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曼高德完全不介意,“詹姆斯,安森是八十年代才出生的,他和约翰尼根本就不是一个时代的,他不认识约翰尼,这不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吗?”
“如果我们希望寻找一位年轻演员的话,他不认识约翰尼的几率肯定不小。”
基彻猛地转头看向曼高德,“你在说什么胡话?约翰尼是能够和披头士媲美的歌手,不,不能和披头士相提并论,他是美国音乐历史上最伟大的歌手之一,安森怎么能够不认识他?怎么可以?”曼高德轻轻吐出一口气,“詹姆斯,即使是我。我也不能说我熟悉约翰尼,我知道他,我喜欢他的音乐,但不代表我了解他。所以我需要你的帮忙,所以我才阅读了他的两本传记,就是为了深入了解他。”
“对我们来说,约翰尼是一个符号一个信仰,他不是一个普通人,他带着光环,但同时这也意味着我们无法真正进入他的世界,当我们用崇拜的眼神看待约翰尼的时候,约翰尼就不是真正的约翰尼,他只是我们脑海投射的一个完美象征。”
“你冷静下来想想,如果我们找到一位演员,以偶像的目光看待约翰尼,你认为他敢于解构约翰尼的人生吗?你认为他能够冷静客观地进入约翰尼的世界吗?你认为他能够根据自己的理解诠释约翰尼吗?”
“所以,你希望看到的是一个演员解读自己偶像式的约翰尼,还是一个没有偏见没有刻板印象构建起来的约翰尼?”
“我以为这件事情我们已经讨论过了,约翰尼也表示了赞同,不是吗?为什么你表现得好像格外惊讶?”
吧啦吧啦。
显然,曼高德拥有不同的想法,并且能够保持理智和客观地看待整个事情,他终于让基彻安静了下来。
尽管基彻的表情依旧倔强,但终究没有再继续唠叨,短暂地陷入自己的思绪里——
他需要一点点时间好好消化。
所以,约翰尼-卡什,到底是谁?
约翰尼-卡什,北美音乐历史上最伟大的歌手之一。
这位传奇是影响美国近代乡村、摇滚、流行以及民谣等等音乐类型最重要的创作歌手之一,他被誉为是美国草根精神的代表,对整个美国音乐和流行文化影响深远。
约翰尼-卡什和“猫王”埃尔维斯-普雷斯利基本同时期登场,影响力不相伯仲,不过,他的主要活跃领域在乡村,后续又启发了摇滚和民谣等等音乐类型,所以在海外市场的影响力逊色于埃尔维斯-普雷斯利。
但约翰尼-卡什的影响力毋庸置疑,现在人尽皆知的纳什维尔,处处角落都能够看到他留下来的文化遗产。
在他的整个职业生涯里,专辑销量超过五千万张,收获无数奖项以及公告牌冠军,并且被誉为是能够和巅峰时期披头士打对台甚至还能够隐隐占据上风的传奇歌手。
唯一稍稍扼腕的地方在于,约翰尼-卡什的真正影响力还是在乡村类型,和埃尔维斯-普雷斯利、披头士、鲍勃-迪伦这些传奇比较起来,他的影响力始终扎根在北美大陆,没有能够更加广泛地打开局面。
并且,这位传奇歌手的影响力在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渐渐回落,像安森这样的年轻人,如果对乡村音乐没有兴趣的话,完全不了解约翰尼-卡什也是正常的。
毕竟,九十年代的音乐世界是属于摇滚、节奏蓝调和流行的。
现在,曼高德和基彻正在谈论的,就是这位传奇。
显然,基彻不满意,安森居然不知道约翰尼-卡什,安森怎么可以不知道约翰尼-卡什?
不可饶恕!
怒火,在胸口熊熊燃烧着。
(本章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