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了这个要求,或许就成了交流群说的“城市之光”,而不是在于合法性或者被谁承认。
“比起江亚、方木又或者是其他人,我们才更适合成为城市之光,因为我们在这个世界没有任何跟脚,无迹可寻,一个找不到的刽子手,才能让这些人害怕。”滕青山道。
琉星:“那你准备怎么做?代替江亚,接手他后续的行动吗?”
滕青山:“不,他的做法还是有些太小家子气了,我们不可能永远停在这个世界,动静弄得自然是越大越好。”
数日后,见义勇为的齐媛接到法院的传票,告她的正是被她帮助的老人家。这一刻,她觉得无比心寒,但依然相信法律会还给她一个公道。
可到了法庭后,随着时间的推移,齐媛才发现不对,她帮助老人的时候,明明有那么多人在周围,就算不是所有人都看到,也应该有一些人看清了当时的情况才对,可是所有人都说当时没有注意到。
然后又提到了监控录像,可不巧,附近能看到这里的摄像头正在调试,所以当时的录像视频丢失了,没有办法给齐媛提供证据。摄像头这东西真的很奇妙,不论厂家说它的功能多么强大,性能多么好,在某些时刻总是会坏掉。
就像彭yu案的过程中,一份留在警察局的证据,居然因为警局的搬迁而遗失。
不管别人信不信,反正说的人是信了。
齐媛是心地善良,不是傻,她猜到为什么那天周围的民众不肯为自己当证人了。因为害怕,不想惹火上身,这家人连自己的救命恩人都会如此对待,更何况袖手旁观的其他人?
要是这时候去当证人,肯定会被这家人记恨,要是被他们寻上门报复怎么办?
原告的律师对女孩步步紧逼,对方虽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就是祈愿撞到的老太太,但是齐媛也没有证据证明与自己没有关系。
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本应该判决女孩不为老太太负任何责任。但不知为何,法官却默认了律师的做法,最终准备依照“疑罪从有”判决。
“等等!我能证明,老太太摔倒和这名女生无关,她是出于好心,上前帮忙。”似乎是旁听的群众里,有人看不下去了,所以挺身而出。
“你个小鬼,瞎说什么,我这么大一个老太婆,怎么会平白无故冤枉一个小孩子?”原告的老太太当即反驳,只是她的眼神中有些许闪烁,不敢直视说话的人。
“这位先生,现在已经庭审时间,你现在这么说,是不是因为觉得这个小姑娘太可怜了,所以就想为她辩解两句?”任律师盯着发言的琉星,像是在提醒。
原告的儿子也紧跟着说,“对啊,空口无凭,你说不是她撞倒我妈的,证据呢?”
白痴!
任川和法官同时在心里暗骂,他们一直在避免讨论这个问题,就是因为不想让对方以此为借口,就此脱身,结果你倒先提出来了。
“肃静!”法官开口了,“现在已经是庭审时间,你临时说的这些,并不能作为证据,现在我宣布……”
法官也是站在老太太这边的,就如同任川在原本的轨迹中抱怨的一样,“下达判决的是法官,还有那么多陪审团,怎么说也轮不到我。”
换个方式理解,其实齐媛在一开始就输了,因为裁判都站在对面。
否则,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齐媛是不可能需要负一丁点责任。
“慢着,我还要说一点。”琉星咬了咬牙,既然滕青山说玩票大的,那就不如再玩的疯一点,“撞倒老人家的人不是齐媛,是我!我实在受不了一个女孩子为我承担责任。”喜欢开局剑斩星河的我,居然不是群主请大家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