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清雅自然知道这些。要不是面前的人是陪了她一辈子的熟人,而且她猜测他的穿越跟她有关,她也根本就不会拿出来。 跟别人的性命相比,自己的命当然更珍贵一些。 她虽然有达济天下之心,但这都是有条件的。她不是圣母,牺牲自己成全别人。 “我们不是要开铺子么?原想着开脂粉铺子慢慢来,现在看来开粮铺也不错。我提供粮食,夫君负责把它们卖往各地。” “夫人倒是真看得起我。”褚榛苦笑。 他两辈子都没做过经商的事。一两个铺子还能摆布开,多了他怕自己辜负了媳妇的信任。 胡清雅冲他笑了两声“我这里除了稻谷小麦,还有玉米红薯土豆等物,都是改良后的,产量没的说。我想等村里这一批粮食收获了,就改种我的种子。咱们从西南慢慢往东北辐射。” 粮食可以卖,种子就得慢慢来了。不能让朝廷枉做好人。 “这事我得仔细琢磨琢磨。”褚榛往嘴里塞了个麦粒,咬的嘎嘣脆。 “让汤圆先磨一小袋面粉出来,我试试味。” 吃麦粒不过瘾,褚榛亲自拎着个小袋子去石磨前磨面去了。 麦子在磨成面粉之前要先在水里浸染,然后再晾晒。 褚榛看了一会儿又拿着稻谷,想着今天先吃一碗白米饭。 胡清雅被他整得哭笑不得,自己在空间找到处理好的大米拿了半袋子出来。 说实话,空间大米都是杜慧芳在种田系统里卖的1。就算吃应该也是她自己偷摸着吃。胡清雅还真没尝过。她其实也有些好奇空间里种出来的粮食什么味。 还不到中午汤圆就做好了洁白无瑕的大米饭。 米粒晶莹剔透,颗颗分明,散发着诱人的清香。褚榛端起碗就往嘴里塞了一口。 “口感软糯细腻,比碧粳米和胭脂米都要好吃。这米应该先卖往京城,不出一月就能风靡整个大庸朝。”褚榛只吃了一口就爱上了米饭的口感。 他前世今生也算吃过许多种大米的人了,之前更是亲自培育出了御稻。 但那是为了增加产量,并没在口感上多下功夫。不像这米,吃一口就觉得真正的大米就应该是这样的。让人再吃不下其他的大米。 这米洁白晶莹,价格上应该比其他大米贵吧,老百姓吃不起。 胡清雅看了眼空间,仓库里堆得满满当当看不到头。因为不是什么新鲜东西,所以系统空间给的价钱十分低廉。杜慧芳只买够了自己需要的东西后来就舍不得卖了。现在倒是便宜了她。 “就按照普通大米的价格往外卖吧。” 她的本意是为了应付有可能会出现的天灾,要是价格太贵,老百姓都买不起,那这事将毫无意义。 “这样的话就不能先在京城卖了。”褚榛又吃了一口道“我先在府城周边开几个铺子。就按照平价粮的价格卖。” “怎么做随你,我只负责提供粮食。”有人做主,她就不想费脑子。还是在家捣鼓自己的牙膏吧。 “你的粮种给我一些,我先带人在山里种着。” 褚榛见这粮食的确好吃,他的人在山里训练,顺带着也在山里开垦出来一些田地,来年能够自给自足。 胡清雅找了个背篓,一样给他装了一些。有些不符合这个季节种植的就单独放了一份。 褚榛还不想走,让良时把种子交给良宵,等他回去了再说种植的事。 两口子你侬我侬的在一起待了四五天。胡清雅没想到这一世没有事业心的四爷能这么腻歪,每天缠着她走哪跟哪。 “爷说的粮铺还没开,良宵也等着你去主持大局。咱们以后有的是时间,这会儿你该去忙了。” 褚榛有些受伤的看着胡清雅“果然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这才多久你就腻了我了。说,你是不是看上了别的小妖精。” 胡清雅被他作怪的表情逗得乐不可支。“爷,你真不适合这样。在我心里你一直是杀伐果断的。”而不是如此儿女情长。 她好像每一世都不是儿女情长的性子。 第一世投入的多些,后面两世虽说日久生情,但到底是以事业为重。