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毓华对刺青很好奇。关于刺青,从前在学堂里的时候只是在教书先生的文章里看到过批判之辞,说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刺青大为不敬,不合孝道。又说历史上只有犯罪流放的人才会刺青,叫“黥刑”,好人家儿女从没有主动去纹身的,可有一次,她遇到学校里一个年长的学姐,无意中窥见她手腕上纹了几多菊花。花朵主色调是暗青色,但外翻下坠的几缕垂绦却夹杂着丝缕的嫩黄和艳红,勾缠在一起,妖娆得很。这朵菊花就一直印在她心中,作为一个内向的人,她好几次鼓起勇气想跟学姐搭讪问个清楚却总差了点时机和胆色,而后面自己被老舅出卖了,从此就脱离学堂,再也没见过这个学姐,和她手腕上的那朵菊花。她很想知道,那熬着痛,看着皮肤上依着自己意愿诞生出来的那些生命图腾是一种什么感觉。这么多年层层累迭的遗憾,终于在今天得以弥补了。毓华正在走神,忽听得常欢在里间轻声呼唤她:“姊姊,好了。你可以进来了。”她忙推门走进去,只见凌有喜在一边整理刺针,一边抬起下颌冲她点点头。然后,她的目光就锁定在前方蚊帐后,隐隐绰绰的那道身影上。小小的花骨朵一般的娇嫩身躯,团身蜷坐着,后背应当是裸露的,因为色料还没有吹干。毓华小心翼翼地走近,抬手轻轻掀开蚊帐,闯入她眼帘的赫然是一只暗青色的翅膀。没想到凌有喜竟有这么好的手艺,将羽翼上的羽毛雕琢得根根清晰。再往上看,羽翼掩盖着身躯,修长的脖颈,长长的勾喙,和一双宛如嵌着绿松石般的暗青眼珠。以及藏在羽翼下缘尖利的爪钩。而爪钩之下,踩着几片像是在空中漂浮的橘色枫叶。“这是,鹰吗?”毓华问。凌有喜点点头。毓华又走近一步,凌有喜还主动将油灯往她跟前推近几许,让烛火能更清晰地照到常欢的背上。毓华久久凝视着,把这只鹰的每个部分都细细打量,烛火微微摇晃,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错觉,她仿佛看到羽尖也在摇曳,暗青色连缀一片,就像一片麦田随风起伏。鹰之目灼灼有光,好似望着远方,脖子上的毛似乎根根昂扬,藏于翅下的爪钩一时聚合,仿佛已在千米高空之上锚准了自己的猎物,随时就要迎风扑袭而下。“好看吗?”常欢一偏下颌,轻声问道。毓华觉得喉口涩涩的,一下子发不了声,只是点点头。“背上的伤,都盖住了吧?”常欢又问。毓华还是不知说什么,她不由自主伸出手,隔空轻轻抚摩常欢背上,顺着这只鹰的侧颜,一寸寸地虚画着轮廓。好像,这样就能把她心中的疼惜传递到常欢身上。“疼吗?”毓华的声音微微打颤。“不疼。”常欢摇摇头,“姊姊,你还没告诉我,我的鹰好看吗?”“好看。”毓华笑着说,可不知为何,她眼前一阵模糊。毓华轻微地抽了一下鼻子,脸上突然一热,一只小手抚摩上来,替她轻轻拭去泪水,常欢轻声说:“我都没哭,姊姊怎么反倒替我哭鼻子了。”毓华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哭了,或许,看到常欢背上新生的鹰,心中盼着从今以后,希望她也活得像只搏击长空的鹰吧。“干嘛干嘛,你娘儿俩在我房间里哭哭啼啼的,搞得好像我刺青技术不行一样,我可不依。常欢,你要不信我的手艺,去拿面镜子自己瞧。”凌有喜叽叽喳喳一阵碎嘴子,将毓华的泪给逼回去了。“辛苦你了,有喜。”毓华擦了擦眼角,笑着对凌有喜道。“见外了。”凌有喜嘴一撇,“咱们几天前不都还算是一家子人嘛。”没错,一个逃家的五姨太,一个被休的六姨太,还有一个专给老爷添堵的假大小姐,果然没一个守规矩的人,而现在她们却兜兜转转撞在一起,反倒更像一家子人。毓华哑然失笑,忽然想到什么,只是一直没拿到明面上来讲。当晚,常欢和毓华睡一个房间,等两人洗漱完毕,合衣躺在床上时,毓华突然开口:“这几天我们忙着逃难,其实还有一些事我心里存着疑惑。”常欢这会儿身上刺青的颜料也已经干了,但仍隐隐泛着刺痛,一时半会也是睡不着,她翻了个身,抬头看着毓华。“什么事?姊姊只管问。”“那剩下的宝藏……究竟是你骗老徐的借口,还是真有其事?”常欢半晌无言,不过,漆黑的夜色中,她的两只眼显得特别炯炯有神。第43章 四十二、遇痞“当然有。”见毓华一脸惊诧的样子,常欢微微一笑,伸手拍拍她脑门:“我不会跟别人说的,姊姊也要替我保密哦。”“在哪儿?”“这个嘛,我暂时不能透露太多给你,这是对你的保护。”说着常欢又伸出两根手指做出盟誓的样子,“不过我保证,这笔钱不到万不得已,我不会动用。”常欢告诉毓华她已想好法子,准备编造个关于宝藏的假消息,适时放出去。因为眼下军中知道宝藏一事的人并非少数,纵使老徐现在是泥菩萨过江,但难保不会另有他人亦起歹念,追踪她们,并给她们带来危难。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