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八小说网 > 穿越历史 > 家父李隆基 > 第二百一十三章 忧君之忧

第二百一十三章 忧君之忧(1 / 2)

(' 最好的兵在藩镇,但是最好的甲在长安。

首推龙武和羽林,就算是十六卫,他们的甲胄也要比边关的将士,质量好很多。

原因嘛,近水楼台先得月。

每一个藩镇节度使,都希望与卫尉寺搞好关系,就是希望卫尉寺给他们提供军械甲胄的时候,捡好的。

为此他们不惜花费重金讨好卫尉寺的官员。

打造一副铁甲,耗时颇久,数月至半年不等,这不是做衣服,上面的各个配件都是极为复杂的,最后还要将它们完整的串联在一起,想想也知道非常困难。

民间有铸造恶钱的,甚至有私铸刀兵的,但绝对没有铸造铠甲的,首先是死罪,再者,没有那个工艺啊。

杨洄现在负责关中往西北的军资调度,其中当然包括军械甲胄。

甲胄送往藩镇之后,也是将领先挑好的,次点的给自己的心腹下属,粗制滥造的留给下面。

王人杰他们这帮人在河西的时候,因为大家军功都算过硬,所以分到的甲胄还是非常不错的。

他们进京的时候,自然也带来了,什么都能抛弃,甲胄不行。

而他们的这些甲胄在进入右金吾之后,自然需要上交河西进奏院,也就是盖擎那里,因为他们有了更好的。

虽然右金吾的这些甲胄名义上不属于他们,他们只是冒名顶替。

但是圣人说了,只要在三月二十五兴庆宫打赢了飞龙军,他们就算有了正式编制。

到那个时候,铠甲就是他们了。

“听说明光铠整个大唐不足五千副,左右金吾便有两千副之多,我也是走了大运了,这辈子竟然能穿这样的铠,”

老黄狗以前的时候是微胖的,后来不做斥候,慢慢瘦下来了,所以他领到的这副明光铠,他撑不起来。

撑不起来怎么办?找人换一副?

不是的,而是要增重。

明光铠早先是非常重的,但是发展到现在,为了活动轻便,胸口的板甲和圆护面积缩小,有些地方能用皮代替的,都改了。

身甲大概三十斤,腿甲十斤左右,加上头盔,整副铠甲的重量在五十斤左右。

如果再带上全套军械装备,一个人的负重是相当可怕的。

听起来,这么重的装备压在身上,似乎走路都不方便,其实不是,你扛不住这个重量,那是你没练出来。

即使如今已经看起来很瘦的老黄狗,穿上甲胄的时候依然可以健步如飞,这类悍卒的身体素质是相当恐怖的。

后世玩健身的,搞拳击的,身体素质远远不如老黄狗他们,真要找个对比,你得去山西省找四十岁以上的煤矿井下工人,他们每天都在扛两百斤的液压柱。

一个人,扛两百斤。

是的,是四十岁以上,因为上了年纪的煤矿工人,是被不具备现代化工艺的老旧煤矿磨砺出来的,非常健壮,年轻人不太行,因为设备太先进,他们省力太多。

李琩专门拨出一笔钱,就是为了让王人杰他们吃好,增加身体的脂肪含量。

事实上,也就是几个人需要增重,像王人杰这类的,一直都保持着对身体的养护,主要是在军中养成习惯了。

如果让他们在长安待够一年,怕不是也会虚胖,环境改变人嘛。

高见小心的擦拭着自己的甲胄,每一个缝隙都要擦的干干净净,视若珍宝:

“我是不会输的,我在凉州亲眼见过飞龙军那帮窝囊废,指望李嗣业,能把他们练出来?我都不惧李嗣业。”

马敦靠在卫所的墙壁上,闻言冷笑道:

“瞧不起飞龙军,我赞同,但你怎么敢瞧不起安西军?老子特么的就是被盖帅从安西带到河西的。”

王人杰闻言一笑,一脚踢在高见的大腿上:

“你小子是不会说话,我们弟兄几个都是跟随盖帅在安西建功的,李嗣业还是盖将军亲自征的兵,不过你说的也对,想要将那帮废物磨炼出来,十个李嗣业也不行。”

