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通且自信嘛。祝谣心想,我上网,我懂的。
他高傲地在内心为自己点头称赞,脑海里却霎时闪过无数愤怒女声的叠合,那是他臆想的属于少女们的青春碎片。
那些声音语含悲愤,如诉如泣——“真的一个也没有吗?!你找一下呢?”
祝谣被自己的脑子吼得一愣,自言自语道:“这都不放弃啊?那我试一下吧……”
他勉强转动了一下眼珠,憋了万分的嫌弃,倍觉屈辱地扭过了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同桌。
两秒之后,祝谣在脑海里冷漠地画上了大叉:
这个不行,都来到这世间这么多年了,但凡有丁点天赋,也不该活得傻成这样。
说实话,宁思洲其实拥有尚可达标的外貌,眉清目秀,皮肤很白,如果所谓的少年感就是嫩和显小,那祝谣可以为了他勉强亮灯通过。
但祝谣觉得这主要该归功于他过于臭美,衣服多到那个程度的男生,很难说他不少年。
宁思洲常年外穿铁打的校服外套,内搭流水的白衬衫,要多简单有多简单,看起来特别清纯不做作。
祝谣从前以为他没钱换衣服,曾经动了同病相怜的恻隐心,后来才发现这少爷其实从来没穿过重样的——
白衬衫的细节微妙又高贵的不同,不过都是一水儿的又亮又轻,虽然干干净净的十分规矩,但宁思洲从不好好扣住袖口,只要不穿外套,他的袖子永远挽在手肘,非得露出一截欲盖弥彰的手腕。
哪怕是零下几度的冬天也一样。
但做作的衣服在毫不做作的初夏季节,就这样轻飘飘地穿在干干净净的男生身上,确实使宁思洲这样的二货也能被划进青春的时效信里。
可惜的是宁思洲的内在实在货不对板——此人平时不是在用橡皮搭他的魔仙堡就是在玩闪耀暖暖,上课的时候还总是自以为藏得很好地盯着 k 手小视频耸动肩膀,发出诡异的咯咯咯的笑声。
祝谣心有阴影,觉得他真的好像一只聒噪的老母鸡啊。
怀着一丝不足为外人道的悲哀拧过头,祝谣的眼神自然地落在前方正手忙脚乱擦黑板的高个男生身上。脑海里画叉的声音如触电一样地响起,他冷漠地想:
这个也不行,脑子还没发育长大呢。
一般来说一个班最高的人其实不一定是体育委员,但偏偏祝谣他们班却恰好印证了这个规律。
彭聿的净身高有一米九,全班男生都知道,但是所有人都不愿意回想自己是怎么知道的。
留着寸头的彭聿高而瘦,浓眉大眼,晒得黢黑的皮肤一看就是体力型选手——总体来说很阳光、很蓬勃、很朝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