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首先打破沉寂,我压低了声音,问白老大的两个老朋友:“两位可知道他这段经历?”
那两人异口同声地道:“我们只知道他当年大闹哥老会,全身而退,绝不知道他受了重伤,也不知道是什么人救了他。”
我只好苦笑,因为这两个老朋友,和白老大交情非浅,若是他们也不知道,那别人就更不知道了。
我们三个人商量,等白老大醒了,该怎么样。白素苦笑:“还能怎么样,爹自然推得一干二净。”
不出白素所料,第二天,白老大若无其事,见了我们,伸了一个懒腰:“昨晚竟不胜酒力,在椅子上就睡着了。真是。”
我大着胆子,笑着说了一句:“酒后吐真言,你可道出了不少秘密。”
白老大呵呵笑着,伸手作要砍我的脖子状:“敢在我面前唠叨半个字,管叫你脖子折断。”
我吐了吐舌头,自己识趣,自然再也没有在他面前唠叨过。
不过,我们三个人还是讨论过的,都一致认为,关键人物是白老大的那个救命恩人。
可是这个神秘的救命恩人究竟是什么人,却一点头绪也没有。只是可想而知,必然是一个绝世高人,不然,怎能在这样凶险的情形之下救了白老大,而且还令白老大兴“无以为报”之叹?可见这个绝世高人,神龙见首不见尾,行踪也是十分神秘的。
我们当时,所获得的资料甚少,当然只能作这样的推测。直到后来,知道白老大居然曾和陈大帅的女儿并辔进入苗疆,那自然另有一番推测了。
却说当时,非但不得要领,而且有了新的疑问。新疑问是我提出来的:“老人家在回忆往事的过程之中,忽然大是感慨,发了一通议论,是关于人心险恶的,这究竟是怎么一会事?”
白奇伟在这件事上,一直对父亲十分不满(看来男孩子急于知道自己的母亲是谁的心情,焦切程度尤在女孩子之上),所以他一听,就“哼”了一声:“谁知道,老头子自己不说,谁知道他心中藏了些什么秘密。”
白素的态度,和她哥哥不同,她认真地想了一想,才道:“看来,像是有人出卖了他,做了一些对不起他的事,所以他才会有这样的感叹。”
我道:“一般来说,应该是这样。可是他重伤在江边,是人家救了他,不是他有恩于人,那救了他的人,没有理由先救他后害他的。”
白素“嗯”了一声,很同意我的分析,可是她又想不出别的原因来,所以秀眉紧蹙,我伸手在她的眉心中轻抚了一下,又道:“他所指的,也不可能是哥老会中的人,因为如果袍哥对他做过丧心病狂的事,他后来也不可能和袍哥冰释前嫌了。”
白素又点了点头,白奇伟再闷哼一声:“袍哥大爷也算是这样了,给他这样在闹一场,结果还会言归于好。”
我们知道白老大当年大闹哥老会的这件事,可是对于整件事的经过却不知道,曾目击的何先达又不告而别(可能是为了报复我不肯陪他们到苗疆去),无法得知详情,那实在是令人十分难熬的事,我连叹了三声,才道:“江湖豪杰,动手归动手,但是心中还是互相尊重对方的,容易言归于好。”
白素趁机望着我和白奇伟:“你们两人还不是打成的相识!”
那时,我和白素结婚不久,和白奇伟从生死相拚到关系大好,也还是不久之前的事,所以白素才会特地提出来。我伸了伸舌头:“岂止是打出来的交情,白公子曾三番四次要我的性命哩。”
白奇伟一瞪眼:“陈年往事,提来则甚。”
由白老大的那一番感叹而引起的讨论,就到此为止,所得并不太多,只知道白老大在江边伤重垂危,被一个神秘人物救活了而已。这种事,在江湖上行走,人人都有机会遇到,似乎并不值得详细追究。
可是,白老大竟和陈大小姐在一起,白老大且把蛊苗的宝虫随手给了大小姐当大小姐小妹妹的五岁生日礼,在知道了这件事之后,就大大值得追查下去了。
首先,我和白素算了一算,金贩子在金沙江边,见到白老大和陈大小姐之时,距离白老大扶伤闯出哥老会总舵,一定不会太久。因为蛊苗的宝虫,在生日宴上一亮出来,就立时引起了五位袍哥大爷的注意。
这一来,事情就变得十分可疑了——照白老大所说,他伤得极重,且是内伤。这样的伤,就算有极好的灵丹妙药,也至少得调养二三十天,才能复原。
如果白老大伤势未愈,他似乎不应该有那么好的心情,陪伴美人,并骑西行。
可是时间又确然是在他伤后不久的事,那么,情形就只有一个可能,白老大的救命恩人,就是大帅府的大小姐。
当我把这一点提出来的时候,白素把头摇得和博浪鼓一样——那天她恰好戴了一副长长的珍珠耳环,所以使劲摇头的模样,格外可爱。
她一面摇头,一面道:“你想到哪里去了。你没听何先达说,大小姐是念洋书的。”
我坚持自己的看法:“念洋书,至少也得十几岁之后的事,她的少女时期,必然是在帅府中度过的,她的妹妹就说是姐姐抚养她长大的。”
白素皱着眉:“奇怪,帅府之中,仆佣厮养成群,怎会有劳动大小姐来抚养二小姐之理?”
