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森居然承认了?就这样简单地承认了?
这到底是愚蠢无知,还是大智若愚?
一时之间,瑞茜有些分辨不清楚,甚至忘记应该如何开口,脑海里的想法脱口而出,“但是,为什么呢?为什么用如此粗暴的方法?”
安森注意到瑞茜的“咄咄逼人”,她在试图掌握主动;但这次,安森不准备打断瑞茜。
“简单,可能意味着粗暴;同时也可能意味着直观。”
“在五十年代六十年代,那时候的音乐设备不齐全也不先进。”“很多时候,歌手们拿着一把吉他就直接登台演出,运气好的话,能够有一个话筒;运气不好的话,话筒和音响可能会成为演出的障碍。”
“所以,歌手们最重要的伙伴,就是自己的吉他。”
“乡村。民谣。摇滚。流行。没有人能够例外。”
安森依旧显得不紧不慢,他和瑞茜两个人站在超市停车场里,沐浴在阳光底下,如同老朋友般闲聊。
偶尔有些身影经过,却连视线也懒得停留片刻,每个人都在忙碌自己的生活,没有时间注意停车场的两个身影。
“在那个年代,用音乐改变人生、用音乐艺术创作、用音乐发出声音的人数不胜数,所以后来才诞生了伍德斯托克。”
“人们相信,自己能够利用音乐改变社会改变世界。”
“所以,怀抱音乐梦想的歌手太多太多;却因为缺少宣传手段,无数梦想只能在冰天雪地里沉睡。”
“他们甚至没有出租屋,只能在不同朋友的屋子里辗转借住,在不同酒吧里兜兜转转,试图寻找演出机会。”
“一旦机会来了,他们就需要随时登场随时演出。”
“而吉他,则是他们唯一的依靠,同时也是求生的工具。”
“不管前往任何地方,只要背着吉他,就意味着机会和希望;但没有的话,即使机会出现也抓不住。”
“你问我为什么随时随地如同傻瓜一般带着吉他招摇过市?”
“因为我试图在2003年找到半个世纪前的感觉,因为我试图理解音乐对他们的人生来说意味着什么,因为我试图感受他们把自己的梦想和生活全部背负在身上四处流浪随处奔波的状态。”
一切,还是需要感谢安森个人非常喜欢的一部电影——
“醉乡民谣”。
在这部电影里,导演科恩兄弟描绘出一个失败者的世界,在炎炎寒冬里牢牢抓住一缕梦想的火苗苦苦挣扎着,六十年代的纽约孕育了数不胜数伟大的歌手却也同时淹没了无数才华横溢的鲜活灵魂。
仅仅从画面从文字去回忆那个年代,很难真正感受到他们的处境和当时的氛围,却依旧能够通过电影屏幕感受到在灵魂深处潺潺流淌的挣扎和落幕。
在现实生活里,约翰尼-卡什成功了,无与伦比的成功;但约翰尼依旧在名利场的漩涡里迷失了自己。
当下,和六十年代有些相似,摇滚也正在消失、流行和舞曲却全面蓬勃发展,音乐市场正在萎靡、但流行巨星们持续崛起,安森正在试图感受时代的脉搏——
不仅仅是扮演约翰尼-卡什而已,这比模仿约翰尼-卡什来说更进一步,而是感受约翰尼-卡什和整个时代的碰撞,感受恢弘时代底下的一种状态。
表演,不应该只是拙劣的模仿而已。
如果无法理解那个时代传递出来的氛围和力量,那么演员注定无法重现约翰尼-卡什在那个时代的状态。
所以,即使是前往超市,吉他根本派不上用场,但安森还是背着它出现了。
如同一场秀。
(本章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