现在这么腻歪在一起,她一时竟然不太适应了。 褚榛叹了口气,摸摸胡清雅的额发。“原想再多陪你两天的。你说的事我都放在心上了,这次出去又得许久不得空,等我有空了就回来看你。” 听到叹息声,胡清雅才有些难过。 他们俩好像只有他还停留在过去,对着她无限欢喜。她似乎不应该这么对他。 “对不起。” “没什么对不起的。你说的对,现在还不到我们儿女情长的时候。” 他不知道她后来经历了什么,但从她拿出来的东西也能看出来,她不像他一样一睁眼就来到了这个世界。 好在彼此之间的感情还是在的。她能毫不设防的拿出来这些东西,就能说明许多问题了。他的确应该再给彼此一些时间。 心照不宣的略过这个话题,胡清雅给褚榛准备了一堆吃的用的。又找了一个医药箱给他装了许多有的没的药物。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这些是治疗风寒的。林子里的水要烧开了喝,这个我叮嘱你许多次了。要是不小心喝了生水就吃一粒这个。还有……” 拉拉杂杂说了一堆,胡清雅在褚榛有些炙热的眼神下收声。 “别再把自己饿的跟个排骨一样了,抱起来硌得慌。”推了他一把,胡清雅把门关上。 褚榛提着大包小裹的让良时牵马过来。 “我不在家的时候你守好家门,做事情要三思而行。家里就交给你了。” 良时拍着胸脯保证。 褚榛也没说要是有第二个人选,他指定不相信他。 好在良时跟他从小一块长大,忠诚这块毋庸置疑。 胡清雅在他走了以后又开始做牙膏。因为有的东西需要静置,直到大半个月后才算是做好了她在古代的第一款牙膏。 里面添了些薄荷叶,味道更清新一些。但中药味依旧浓郁。 “主子加了那么多中药材呢,怎么可能没有一丝药味。”绣珍看着沮丧的胡清雅安慰道。 说的也是。她做出来的的确比市面上的好闻多了,这就够了。 “东西都准备的差不多了。沐发的,沐浴的,牙膏,牙粉。精油,香膏,清露,青黛,胭脂。还有什么来着?”东西太多,胡清雅一时忙昏了头。 “夫人,还有肥皂。您说是清洁衣物的。” “对。肥皂拿来搞促销,每购物满一两银子就送一块肥皂。记得说明这个是专门用来洗衣服的,跟香皂不是一个东西。” “知道了夫人。”大丫连忙记下。 她这段时间跟着胡清雅着实学了不少东西。虽然不能单独制造一款产品,但很多步骤都已经由她来单独操作了。 楚夫人说以后办了作坊就让她做小组长,带着大家一起制作。工钱也按照小组长来分发。 这可比当一个打杂的丫鬟有钱途多了。她奶果然有智慧。 开业这天,褚榛风尘仆仆的赶了回来。 一见着胡清雅就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之前想的给彼此时间之类的屁话早就被他忘到爪哇国去了。 现在这世上只有他们彼此才是最亲的人。他儿女情长怎么了?忙碌了一辈子,他就想沉溺在温柔乡里。 胡清雅头一次跟他分开一个月,心里也想的不行。任由他抱着不撒手。 “好了,等会儿铺子开张,你跟我一块儿过去看看。” 褚榛就是为这个来的。他媳妇虽说隐在幕后,但有不少人知道开胭脂铺子的是个女东家。他露一面能减少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两个人亲亲密密的坐上了去镇上的马车。 胡清雅挨着褚榛坐下,感觉到他身子不自然的僵硬了一下。眯着眼睛看他。 褚榛佯装镇定的挺着身子,在她的瞪视下还是选择坦白从宽。 “在林子里遇到了一只老虎,不小心被拍了一爪子。” 胡清雅扒开他的衣服,上面缠着厚厚的棉布,还是能看到一丝丝血迹渗出来。 “怎么这么不小心?”胡清雅眼睛都红了。他们来的时候遇到那么多狼他都没伤这么重过。 “不是主子不小心,是有个侍卫被老虎盯上了,主子为了救他性命。”