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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二章 至高神套装(1 / 1)

第二百三十二章至高神套装 问题是至高神的装备究竟是什么东西,正因为蝶千索感受到那股力量,所以也很感兴趣。 说着神鸟又喷出几个烟圈,小眼睛冒着精光。 碰…… “猪,夜战天只有这种程度,也就不用担心了,恐怕他老子都放不过他,一个走入歪门邪道的人,是无法进入武道至高境界的!” “哼,平心而论,上次的御前比赛如果不是阿索用了奇怪的招数,输的十有八九就是他了,但那种大招第一次是出奇制胜,第二次可就不见得好用,这次见夜战天的神态,应该已进入内敛的境界,奶奶的,看了就让人生气,怪物老子生个怪物小子,竟然像蟑螂一样顽强!” “不是吧,我看他没什么变化啊?” “前辈说的没错,夜战天绝对是有提高,每次见面他的进步都是飞速的。”蝶千索却是深有体会的点点头,这也是他想和夜战天一起出行的另一个原因,作为年轻一代最有竞争力的对手,他自觉提高已经很快,但认为和夜战天拉开距离的时候,却发现他也追的很猛,这种不确定性让他很兴奋。 一直不做声的何伯也点头,“夜战天是真正的天才,如果觉得他是沾了夜摩天的光是大错特错,这样的人,无论出生在什么地方都无法遮掩光芒,他的天赋还在其次,可怕的是他的意志,任何人经历那种大起大落还能振作起来的几乎没有,可是却能把这种情绪转化为力量,设身处地的想想,谁能做到,所以我说,此人只要不死必将成为超越夜摩天的高手。” 评价。 一时的成败根本不算什么,只有那些笑到最后的人才真正被人们记住,成为历史的永恒。 “好了,何老头,别把年轻人的锐气都吓没了,夜战天是不错,阿索也不差,甚至还要强一点,只是你们想要追上他的脚步最好把吃奶的劲儿都拿出来,尤其是某人!” “老头不要针对我,我可是进步神速!”奥德里奇立刻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跳了起来,当着爱儿公主的面,他可是不能服输。 老鸟当然知道何伯是干什么的,他虽然长的比较老,但绝对比何老头更老。 “真的假的,这东西这么夸张,还真有这么神奇的东西?” “呵呵,你的震天裂地锤也是件不错的武器,但那是凡人的兵器,这七件才是真正的神器,得到之后可以让普通人拥有不可思议的力量。”何伯笑道。 “呵呵,其实到了枯血,夜摩天的境界,这样的神器对他们的作用反而下降,而且我想他们也不会用,毕竟已经在武道上走出了一条通天之路,不可能为外来力量分神,可怕的是长生剑会有其他的秘密,极大的壮大冥土的力量。” “何伯,这些东西都有什么作用,组成一套会怎么样,难道真的成神吗?”艾蜜忽然问道。 “呵呵,真正的作用谁也不知道,如何来的,从哪儿来的,老主人也不是很清楚,但每一件都具有惊人的力量,真要组合了,说不定真能创造出人间的神,以前出现的两件都在大梵天神教手中,长生剑还是第一次从传说中出现,如果能得到,无疑是最好的,但就算得到了一定也要保密,怀璧其罪,除非是枯血这个级别,换成其他人得到了,恐怕是一种灾难。” “我见过吉祥天女使用过一次至高神的庇佑,威力确实惊人,这次正好见识一下!” “虽然不知道具体的作用,但长生剑作为至高神套装中最具威力的进攻性武器,肯定拥有不凡的力量,万事小心。” 也因为这个道理,何伯等人并没有阻止,只是一干美人有点难分难舍,妖魔界回来,阿索和月儿安谛妮的感情进入蜜月期,艾米更是难舍难分。让安谛妮做代表跟着蝶千索。 “一切都在殿下的掌握当中,看蝶千索夜战天和暗殿以及亚加达的实力火拼,您这招真是高!” 影子里的人轻轻一笑,并没有把雷帝放在眼里。 “先不要动,火上浇油也是要看契机,太急反而着了痕迹,这四人都是聪明人,夜战天冷酷坚韧,可惜执着于武学,对天下大事并不上心,暗殿的小子整天都想着成就我们神教的威势,异想天开,枯血够他受的,亚加达是个麻烦事儿,只可惜他不是枯血的亲生儿子,想成就大业恐怕其他明王都不服,这个蝶千索嘛,倒是个有趣的人,我竟然在他身上感受到了点神器的味道,可能他曾经接触过,或者靠近过,这人本身没太多在意的,只不过却是妖魔界的一条线索,从他身上能发现不少东西。” 