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1 / 1)

嬴政听了十分高兴。 “臣闻,殷周称王于天下,有千余年。” “如今陛下拥有天下,而子弟却是匹夫百姓。” “没有人辅助,何以相救呢?” 博士齐人淳于越,继续说道:“如今青臣当面阿谀,加重陛下的过错,非忠臣啊。” ——事师古,而能长久。 既而,又有一名卡通小人出现,旁边写着“丞相李斯”。时任丞相的李斯,表示: “不是说后世一定要与前代相反,而是时代变化了的缘故。” ——固非愚儒所知。 “以前诸侯并争,用十分优厚的待遇,来招揽那些游学之士。而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 “百姓在家,则致力于从事农业生产、家庭手工业。士人则学习法律禁令。” “以此来非议当世、惑乱黔首。” “臣李斯,冒着死罪说:古代天下散乱,不能统一,因此诸侯并起——” “他们都觉得自己的学说是最完善的,又以此非议君主所建立的制度。” “如今陛下兼并了天下,分辨黑白是非,又确立了至高无上的尊崇地位。” “他们听见法令下达,就各自用自己的学说来议论。入朝的时候在心里非议,出朝的时候在街巷非议,在陛下面前吹嘘、以此来沽名钓誉……” 李斯诚恳地表示: ——因此,禁之为好!! “丞相觉得,应当怎么做呢?” “臣请允许史官将秦国之外的典籍全部烧掉。除了博士官所职以外,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的,全都送到郡守、郡尉那里烧掉。” ——弃市,死刑的一种。 李斯还说:“以古非今的,要杀死全族。” “命令下达三十天还不烧掉的,黥为城旦。” 黥,墨刑在面也,在脸上刺字并涂墨。 黥为城旦,即黥面后发配修城。 “医药、卜筮、种树之书,不烧毁。” 随后,秦始皇下达命令说:“可以。” 【这一事件,发生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即公元前213年。记事的时间十分明确。事件发生的地点也十分清楚,是在秦的朝宫——咸阳宫。】 【在咸阳宫的宴会上出现争论,秦始皇将其交由廷议讨论,丞相李斯进言,秦始皇裁决。这些符合秦汉之时廷议奏事、法令产生并颁行的程序。】 【因此,结合内容与形式可知,这是一段可信度很高的、典型的秦汉之时的上奏文。】 诸子百家,听到这里。 其中很多人,原先以为“焚书”与“坑儒”都是跟孔子、孟子他们儒家相关的—— 曾经:为孔子默哀一秒。 嬴政!!你全烧了吗?全烧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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