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瑗在小组队里是一个比较有才研究员,管理能力也很不错,姬云茜就打算以后当甩手掌柜,研究员的负责事项都由她来做。
“大金主那边需要我去洽谈,说是以后我就负责她和研究室之间的传话之类的事情,之后,研究室就交给你了。”姬云茜不管队里震惊的小表情,直接把盘和资料都放在了桌子上。
袁瑗怀疑的拿起盘:“资料都在这里面?你确定能行吗?”
姬云茜肯定的点点头,这早就淘汰了不知多少年的垃圾货,千辛万苦把它搞出来,花了她不少时间。
怎么可能会不行呢?
“我也不太清楚,但听到金主说是已经差不多了的,我们现在只需要按照他给我们发的资料研究就行。”
袁瑗半信半疑的点点头:“那行吧,我们现在就下去弄,反正资金也到位了。”
那个大金主真的非常有钱,随随便便都投进了千万多,以后还会继续加。
袁瑗打算着用这笔钱先把实验室里的设备全部都搞成最新的,然后拿着成品再去讨赏。
一行人立马开工,但这个事情也是要花很长时间的。
而在此期间,姬云茜还去学校上了几堂课,天天都在捉弄着那些叶罗丽战士。
知道她为什么同意来当老师吗?
因为小时候的她,感受到了那种写字写酸的痛苦。
那时候才4、5年级,天天都是一大堆的作业,背着厚重的书包,累垮了她的脊背。
天天晚上哭嚎着写不完作业,每天早上都要紧赶慢赶的早起补作业,初中时候的她硬生生的熬到晚上十点再睡。
那个时候她看着自己桌案上的作业,看着老师轻轻松松的拿个粉笔在黑板上写个十几个字在上面布置作业,就造成了广大学生晚上的疲惫和辛苦,嘴上还说着百炼成神。
行万里路不如读万卷书,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这心里就有了一个伟大的梦想。
长大之后,自己一定要做老师,然后每天都要给那些同学们布置一大堆的作业。
写不完作业就狠狠的罚,写完了作业就狠狠的奖,要当一个任性上天的老师。
当然,她最喜欢当语文老师。
原因当然是因为,可以碰到某些智障的学生,智障的答案,笑起来那是嘎嘎的爽。
比如她有一次布置的一个非常“超纲”的作文题:对你印象最深刻的人。
班上大部分的人,要么写哥哥,要么写姐姐,要么写奶奶,要么写父母,要么就写某个突然遇到的人。
而王默的作文真的是不辜负她的期待,在办公室看王默作文的自己激起了全身的鸡皮疙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