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时间,生意再大能大到哪里去?公子你还这样取笑妾身……” 不说茶不思饭不想,闲下来的时候,心里总是不好受的。 因此沈毅离开之后,她一门心思铺在了福州商会的事情上,直到有一天,商会需要到建康采买一批药材,她这个大当家,便自告奋勇,来了建康。 听到沈毅这句话,叶婵连忙放开,借着烛光看了一眼沈毅的胳膊,沈毅的右胳膊至今还打着吊带,挂在胸前。 看到沈毅挂着布条的胳膊,叶婵忍不住又要抹眼泪:“公子你不是文官么?怎么伤了胳膊?” 沈老爷看了一眼桌子上的蜡烛,轻声道:“晚上的烛光太暗,婵儿看不分明,等到明天天明,你便能瞧见,为夫比从前又勇武了几分。” “淮安都司军中,人人称我为血手人屠沈子恒。” 不过他说的话,并不是吹牛,这几次战事,沈老爷在内卫的保护下,亲自上阵数次,虽然没有杀十个人,但是最起码砍了十个人。 沈老爷这句玩笑话,并没有逗乐叶婵,叶大姑娘看了看沈毅的右手,又借着烛光,看了看沈毅桌子纸张上那些有些歪歪扭扭的字,便有些伤心,又抹了抹眼泪。 “识字的人自然有。” 擦干眼泪之后,沈毅才轻声道:“只是识字的人当中,可信的没有几个,唯一一个能给我代笔的,还是淮安知府,他也有很多事情要忙,不可能一直在我这里,给我当个文书。” 这些,是沈老爷的权柄所在,是不能与人的。 叶婵本来还有些伤心,闻言心里又有些感动。 她擦了擦眼泪。走到桌子旁边又磨了点墨,这才走到沈毅面前,伸手搀扶着沈毅。 沈老爷伸出左手,环住了她的腰肢。 叶婵脸色微红,刚想推脱,就被沈毅抱在了自己的腿上。 叶大姑娘脸色微红,不过也没有如何反抗,深呼吸了一口气之后,提起毛笔,看了一眼桌子上的纸张,问道:“公子,这个凌将军说……” “凌将军请示公子,说战船未到,他想在附近暂借一些渔船商船,用来训练水师。” 沈老爷想了想,开口道:“嗯,就写同意,注意不可强逼渔民商户借船。” 当写到“强逼”两个字的时候,叶大姑娘忽然“呀”了一声,慌忙从沈毅腿上站了起来,她回头看了沈老爷一眼,满脸红霞。 心思细腻能见 他胳膊上的伤,想要好的快一些,至少一个月时间不能动弹,有叶婵给他代笔,很多事情都好办了许多,要不然一些很重要的大事情,就得他一个人用左手慢慢去批复。 他右肩的伤,需要定期换药,身边有个体己人伺候着,也方便了不少。 沈老爷这个人,最喜欢的就是睡懒觉,闲来无事的时候,他就会睡个懒觉,睡到日上三竿才会起床。 一转眼,叶婵到钦差行辕,已经过去了三四天时间。 叶婵习惯了早起,一大早就醒了,但是睡醒之后,她也不愿意起来,搂着沈老爷的左胳膊赖床。 “回去。” “我们叶家的家业倒也没有什么,给旁支占去一些,小弟也能够衣食无忧一辈子,但是福州商会,是公子你布置下的,妾身这个时候离开,被旁人占了这个商会,到时候心就未必向着公子了。” 他看着叶婵,轻声道:“年关将近,今年我带你回家过年?” 沈老爷现在的身份地位,纳一房妾室,在这个时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所有人都不能拿这件事说他什么。 不过青雀那里,要好生安抚安抚。 “妾身还是要回福州去的。” “二来……” “妾身还是想把福州的事情做好,到时候小弟长大了, 沈老爷打了个呵欠,认真想了想,然后点头:“好,我素来不强迫人,婵儿要回去忙事业,那就回去。” 叶婵脸色微红,低头道:“让妾身再服侍公子一些日子罢,最少等公子胳膊的伤好了,不必用左手写字了,妾身再回福州去。” 此时,已经是洪德十一年的十月底,马上就是十一月了。 “不碍事的……” “便是在路上过年,妾身也心甘情愿。” 洪德十一月上旬。 毕竟这个时候,不太适合打仗。 朝廷对于淮安府战船非常重视,派了兵部库布司的员外郎姚准,亲自到淮安来,跟沈毅对接,沈毅跟他聊了好几天,才把具体的战船数量给定下来。 这些,数量就不少了。 跟兵部交接,事情不少,本来还需要费心跟兵部的这些人搞好关系,请客吃饭,送礼送女人,这样兵部的物资才能及时送来,但是沈毅自己就是兵部郎中,再加上圣眷正隆,因此跟兵部谈的相当顺利。 见沈毅走了过来,叶蝉连忙迎了上去,甜甜的叫了一声公子。 叶大姑娘抱着沈毅的胳膊撒了会娇,然后从桌子上拿下来一份不起眼的文书,放到了沈毅面前,轻声道:“公子你看。” 这是一个千户上的文书,这千户姓沈名达,是福州卫丙字营千户,与沈毅同姓不同宗,是早年抗倭军中的老兄弟。 有时候上官提拔下属,甚至就是看名单上的名字顺不顺眼。 请罪的内容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