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八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我叫佐助,从火影首富制霸诸天 > 第575章 买宠物,买书,初见魂器

第575章 买宠物,买书,初见魂器(2 / 2)

在店员热情的招呼和介绍中,两人很快选定了自己的宠物。

辛西亚的选择比较中规中矩,选择了一只埃及猫。这种猫性格聪明、对人友善、活泼顽皮、较敏感,能适应居家生活,对居住空间无要求,即使空间狭小也可活动。

更重要的是,埃及猫在埃及的神话故事里,是月神贝斯特的化身,所以这种猫和月亮也有一定的关系,辛西亚选择埃及猫可以说完全没毛病。

而轮到周铭的时候,他有些犯难了,他倒是也挺喜欢猫咪的,但他没打算在这里养猫。

除了猫以外,其他学校推荐的宠物他也不太喜欢,猫头鹰的主要功能是用来送信,可他完全没有这方面需求。而蟾蜍……有一说一,他是真的不喜欢,他又没打算模仿蛤蟆仙人。

不过,除了一年级清单上推荐的几种宠物外,霍格沃茨其实还是接纳其他比较稀奇的宠物的。

比如说金妮的侏儒浦,比如说海格的蜘蛛等等,所以清单上的名录并非强制目录,而是简单的举个例子,说白了,学校就是希望学生们能够带一些常见的,没有攻击性的宠物,在排解孤寂的时候,不要给学校惹麻烦。

周铭挑选了半天,最后给自己选了一只渡鸦。

渡鸦也是霍格沃茨允许的宠物之一,和猫头鹰类似,只不过它并不擅长长途快递包裹,而是更擅长传递书信,因为渡鸦的飞行速度要比猫头鹰快得多,传递书信也更加便捷。

周铭选择渡鸦的主要原因,就是它足够聪明,这种鸟可以称得上是自然界最聪明的鸟类之一,拥有非常出色的解决问题的能力,在觅食的时候,如果遇到困难,它甚至会制作简易的工具来帮助自己。

其次呢,就是这种鸟懂得认人,这一点也很难得,尤其是它懂得辨认不同人类的面孔。

最后,是渡鸦拥有很强的环境适应能力,无论是在较高较冷的地区还是较热较低的地区,都能看见它们活跃的身姿,它们甚至能够根据环境的变化调整自身的体型和鸟喙的大小,属实离谱。

所以考虑到自己的一些想法,周铭最终选择了一只十分漂亮的渡鸦,毛色黑得发亮,而且眼神极其灵动,当周铭注视它的时候,它也会立刻给出反应,和周铭对视。

买好宠物,两人便离开宠物商店,直奔丽痕书店。

他和辛西亚都是霍格沃茨的二年级生,或者准确点说,是开学后升二年级,所以他们和哈里、罗恩、赫敏等人是同龄人。

因此,他们今年要买的教材,也和哈里等人一毛一样。

等两人来到丽痕书店的时候,还离着差不多好几米远呢,就看到书店门口发生了一些骚乱。

堵在门前的人群发出一声惊呼然后迅速朝周围散开,露出了里面已经扭打成了一团的两道人影。

定睛一看,扭打在一起的赫然是两个成年人,其中一个有着白金色的头发,另一个则是红色头发。

没错了,这两人就是亚瑟·韦斯莱和卢修斯·马尔福,因为卢修斯的挑衅,亚瑟气不过直接和对方大打出手,闹得现场一片混乱。当然了,旁边的男巫女巫们都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主,他们可不会上去把两人分开,而是在旁边不断为两人喝彩打气。

亚瑟的妻子莫丽在旁边急得直跳脚,好在现场还有海格这个半巨人,他一看两人打得有些凶,立刻上前伸手将二人扯开。

亚瑟气不过还想往前冲,被莫丽生拉硬扯拦住,卢修斯则一把甩开海格的手。

“说不过就选择动手是吧?韦斯莱果然是纯血之耻,看看这些旧书吧,破破烂烂的,全是二手货,这就是你们背叛纯血的下场。”

卢修斯原本整理的一丝不苟的长发变得无比散乱,他冷笑一声,弯腰从地上捡起一些破破烂烂的书本,嘲笑的看了亚瑟一眼,随手丢进了早就吓傻了的金妮手中的小桶里。

“德拉科,咱们走!”

说完,他就带着自己的儿子扬长而去,只剩下韦斯莱一家人在原地气呼呼的瞪着他们父子的背影。

周铭倒是没有关注卢修斯,他的眼睛一直盯着金妮的桶,那里面不知何时多出了一本黑色的册子,毫无疑问,那就是魂器无疑了。

魂器是伏地魔通过杀戮分裂灵魂制造出的黑魔法物品,是一种很强大的保命道具。

每一件魂器里都装着伏地魔的一片残魂,如果他主魂不小心死了,魂器内的灵魂碎片就可以苏醒过来,然后变成新的伏地魔。

不过这种魔法物品过于邪恶了,早就是巫师界公认的禁术,绝大部分巫师别说学习制造魂器了,他们甚至可能连魂器是什么都不知道。

而且这种道具的制作方法十分苛刻,杀人只是最基础的条件,因此一般来说,就算是最邪恶的黑巫师,往往也只能制造一个魂器以防万一。

所以说伏地魔才是顶尖的黑魔法大师呢,他居然一口气制造了七件魂器,不敢说后无来者吧,但说一声前无古人肯定是毫无问题的。

现在是周铭最容易入手一件魂器的机会,只要他把那本黑色的小册子拿过来就行。

但他想了想,还是没有轻举妄动。

倒不是担心破坏剧情什么的,剧情这种东西对他来说毫无意义,他早就不知道破坏了多少个世界的剧情了,基本上从他穿越至今,就没有哪个世界是可以保持原有剧情的,哈利波特世界也不能免俗。

他只是考虑,现在并非接触伏地魔灵魂的最佳时机。

他倒是可以保证自己不被魂器内的残魂诱惑,甚至像金妮那样,差点被对方夺走所有生命力。

但他目前对魔法的了解还太浅薄,拿到魂器的实际意义远没有象征意义大,他如果要入手魂器,最大的目的肯定是研究这种黑魔法,然后顺便从伏地魔那里搞到更多的魔法知识。但考虑到自己目前基础比较差劲,就算拿到魂器,能搞到的知识也十分有限。

既然如此,倒不如先把魂器寄放在金妮那里,反正金妮是跑不掉的,他只需要赶在日记本被毁灭之前,将其拿到手中即可。

骚乱结束,人群恢复正常,韦斯莱一家也相伴着离去,人群中周铭还看到了哈利和赫敏,他们一直跟在罗恩身边。

周铭没有打扰三人,他带着辛西亚走进书店,不听洛哈特的瞎白活,直接把需要的教材全部买下来后,便转身离开了对角巷。

接下来的最后几天假期,两人继续在家学习魔法,一直到9月1日那天,他们才收拾好所有行李,来到国王十字车站,登上九又四分之三月台,准备正式开启属于他们的魔法世界之旅。

(本章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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