啪…… “加西亚,我把你弄到主祭司的位置上可不是让你拍马屁的,最近吉祥天女有什么异动吗!” 可是被扇了加西亚却放下心来,如果圣子殿下真的不开心,他早就消失了,“殿下教训的是,神教进展的太顺利,以至于让属下生了骄纵之心,神教在乾闼婆的事业进展的很顺利,只是据属下观察,圣女殿下似乎有点不太一样,具体的还不清楚,但对把神教扩张到卡拉比不怎么上心。” “属下愿为殿下的大业贡献一点微薄的力量。” 虽然圣子的力量已经消退,可是加西亚依然不敢怠慢,直过了好一会儿才直起腰,此时的卑微已经不见,缓缓走出大殿。 摸着脸颊,还是很痛的,话说回来,虽然圣子和圣女都不以真面目示人,但感觉圣女真的更像是神之子,而这圣子更像是魔王之子,神出鬼没,看样子即便是做了主祭司也不能掉以轻心。 本来夜战天有可能成为圣子的一个障碍,可惜这家伙太像他老子,执着于武道的至境。 暗因城,作为冥土和婆罗的新门户,本就有一定基础,还有小明王坐镇,这段时间的更是扶摇直上,那风头真是除了枯血的地盘,就数他了,但不得不说达达霍这小子够会做人,也有确实有手腕,不像乌达拉那个废物,被人干掉了,连自己人都没怀念的,暗因城已经发展成降三世明王的第二大城,而达达霍在降三世一族内的声望更是无人能及,刚开始达达霍来这里的时候,人们都以为这位不怎么求上进的小明王是闲着没事来玩的,现在才明白什么叫做真人不露相。 对人们来说,特别是有本事的,认为这是个雅事儿,连炽释天都在一些宴会上邀请过她们来表演,更是助长了四大名妓的声威,炽释天也是个人物,给了她们金字招牌,有本事可以让她们自动投怀送抱,这更是让很多想展现自己魅力的男人们蜂拥而至,只可惜目前还没听说谁得手过,人家卖艺不卖身嘛。 显然不是得不到的,锦绣无双,苏真就是得不到,也不是容易得到的,对于大多数人,这种很少机会得到的极品,才是最具有诱惑力。 今天也是海青儿在暗因城的最后一天,前两天都让暗因城的男性生物为之疯狂,为了能一睹容颜听上一曲不惜一掷千金,但就算这样也很难排上队,甚至不少来冥土做生意的富商也去了,阿奴农和桑尼第一天就去了,男人们吗,有的时候就好这么一口享受。 至于海青儿有没有紧那罗族的血统就无人知晓了。 想要打败一个人,就要了解他,夜战天连续败了三次,事不过三,在没有完全的准备,他是不会再轻易出手,而敢于面对蝶千索,也有助于他突破自己的心里障碍,夜战天的任何行动只有一个目的——更强! 望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夜战天自得其乐,在冥土没人认识他,这种感觉也很舒服,花生米不紧不慢的一颗一颗落入口中,小酌几口,更是自在。 难怪夜摩天以前不说,因为懂的人就是懂了,不懂的人,说了也是白搭。! 夜战天给蝶千索倒上满满的一大碗。 “呵呵,海青儿大家的歌舞也是一绝,机会难得,当然不能错过,倒是千索兄温柔乡中竟然没有荒废,倒是让我有点意外。” 蝶千索目光望着略显浑浊的酒,烈烈的气息让他很放松,“每个人最珍贵的东西都不一样。” 不得不说女人销魂也销钱。 夜战天和蝶千索都不是对物质有特别要求的人,两人也并没有很多话,看似是喝酒,你给我一碗,我给你一碗,这其中可是有很大的玄机,每一个动作都是在互相对抗,气息牵引中自有玄妙,时间转瞬即逝,周围的吵闹对他们没有任何影响,而人们的注意力也都在海青儿大家身上,时间快要来临的时候,众人的心情变得更加激动了。 只不过在冥土这样的人物就不多了。 蝶千索和夜战天的碗撞在一起,声音并不是很响,可是奇怪的是,两个碗之间明明还有一点距离。 “夜兄也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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