愿望就是有一只兔子。 长长的耳朵,柔软的毛发和胖乎乎的身体,叫起来的声音细细的。 想到这些,小丫头的大眼睛不自觉泛起水光,一边抽泣着,一边把嘴里的兔子肉嚼着咽下去。 “兔兔这么阔奈,我们怎么可以七兔兔?” 小丫头一边哭,一边盯着炉火上的铁锅。 “还要再来一块吗?” 小丫头两只小手搅在一起,犹豫,纠结,过了半晌才小声道:“好哒!” 能对兔子有怜悯之心的只有小丫头,常珑表示兔兔很可爱,也很好吃,所以她吃了一大碗。 小丫头不敢再伤心,主动用小手抓起自己碗里的兔肉。 主要是再犹豫,就会没了! 因为偶尔吃一次,又放了不少的油水,常威并不担心越吃越瘦的事情。 吃完他就后悔了,应该留一只公兔子的。 兔子肉是真好吃。 他想念成都。 德胜门外白天晚上都有卖野兔子的,买几只回来,过不了多久又是一窝。 正好空间里蔬菜大丰收,而且还有不少的红薯藤蔓。 夜凉如水,等到半夜他又出了门,一路朝着德胜门走去。 静悄悄的胡同里透着霉味,古老而死寂。 绕了两个弯刚要走到大路上,清亮的尖叫声打破沉寂。 “抓贼呀!” 常威转过身去,视觉提升下,一个瘦小的青年朝他飞奔而来,手里还拎着一个女士的花布挎包。 随随便便走在路上还能遇到这种好事? 常威挠了挠头,慢慢靠到墙角的阴影里,等这个男人跑近,他伸出右脚轻轻一绊,瘦小男人整个人都飞了起来。 他把地上的花布挎包捡起来拍了拍上面的灰,朝着小贼走去。 小贼从地上爬来,揉了揉膝盖,从腰间掏出一把匕首,拔出刀鞘丢在一旁,持刀便刺。 刀尖闪着寒芒。 常威都乐了,你怎么不按套路来啊! 电视剧里不是都要先骂上几句,再威胁一下,最后无果才会真正动手吗? 这让常威准备好的一肚子说辞毫无用处。 他甚至连工作证都懒得拿,退后一步,掏出短棍用力一甩。 破老头说过,不到万不得已,千万不要空手入白刃。 狭窄细长的巷子里,常威和小贼对峙,一人持棍,一人持刀。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可惜小贼没有一头金毛。 十秒钟后,小贼仰面倒地,常威半跪着摸他的颈部,求他不要死。 以为是个王者,结果特么的是个青铜。 身后哒哒哒的脚步声急匆匆赶来,刚好看到这一幕。 女孩穿着一件圆领衫,大概是追的有些急,汗珠从脸颊滴落,顺着白皙修长的脖子淌进浅浅的胸口。 常威见过她。 艺校里飘逸轻盈的那个女孩。 蓝小洁。 常威把地上的匕首和皮鞘捡回来收好,提着手里的花布挎包,“你的?” “嗯。”蓝小洁点点头,待走近几步惊呼着:“您是常公安?” “对。”常威没把挎包还回去,严肃道:“你可能需要跟我去一趟派出所。” “好的,没问题。”蓝小洁的声音很悦耳,说话大大方方毫不扭捏。 “这么晚了你怎么还没回学校?”常威拽住衣领把瘦小男人像死狗一样拖着,边走边问。 “啊?我今天去了姑妈家里,回来的时候错过了公交车。” “那以后可要注意点,晚上还是不太安全的。” “嗯。”蓝小洁点点头,饶有兴趣的看了眼被常威拖拽的小贼,“常公安,您学过武功啊?” 常威不知道怎么解释,只能浅浅的“嗯”了一声。 蓝小洁来了兴致,长长的睫毛扑闪着,“您学的是哪一门?是太极还是八卦?” “黑龙十八手。” “呃......” 炫酷吊炸天的名字显然把蓝小洁惊住了。 她学戏曲的时候也会有一些舞台动作,但是武功离她还是太过遥远和神秘。 蓝小洁说话时总是把身子微微前倾,双手交叉放在身前,轻言细语,态度温柔。 婉约的身姿,舒缓的语气,展示出她良好的家教和气质。 再加上一副好皮囊。 可常威知道她的另一面。 蓝小洁当初可是因为月事带被偷堵住寝室门破口大骂过的。 真不明白,是什么环境造就了她两种截然不同的性格? 然而,这和常威有什么关系? 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你玩不起,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看不上你! 在一个还能选妃的年代,美女都是红颜祸水。 PS:上谕:常威到底是魂穿还是胎穿?为什么对他的亲人感情这么深? 臣启陛下:常威是第一章开始的时候穿越的,大概是抓住敌特的那个晚上吧,我没有在第一章去写他前世如何如何,也没有写他是如何死掉的,更没有写他穿越后如何震惊。 想想挺后悔的,那就可以水一章啊! 不过这样的开场白大概你们也看厌了吧! 他是魂穿,来到这个世界后他就是常威,有前世的记忆和三观,也有这一世的性格和情感,这不是两段割裂开的人生。 大概就好像做了一个刻骨铭心的梦,梦到几十年后的另一段人生。 系统?系统是献祭他爹得来的。 爹娘祭天,法力无边! 今天就到这里吧,我得存几章稿子周末加更!喜欢我靠破案养家糊口请大家收藏:(www.qibaxs10.cc)我靠破案养家糊口七八小说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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