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266章 自娱自乐
纳什维尔。亚特兰大。新奥尔良。孟菲斯。
这些南方城市都是赫赫有名的音乐之乡,以不同的文化养分和历史底蕴孕育旋律,诞生数不胜数的经典。
可想而知,在这里,音乐产业链至今依旧延续下来。
在孟菲斯,至今依旧保留着当年约翰尼-卡什开启职业生涯的录音室。
录音室并不豪华也不专业,一套专业录音设备再加上一个相对隔音的房间就能够开启一段音乐事业。
侧面能够看出五十年代六十年代全面蓬勃发展的音乐产业,这种简简单单的个人音乐工作室遍地都是,在孟菲斯这样的城市里,随随便便在大街丢一块砖也能够找到两三位歌手。
正是因为如此,当年约翰尼-卡什职业生涯起步的录音室设备落后、格局简陋,现在已经成为“历史文物”,早就已经无法使用,不像洛杉矶的声音之城,半个世纪之后的现在依旧在诞生经典。
此行前来孟菲斯,安森不准备前往博物馆浏览,他们有工作需要完成,所以径直前往专业录音室——
马不停蹄地,展开工作。
瑞茜满脸惊讶:这么快?
昨晚颁奖典礼,今天路途奔波,甚至没有休息调整的时间,就直接进入录音室,行程如此紧凑吗?
“你确定?”瑞茜欲言又止,最后还是说出自己的担忧。
安森不解。
瑞茜解释了一番,安森这才明白过来,哑然失笑,“以往,追逐音乐梦想的歌手们往往聚集在纽约,因为那里的唱片公司最多,还有‘纽约时报’、‘纽约客’这样的顶级媒体,孕育数不胜数的机会。”
瑞茜明白,“在孟菲斯、纳什维尔等等城市也是一样,所以这些城市能够成为音乐人的聚集地。”
安森点点头,“但偶尔,非常偶尔,在其他城市也有一些机会,毕竟人人都拥挤在纽约,竞争着实太激烈,令人喘不过气来。”
“突然之间,芝加哥来消息,说那里有一个试镜机会,你认为这些落魄音乐人们会如何选择呢?”
瑞茜毫不犹豫,“上车,出发。”
安森,“对,他们驱车十个小时十二个小时长途跋涉前往芝加哥,抵达试镜场所,也许是录音室,也许是一间酒吧,也许是一个简陋的办公室,没有喘息时间,他们就必须开口唱歌。”
“想象一下,在那样的情况下,因为疲惫也因为精神萎靡导致发挥不佳,千里迢迢奔赴的机会在短短三分钟时间里就被宣判死刑,那是一种什么滋味。”
瑞茜不由微微张开嘴巴——
其实,演员们也是一样。
当年,本-阿弗莱克和马特-达蒙依旧居住在波士顿读书,没有办法前往洛杉矶或者纽约定居专注追逐演员事业。
然后,本-阿弗莱克收到来自洛杉矶的试镜电话,马特-达蒙就担任司机,开车载着好友横穿整个北美大陆前往洛杉矶,一方面是陪伴本-阿弗莱克试镜,另一方面则是负责开车给予本-阿弗莱克休息时间看保证好友在试镜的时候能够精神抖擞。
试镜结束,他们又通宵达旦地驱车返回波士顿。
如此这般。
瑞茜出身在新奥尔良的一个中产家庭,一座南方城市,但她七岁的时候就被星探看中担任模特,再加上父母支持,她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的奔波。
耳闻,当然是有的;但没有自己亲身经历过则是另外一回事。
突然之间,瑞茜意识到,她自以为过去这三个月又是学习声乐又是研究角色,她已经全身心进入琼-卡特的世界,但在安森面前,却发现自己浑身都是漏洞。
安森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如果瑞茜没有记错的话,安森也是出身中产家庭,那安森又是如何真正贴近约翰尼-卡什的生活并且挖掘出那个隐藏在光鲜亮丽辉煌外衣底下的真实世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