我的理解是:“那自然是姐姐十分关切妹妹之故,小女孩记忆模糊,可是印象又十分深刻,所以才夸张地感到自己是由姐姐抚养成人的了。”
白素沉默了片刻,才道:“那也不能引申为大小姐就是爹的救命恩人——她一个女孩子家,爹是江湖大豪,又受了重伤,怎么相救?”
我一翻眼:“你就不让大小姐也有一身绝世的武功,再加有妙手回春的神医绝技?”
白素撇了撇嘴:“你的想像力真丰富,刚才还说她在大帅府长大,上哪儿学绝世武功去?”
我一拍桌子:“就是由于她自小在帅府中长大,才有学武功的机会,陈将军手握重兵,权倾一方,又性好结交江湖豪杰,他自己就有一身的武艺,四川的武风甚盛,高手极多,单是袍哥之中,就不知道有多少武林高手隐伏着,说不定大小姐小时候,遇上了隐藏在大帅府中的高手,自小就习武,你可知道四川土话,称练武作什么?”
白素摇头笑:“不就是叫‘操扁挂’吗?这种大小姐自小遇到高手,操扁挂的故事,好像很耳熟?”
我不理会她话中的讽刺意味,大点其头:“是,王度庐的卧虎藏龙中的玉娇龙,金庸的书剑恩仇录中的李芷沅,都有这样的经历。”
白素笑得前摇后晃:“好啊,凡事不过三,再加上陈大小姐,就恰好鼎足而三了,陈大小姐的闺名是什么?”
我摇头:“不知道,连韩夫人的闺名,我们也没来得及问——”
我说到这里,陡然住了口,白素本来一直在笑,认为我的设想太荒诞,没有可能。可是也就在那一刹间,她突然止住了笑,也向我望来,我们两人都不出声,但也都知道对方突然之间,想到了什么。
过了一会,白素才道:“别别开玩笑。”
我十分认真:“一点不开玩笑,大有可能!”
白素又呆了一会,才又道:“你你能设想其间的过程吗?”
我用力一挥手:“太容易了。先肯定陈大小姐身怀绝技,是一个真人不露相的高人,在江边,恰好救了身负重伤的令尊,自然悉心救治,直到伤势痊愈或是半愈,这其中的时间,约莫是十天半个月,或二十天。你想想,一个英雄,一个美人,单独相处,还会有什么事发生?别以为小说的情节千篇一律,要知道太阳之下无新事。”
白素默然不语,但是又用十分疑惑的眼神望着我,我为了表示我所说的真是我的设想,不是在开玩笑胡闹,所以我的神情也十分严肃。
我继续道:“在这段时间之中,他们互相之间的了解程度,必然突飞猛进,大小姐不知为了什么要到苗疆去,令尊自然陪她一起去——这便是为什么金贩子会在金沙江边见到他们的原因。”
白素的声音有些发颤:“到了苗疆之后又发生了一些什么事?”
我道:“细节问题无法假设,我只能推测大致的情形。他们两人既然两情相悦,在苗疆蛮荒之地,虽然既无父母之命,也无媒妁之言,但是令尊豪气干云,大小姐思想新派,似乎也不必拘束于礼法吧。”
白素神情骇然:“照你的说法,我们兄妹两人的母亲,竟然是帅府的大小姐。”
我的一切推测,都是朝着这个目标进发的,可是等到白素直接地提了出来,我还是呆了一呆,因为这确然是十分令人吃惊的一个结论。我在再想了一遍之后,才道:“太有可能了。”
我不说“大有可能”而说“太有可能了”自然是加强语气之故。白素十分迷惑:“不是说阳光土司的妻子是倮倮人的烈火女吗?”
我也想到了这一点,所以我心中同样迷惑:“这其间一定还有我未曾想通的一些关键,不过我想,倮倮人误传的可能很大。例如,令尊和大小姐,可能住在烈火女所住的山洞之中,倮倮人不明究竟,就以为令尊是烈火女的丈夫了──这可能性太子了。”
白素半晌不语,我又道:“而且,你们兄妹两人,怎么看,也不像一半有倮倮人的血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