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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章临海城内(1 / 1)

第二天早上,方大哥因为未完全康复的腿伤,需要休养一下,於是把猪腿贩售的工作便交由方铃和我负责。 我拉着木头车,在方铃的带路下,穿过十数条街道,终於来到城镇南区的巿集。 我们到达了一家规模很大的酒楼外,方铃跟酒楼後门里的杂役打了个招呼,不一会就有个大厨模样的店员走了出来。 昨天我从方大哥口中得知,近年在森林或山上,偶然会出现一些t型特大,或者异常凶残的动物,大家称之为魔化,但当中的原因却并不清楚。 「不是啊,张师傅。」方铃望了我一眼,微笑道:「这只大野猪,几乎是这位谢大哥一人之力击杀的!」 「才没有这回事,你别听她胡说。」我解释道。「这大野猪跟方大哥恶战良久,身上早已负伤无数,才被我幸运地捡了个尾刀而已。」 虽然我和方大哥也跟她说过,只是我运气好,才能击杀大野猪,可是方铃总是不信。她听到我为了救她爸爸,奋不顾身的冲向大野猪,所以对我又是感激,又是崇拜。 「那麽,这些猪腿值多少钱呢?」方铃有点失望地问道。 我们逐一把猪腿放上去秤重,最後加起来一共是126斤。 方铃听到400两银子,似乎也很高兴,正要答应,我却连忙阻止道:「丘老板,这价钱不对吧!这头野猪t型罕有地巨大,又凶猛无b,我跟方大哥差点就si在牠手上了。而且猪腿是我们即杀即割,在小溪中放血洗净,马上用盐腌制好的,所以完全没有发霉啊!」 我对这异世界的物价行情一窍不通,但细心观察丘老板的眼神,再回想刚才张师傅惊喜的样子…… 丘老板听到後,脸上ch0u搐了一下,说道:「少年你别胡说啊!怎麽可能有这麽高价钱呢?好,600!我就出600两银子吧!」 「哎哟,了不起啊,少年!手段真是高明!」丘老板赔笑道。「不过这确实不值1000两银子的,我最多出00两银子吧,不能再高了!」 我们交易完成後,我拉着木头车,方铃则拿着00两银子,欢天喜地的回家去。 「你这小子忽然不笨了?」方大哥听到方铃说出刚才之事,笑道:「我以为那个吝啬鬼,最多也就只会出5、600两银子。」 「这400两银子,就给你吧!」方大哥说着,把一半的银子拿了给我。 「猎杀这大野猪,本来你就占了超过一半的功劳。」方大哥说。「你救了我的x命,我提供你两餐一宿,已是合理不过。何况你现在身无分文吧?那些衣服,日常用品,总得自己购买的。」 「爸,也给我点零用钱嘛!」方铃说道。「我那些旧衣服已经有点窄了,也该买件新衣服吧!」 「太好了!」方铃欢呼一声,又说道:「爸,我现在带谢大哥去布店买些衣服可以吗?」 方铃嘻嘻大笑,拉着我的衣袖出门了。 方大哥是个弓箭嫺熟的猎人,从前在义军里就是担任弓箭手的工作。而方铃在4年前丧母後,也常常跟着他出外打猎。目前她所s的弓箭,命中率也接近一半,算是相当不错了。 「谢大哥,你的姿势虽然对了,不过还有些地方需要注意的。」方铃说道。「不能只靠蛮力来拉弓,除了手臂外,还有腰背也要适当地用力,保持双手稳定。还有就是调整呼x1的节奏,并留意风速和风向的变化。」 「然後,要瞄准的目标并不是停下来的猎物。」方铃续道。「因为动物们都有天生的感应力,当受到弓箭瞄准,便会产生危机感而逃走。所以我们要等牠开始跑了,再按照牠的速度,预判弓箭到达时的落点。」 ************ 有一天晚上,方铃来到我房间外,隔着布帘轻声问道:「谢大哥,你睡了没有?」 「方姑娘,我还没睡。」我回覆道。 该不会是…… 「对啊,因为我想多学习不同的知识呢!」我心不在焉地回应道。「你找我有甚麽事呢?」 「明天四月初十,是我爸爸的生辰纪念呢!」方铃说道。「不过我还没想好怎样替他庆祝,谢大哥有好提议吗?」 「那不如做一个蛋糕给他吧!」我随口说了出来,才发现说错了话。 既然已经说了,我也尝试在脑海中回忆一下上辈子看过的食谱之中,有没有不用焗炉或者电冰箱也能做出来的蛋糕吧! 「这样吧,我写几个材料给你,你明早替我准备一下。」我拿起了毛笔和纸张,边写边说道:「分别是j蛋、小麦、砂糖……」 次日,方大哥本想带我一同去野外打猎,但我说昨天的书本还未看完,所以想留在家里。 方铃觉得很新奇,用手捏了一小片放进咀里,惊喜道:「谢大哥,这太好吃了!