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8章 除恶务尽(2 / 2)

强盗一愣,却见丹初从腰间抽出一把燧发手枪,顺手打开了火门。王华见状,也抽出定虏式马枪,打开火门,随时可以击发。

这年头,能用得起燧发手枪的,非富即贵;能拿得出定虏式马枪的,除了赤军还能有谁?强盗胆怯,连忙讨饶:“爷,小的有眼不识泰山,告辞。”

想走,没那么容易。乱世用重典,南越法令很严,以今日的情形,强盗光天化日之下抢劫,至少可以判他们一个斩立决。

杨鼎真拦住去路,等待丹初发落。丹初则说道:“今天爷的心情好,许你们改过自新。若你们放下刀剑,束手就擒,爷就饶你们一条狗命。”

强盗有二十多个人,丹初他们只有六个人。为首的强盗不愿就擒,发出一声唿哨,意在招徕同伙。

丹初也不客气,当即开枪,先击毙了为首的强盗。王华才十四岁,是刘夫人的儿子,娶的是李定国的女儿。他临危不乱,毅然开枪,又击毙一名强盗。

众人一拥而上,与屋内的强盗斩杀殆尽。

未几,强盗的同伙赶来,见丹初等人拿有火枪,未交手就已露怯。这些小毛贼虽然人多,怎是杨鼎真等人的对手,略一交手便败下阵来,落荒而逃。

杨鼎真不敢怠慢,派另一名侍卫飞马驰往慕德守营调兵。随后审问强盗,才知道这伙强盗是“打行”中人。

屈大均一听“打行”,便摇头叹息,说道:“打行者,打手之行会也。不除打手,便不能除打行,不除打行,百姓休想安宁。”

他熟悉广州民情,把打行的来龙去脉简述一遍。

原来,明朝与历朝历代一样,城镇中不乏游手好闲的无业游民。明初称之为“逸夫”,又称为“逸民”,其实是一种遮羞的说法。

“逸夫”之尤其恶劣者,称之为“喇唬”。明初太祖用法严苛,严厉打击“喇唬”,以致于明初时“喇唬”竟然销声匿迹。

自正统以后,国事日坏,“喇唬”重新出现,为害尤烈,从事打架斗殴、行凶杀人;横行市肆、强取货物;赌博、诈骗;充当揽头、把持税务等。

“喇唬”之外,又有城市流氓,宋人称之为“捣子”,明人称之为“光棍”,又称之为“赤棍”。

至明末,城市“光棍”演化为“把棍”。把者,团体也,恶棍聚成一起,即为“把棍”。

“把棍”之尤为恶劣者,为“打行”,多由打手组成,敢于白天杀人,当众抢劫。

据客栈伙计讲,刚才这伙“打行”原是慕德一带的地头蛇,把持渡口、码头,官府莫能奈何。自赤军驻扎慕德后,他们大为收敛,不想今日又在太岁头上动土。

很快的,驻军赶到,为首的是名营副,见到丹初就拜,说道:“国主在上,职下救驾来迟……”

“无妨,你们营长现在何处?”

“营长带部队去剿山贼了,职下奉命留守。”

原来,慕德附近有座丫髻山,山上盘踞了一伙强盗,人数有三百左右,常常下山骚扰行旅,打家劫舍。赤军先礼兵兵,派人命令他们解散,下山做良民。山贼不愿,叫嚣要顽抗到底。

“打行的事,营里一直想取缔他们。因剿贼事急,营里准备先料理过丫髻山上的强盗,再发兵打击这伙打行。这些无耻打手,竟敢冒犯国主。职下这就集合留守兵马,把打手一网打尽。”

“嗯,”丹初说道:“百姓所求不多,无非是有田可种,不必受强盗的欺扰。打行公开抢劫,性质恶劣。你们要除恶务尽,尽快行动起来,趁他们没有走远,把他们一网打尽。若是兵力不够,不妨发动民兵、民众。”

“诺。”

(本章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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