良宵赶着马车回了一句。 胡清雅抬头狠狠瞪了某人一眼。 “我也是有把握才救人的。” 上次那个小侍卫被狼咬死了,媳妇难过了许久。这次他就想着把人救下来。 “这就是你所谓的有把握?这胸口这么大的伤,你当我看不见么?今晚上不许你上床睡觉。” 别人的性命哪有他的重要。她情愿他不救那人,也不想看到他受伤的样子。 褚榛也是想施展苦肉计,没想到弄巧成拙。捂着胸口哎呦一声。 “要不咱不去了,回去我给你上药。”胡清雅又紧张起来。 隔着几层布都渗血了,那伤不知多大呢。 “我来的时候上过药了,只要不碰到,没事的。”褚榛不想放弃这次露脸的机会。坚持道。 胡清雅拗不过他,但也把缠的棉布解开,给他重新上了药,又重新用纱布包扎了一遍。 纱布透气,伤口不容易捂着。不然这天十分容易捂烂了。 褚榛垂眸看着胡清雅认真细致的动作,心下熨帖。这苦肉计终归是有用的。 “下次不要再这样了,在我心里谁都比不过你。”打了个漂亮的蝴蝶结,胡清雅把东西都收起来道。 这么好的身材,上面却满是新旧密布的伤痕。她看着就不忍心。 “这些都是我之前刚跟着爹打仗时留下的。”褚榛按住在他身上游走的小手道。 那时候他虽然自认为武艺高强,但到底年龄还小,手脑不协调,总是受伤。二哥没少因此嘲笑他。 想到从前,他笑了下。虽然有诸多不如意,但是在军中的生活的确让他成长了许多。 胡清雅松开手看了两眼,见没添其他新伤。把衣服重新给他穿上。 “爷,到了。”良宵的声音从外面响起。 胡清雅掀开帘子,的确已经停在了铺子附近。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褚榛先从马车上下来,另一只手就要扶她。胡清雅拧着眉看他,他这才放下手让开身子。 胡清雅自己提着裙摆跳下来,看见店铺门口已经围满了凑热闹的老百姓。 “人还挺多?”胡清雅好奇。 “过段时间就是秋收,许多人都趁着这段时间置办东西。不然等忙起来就是将近一个月的时间,再想到镇上买可就没哪个功夫了。” 胡清雅点头“你的粮铺筹备的如何了?” 这一个月也没怎么下雨,她在村里也去农田里看过,水稻虽然都抽穗了,但一个个干瘪的不行,减产是一定的了。 “都已经筹备好了,就等着粮食下来了。”褚榛自信满满。 要不是他后来受了伤,为了不让胡清雅担心没敢提前回来,他现在都已经把铺子开起来了。 “那你寻一处仓库,我把粮食放进去。” 提了一嘴,他们主要为的还是胭脂铺子的开业,胡清雅已经把心神放在这边了。 褚松在镇上几个月也结交了不少同僚,还有杨氏,没有上头的大家长管着,她自认为费氏不是她的正经婆婆,在镇上过得如鱼得水。费氏跟褚松告了两次状,被杨氏带着去绸缎铺里消费了一波,就跟杨氏亲如姐妹了。 褚松见根本用不着它断官司,也乐的如此。现在一家四口倒是相处的不错。 “三嫂跟费姨娘怎么也来了?”指着在店铺前端的二人,胡清雅问道。 “我让三哥过来捧场,应该是他跟三嫂说了。” 既然看见了,胡清雅就过去打了个招呼。 杨氏看着胡清雅身上的衣服撇撇嘴“弟妹好歹也有些身家,怎么不换件好点的衣服。” 胡清雅身上的衣服是细棉布的。夏天她喜欢穿棉布衣服。吸汗防潮还不容易起褶子。 不像杨氏,因为褚松在镇上教书,她也觉得高人一等,穿金戴银的,衣料都裁的最贵的杭绸。 “还要干活呢,穿好料子心疼。”胡清雅不想多做解释,直接寻了个借口。 杨氏惊诧的瞪大眼“弟妹还要亲手做吗?四弟也太……”说着摇了摇头。喜欢快穿,女配有易孕体质请大家收藏:(www.qibaxs10.cc)快穿,女配有易孕体质七八小说更新速度全网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