你怎会懂得这个做法呢?」 「你别叫我方姑娘了,这真的很奇怪,叫我小铃就好啦!」方铃说道。「我也叫你非哥,好吗?」 能来到这样的家庭中,我觉得自己真幸运呢! 最初的两个月,进步是神速的,然後便渐渐慢了下来,近一个月简直是毫无寸进。 踌躇了几天,也不知道该如何决定,没想到反而被方大哥猜中了我的心事。 「爸!你怎麽忽然要赶非哥走呢?」我还未回应,方铃急着回应了。 「方大哥过誉了,我擅长的只不过是si记y背,既不懂融汇贯通,也不知灵活运用,哪能成甚麽大事呢?」我摇头道。「而且,我也完全无意做官呢!」 「爸!你在胡说甚麽啊?」方铃红着脸急道。 如果是在前世里遇到她的话,我实在感到三生有幸了。可是,在这异世界中,我有着自己的使命,不甘心就此度过余生。 「非哥,你要去哪里?让我陪你一起去,可以吗?」方铃问道。不知道她是一时冲动,还是真的愿意为我义无反顾,离开家园。 「方大哥说得对,不过倘若我为了你丧命,也绝不会後悔的。」我望着方铃说道。「最怕是我无法保护你的周全,累你为我香消玉殒,那我就算堕入阿鼻地狱,也永远无法赎罪了。」 「小铃,我曾答应过你妈妈,一定会好好照顾你长大的。」方大哥说道。「倘若你成年了,要跟小非远走异国,我也不会再反对。但现在最少也多陪我几年,好吗?」 「对啊,小铃,你再好好孝顺一下方大哥吧!」我也同意道。「这几年里,我会设法让自己变得更强大,假如到时候你还愿意陪伴我的话,我也就有能力可以保护你了。」 说罢她便把桌面收拾好,把餐具拿到屋外去了清洗了。方大哥一直望着nv儿,直到她离开,才大声叹息。 「早几天,我在巿场里听到有人说,建康城外的森林之中,有人发现了从来没见过的怪物,身边的同伴全被杀了。後来建康城的冒险者公会发出了任务,成功招揽了勇士,把怪物击毙。」我说道。「我相信这样的事情会逐渐增加,魔化的动物也好,未知的怪物也好,我希望自己能参与讨伐,保护城里居民的安全。」 「我一直有个预感,被封印的魔王很可能要复活了。」其实这不是预感,而是神直接告诉我的。我说道:「与其坐以待毙,不如尽快去磨练好自己的实力吧!」修习玄门真气吧!想会见孙天师是应该是绝不可能,但如果能得到他弟子兼妹夫的卢循先生教导,也足够你一生受用了。」 而在这个时期中原的绝顶高手,是分别被称作佛、道、儒、魔、忍的五个人。 道就是天师道的孙恩,天师道是三国时期五斗米道演进而来,还x1纳了大平清领道的法术。天师军是当朝最大的义军组织,主要是对抗南海来的海盗,救助困苦人民。且听说孙恩有呼风唤雨,召唤雷击之能,曾使旱灾之地落下大雨,深受百姓ai戴。 魔是益州西南一带,南夷族的巫师云天泽。自三国统一後,刘备为方便管治全国,迁都洛yan。曾向蜀汉投降的孟获後人,看准机会再次za0f,汉朝多次派兵镇压,劳民伤财,最後只好视若无睹,任其自治。当中以南夷族最强悍,为蛮夷族之首,统领各族。族中之巫师云天泽武功盖世,法力无边,但因为行事心狠手辣,手段残忍。故此有人称之为魔。 至於北国,西国,南国之中有甚麽奇人异士,在临海这小城镇中就打听不来了。 「谢谢大哥!我一定会好好把握机会的!」我坚定地说道。有机会认识中原五大高手之,这个机会绝对不能错过。 ************ 方铃煮了几个我ai吃的小菜,又准备了不少r0u乾和su饼让我带到路上吃,还坚持要送我到临海北面的城门外。 「小铃,你独自上路的话太危险了。」我担心的说道。「你在临海城耐心地等我好吗?那时候只要我武功有成,就回来带你一起云游四海,好不好?」 虽然说得很动人,但其实我自己也不敢保证这种承诺将来会不会兑现,因为时间可以改变一切。我早已经不会再相信世界上有不变的ai情,正如不相信世上有圣诞老人一样。三年的分隔,足以把本来真心的说话都变成谎言,就算我真的回来了,方铃或许早已有了别的心上人。 我用手指轻轻抹去方铃的眼泪,才发现自己的眼睛也早已sh了。轻抚她的头鬖,温柔地说出一句:「不!你一定会是我名媒正娶的妻子。」 我到底有甚麽好呢?武功既低微,又没有甚麽专长,更不懂甜言蜜语……早知就别要求神把我新的r0ut做得这麽帅了,真害怕会让更多的nv生为我伤心难过啊! 再见了,临海城。再见了,方铃。总有一天,我会回来的。 离开临海城已经第三天了。 在汉朝的城巿之间一般已设有官道,战时作行军之用,平时则让商队和游人易於行走。沿途每隔一段路程,总会有些小村落,有宿店、饭馆等供路人休憩。 