一口一个废物,这也就是在私底下,在外面他们可不敢这么说。

毕竟飞龙军也是禁军,是从羽林军分出来的,而羽林军是保卫圣人的。

他们这些人来长安也有两三个月了,知一斑而窥全貌,从右金吾以及其它十六府的卫士身上,不难判断出,长安的军士,也就是那个样。

所以他们五十个人,几乎人人都存了轻视之心。

轻视,是来自于骨子里的傲气,并不代表比试的时候会大意放松,沙场磨砺出来的人,任何时候都不敢大意

飞龙军,五百人,因为出自羽林体系,所以很多人的祖上,从李世民时期开始,就是禁军了。

为啥不是从李渊开始呢?因为李渊的禁军,被李世民全都给换了。

这是为了保证禁军的忠诚血统。

就跟皇帝用人是一样的,你行不行,在其次,关键是你忠不忠。

太子如今终于可以将这支禁军牢牢握在手里,虽然他知道这是一帮窝囊废,但是他看到了一丝希望,因为有人来训练他们了。

尤其这个人,模样非常威猛。

阿翁没有骗我,果是一员猛将。

李绍在少阳院接见了李嗣业,亲自上前将跪地的对方扶起,和善笑道:

“有嗣业助孤,何惧他河西悍匪。”

李嗣业一听悍匪两字,心里有些不得劲,河西似乎比我们更为文明一些,他们是匪的话,我们安西是什么?匪都不如?

“卑职出身寒微,当不起太子称赞,只愿不负太子期望。”

“孤相信你,”李绍请对方坐下,随后令李静忠奉茶。

李嗣业赶忙起身,双手去接,也不顾茶水滚烫,咬着牙一口干了。

李静忠的眼神中,一抹鄙夷一闪即逝:

“小心烫着。”

军伍之中,是不喝茶的,因为茶叶贵啊,他们喜欢从商旅的身上索要一些粗制茶叶,放进嘴里咀嚼,但绝对没功夫去泡茶。

军中的人,吃饭都很快,喝水也很快,基本就是狼吞虎咽,这是长期养成的战斗素养。

上司赏赐酒水,为表敬意,基本都是一口干。

太子李绍对此并不在意,而是笑道:

“孤的禁军,就都拜托给嗣业了,若能给孤调教出来,孤会保举你。”

其实不会,李嗣业真要有那个本事,太子恨不得永远留在身边,怎么可能舍得让他升官别处呢?

你只有在飞龙军,才在我的控制之中。

李嗣业微笑点头。

他的笑很别扭,属于那种本不会笑的人,强行去笑,所以看上去有些呆傻。

“听说你们昨晚去了北曲,那种地方今后不要再去了,女色伤身,刮骨剔肉,小心误了殿下的差事,”李静忠在一旁笑呵呵道。

太子不便说的话,他来说。

长安真是可怕啊,我偷摸摸去的,你都能知道?李嗣业不好意思的点了点头,叉手道:

“是卑职的错。”

“何错之有呢?”太子开始唱红脸了,瞪了一眼李静忠道:

“自古英雄爱美人,人之常情,你懂什么?”

说着,他又看向李嗣业:

“等到比试结束,孤赐你一良家,定不会让你失望。”

李嗣业赶忙谢恩。

他本来是有媳妇的,平民出身,原本一直在关中老家,后来李嗣业在军中吃的开了,派人来接媳妇跟他去安西享福,结果媳妇死在了半路上。

这几年来一直在安西回不来,睡的女人不少,但没有再娶妻,因为他还是希望娶个老家的姑娘,别地儿的他看不上。

他就是京兆高陵人,也就是后世的西安市高陵区,眼下属于万年县。

李绍简单客气几句之后,将自己收藏的一柄横刀送给了李嗣业。

“以宝刀赠君,以全孤主仆之谊。”

他想让李嗣业知道,你现在是我的人了。

李嗣业双手接过宝刀,谢恩之后,跟着李静忠往东宫去了。

东宫是个非常有意思的地方,位于太极宫东侧,南北长度与太极宫一致,东西长不足太极宫六分之一,但在皇城之中,算是地盘非常大的一个独立宫殿群了。

它只有南北有城门,与西边的太极宫之间只有高墙,高墙外还有夹城,这是从隋朝开始便已经完成的建筑构造。

防的就是太子造反,因为隋朝时期,太子的东宫左右卫率,高达一万多人,是完全具备造反实力的。

不过现在的东宫不行了,里面的禁军加上属官、宦官、宫女,也就是千人不到,以至于这里看上去非常荒凉,有些地砖的缝隙间,已经是杂草丛生了。

李嗣业在来的路上,无数次幻想过皇宫的景象,但他万万没想到,会是这个样子。

夜里住在这里,听到鸮子夜啼,岂不是很瘆得慌?

偌大的宫殿群,走了二十多分钟,愣是只看到七八个人,只听闻太子过的不如意,他还琢磨着,再不如意能差到哪去?

如今看来,简直就是凄凉。

飞龙军的卫所一共分四处,南北分别有两处,但是因为人太少了,所以现在基本都住在北面。

最新小说: 谋臣 鬼眼皇妃 一样的风 第一废材傲妃 狐狸,给王生个崽 皇上,离婚请签字 特警乱明 绣花王爷淘气妃 将门大逆子 农家弃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