所以,人们要远行,都是以步行为主。方大哥说如果走的快,大约五天就能到达会稽。而我为了争取时间,也顺便当作锻练,长时间启用「全能加速」天赋,尝试在三天内到达目地的。 不过这个破庙,摆放着不知道是谁的木雕塑像,四周满是尘埃,环境黑漆漆的,还有点y风阵阵…… 我坐在庙门之外,望着明亮的月光,吃了些r0u乾和su饼,好像小时候去露营一样。 来到这个世界後,除了最初的两天在荒野露宿,其余日子都在临海城中渡过,好久没有这种寂寞的感觉了。 已经半年了,陈杏仪,你仍然过得幸福吗?知道了我在参加你的婚礼後遇上车祸丧生,你有为我伤心难过吗? 明明我是知道她喜欢我的,为何还是为了一点小事,故意跟她斗气,故意说要分手呢? 她是否为了要对我报复,才这麽说呢?还是她希望让我永都远都忘不了她呢?难道她想我尝试抢新娘吗? 这半年以来,为甚麽我一直要把方铃当作妹妹呢 说到底,还是我不甘平凡,总渴望着游遍四国,亦觉得自己应该能找到更好的对像,才一直对她的倾慕之情视若无睹吧。 唉,要是我这麽没出息,或许方大哥和方铃都要对我失望了,而且神肯定会觉得我活得太平凡,一点都不有趣吧? 既然方铃都说不介意了,那麽不如我就在这个异世界享一下齐人之福吧! 嘿,说得好像我已经很受欢迎似的。目前我武功低微,身家亦是一穷二白,无名无利,要娶得更多的美人归,谈何容易呢? 何况历史书中早已详细记载,天师道确实会za0f,史称孙卢之乱。不过在我那世界的孙恩是对东晋发动,而且异世界里目前的当权者却是蜀汉刘备後人的汉朝。 更重要的是,我既然希望可以游历四方,甚至远走他国去见识一下,倘若加入了天师道,就必需听从差遣,跟士兵一样,失去了自由。 ************ 会稽城的规模b临海大得多了,作为一个沿海的古城,从战国时已经存在,一直是经济贸易的重镇。如果放到现世界的位置,大约就是上海巿附近吧。 「徐大哥,真的不等卢帅到达了才出发吗?」一位年轻道士,有点担心地向领头者问道。 这徐大哥看来只不过大约二十岁左右,b刚才说话者还年轻一些,或许是功夫了得,所以成为了领头者。 看到前方有位中年农家汉子,一直神se凝重地盯着他们离开,我决定打听一下。 「那是天师道的道人啊!」中年汉道。「会稽山上有一条大蛇,本来是以山上野生动物为食,但一个月前牠忽然变得狂暴起来,还会袭击途人,已有八个人si在牠毒牙之下了。这天早上有人传来牠的消息,於是天师道众人便上山去消灭牠了。」 虽然我也想跟着去凑凑热闹,在旁观战,但我身上正背着今早狩猎到的四只野鸭,两只野兔,还是先带到巿场出售好了。 我在这半年至今的积蓄,都是跟方大哥上山狩猎分成而来的,目前有大约500两银子,虽然一边狩猎,一边省吃俭用,也足够生活,可是这麽寒酸,怎麽去追求那些漂亮的nv生呢? 冒险者公会是从三百多年前,出身於西国的神子封印魔王後,指引其中一位名叫彼得的弟子创立的,目的是让更多有才能的人,可以施展一技之长,做一些常人难以处理的事情,赚取收入。工作分成甲乙丙丁戊等级,例如担任商人的临时护衞、捉拿小偷、往深山采药、寻找失物,或是需要使用魔法方可完成的工作等等。 公会最初都是由西国伊鲁巴派人到世界各国主理,後来分会越来越多,才转交到当地人接手。 公会内的大厅中,疏疏落落的有大约十几个人,分作几个团队,轻声地交谈着。 「大姐你好,我想登记成为冒险者。请问有甚麽手续呢?」我对着接待处的一个nv职员问道。 「我叫谢非,18岁,擅长弓箭,也有修练过半年长拳和刀法,对自己的身手颇有信心,还懂得止血术。」我把自己所有的能力都一一说明,希望可以拿到高一点的冒险者阶级。「不过,目前还未修练过任何内家真气。」 外家真气,是由外而内,透过高强度的r0ut修练,把力量转化作真气。例如传言中三国时代的关羽身具武神霸气,吕布则有无双真气等等。 若没有天赋异禀,一般人穷一生去修练的外家真气都非常有限,真气还是以内家修练的b较有效。 「果然如此呢,我明白的。」我尴尬的说道。防御元素攻击等等都有很大的影响。如果你不清楚,我们可以为你测试的。」 「那个,我好像是圣属x的……」我带点迟疑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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