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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梦月(一)(1 / 2)

这里的秋雨,确像张爱玲笔下的蛛丝,织成了一片轻柔的网,网住了整个秋的校园。朦胧的烟雨,尽现一派秋的韵致。雨脚在校园里跳跃,不知将会打落多少寂寞的秋叶;雨,滴在我窗前的栏杆上,敲打出一曲天堂的乐音。可是,过不了多久,就听不见她的响动,只嗅得泥土的腥味。待我放学时,天就基本上晴了。只见一轮圆月坠在遥远的天边,月,很圆,却没有一丝光泽,像一片薄纸,被谁贴在了那里。

我喜欢在这种情景中漫步校园的小径,没曾想就是如此走过了高三。可有些故事,还遗落在那些小径上,无意中被新春的花草拾起,重新演绎出遥远的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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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下午,我独自坐在教室看《文化苦旅》。屋里很静,可以清晰地听见从远处走廊里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接着,一个颇有几分帅气的男生出现在我的窗口。他敲开窗子,问道:“你是刘月皓?”我有些愕然,我不曾认识他,只好点点头。可还没等我回过神,他已经把一封信扔到我的桌子上,并在转身的同时撂下一句狠狠的话,“这是一个女生让我送给你的!”

我怀着几分疑虑,几许惶恐,慢慢打开信。有两页,是用卡通信纸写的。大体内容是读过我写的几篇散文,觉得很钦佩,想和我做个普通朋友。最后的署名是“林夕”。字迹娟秀,秀气中又隐约着几分理性。

看过了信,我有些惊慌,幸好周围没有同学。我想象着这个叫“林夕”的女生的模样。她真怪,说想做个朋友,却没说她是哪个班的。

晚自习课间,我把这件事告诉好友李天宇。他显得十分得意:“你小子八成是要有艳福了!”我装作不高兴他这样说,但同时也有一种莫名的窃喜。就在这时,下午那个送信的男生又趴到我的窗子上。

“喂!你想好了吗?”他语气中带着几分怨愤,眼睛也似乎发出一种威慑的光。

“我?我还没想。”我躲开他焦灼的目光。

“你快点想!我下节课来拿你的回信!”他说完便扬长而去。

“他是阮韵伟,这个人我知道,他女朋友就是林夕,那封信就是他女朋友写给你的。”天宇说道。

“什么?这怎么可能?那我怎么办?”

“很简单啊,你告诉她做朋友就做朋友呗,反正她老公也不是不知道!”天宇得意地扬起了眉毛,可是我只觉得那个“老公”很刺耳。

“呃,那你帮我回信吧!”

“我?你别开玩笑了,人家写信找你又不找我,再说了,你那么好的文笔,难道连一封回信也写不好?”

“那好吧,你不帮就算了,我自己写!”我故作生气,他却早摸透了我的心思,竟然回去坐下了。好你个天宇,我非写好还不可呢!

刚好下节课我已经写完作业,就开始回信,却苦于没有信纸,刚才也忘了向天宇借几张,只好找了一个普通的笔记本写起来。斟酌字句,颇为费神。最后写道:千金易得,知音难觅;若有缘分,相识何妨。我将这页纸撕下来,简单对折。还剩下不少时间,就随手翻了本杂志,竟又忘了把信传给天宇让他修改一下。他可是有一大堆信纸,一大堆情书,和一大群女朋友的人。

果然,刚一下课,那个男生就跑了过来。我把信递给他,没有说话。他用大拇指和食指捏过信,问道:“写好了?”

“好了。”我说道。

他把信抛进口袋,慢悠悠地走了。

第二天上午,我又收到林夕的信,是一个女生送来的,自称是她的同桌。我忘了问她的名字,因为在想另一件事,为什么送信的不是阮韵伟?我展开信,依然是娟秀的字迹,匀称的笔画。她约我周日下午在校图书馆见,信号为两人都拿一本刊有我一篇散文的《文选》。为什么我也要去拿《文选》?她应该早就认识我,只要她去拿,我就能认出她,我想。

明天就是周末,我郑重其事地问天宇该怎么办,我要不要去?他却笑道:“去就去呗,多一朋友有啥不好,何况还红颜知己呢!”这两天他总拿我开玩笑。

周日下午,我洗了澡,换好衣服,并习惯性地带着一本读书笔记和一支签字笔就去了图书馆。我看了看表,还有八分钟,图书馆的人不多,也并没有发现一个拿着《文选》的女生。于是我去书架上把它取下,在一个靠窗的位子上坐下。由于这本书我早已读过,而且现在也没有一点读书的兴致,就无聊地看着来往的人。其实现在很少有人有读书的兴致,似乎每个人都是作家,却没有读者。大约一刻钟吧,我看见一个女生像是从一幅画里飘了下来,接着款款移步。她穿一件黑色外套和一条深蓝牛仔裤;面目也逐渐清晰,双目明澈,薄唇微扬,保持着一个似有若无的弧度,一头披肩秀发的左前方又束了一绺。就是她了,我在心里默想。果然,她四处看了看,却不去拿《文选》,而是径直走到我身前。

“你是刘月皓?”她问道。

我嗅到她的发散出的淡淡的香,心里便像敲响了密锣,双脸也好似在向外冒火,只是机械地点了点头,又补了句:“嗯,你是——”

“我林夕啊!”她或许是看出我的窘迫,一边说着,一边抓过我手中的《文选》坐到对面。转身的一瞬,一缕青丝划过我的脸。

“这是你的散文。”她翻开那一页,接着说,“我读了好几遍,真好!”她说完便又去读那篇散文。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又不想就这样沉默,只好问道:“为什么呢?”在与人聊天时,如果我觉得无话可说,就总会问“为什么”。

她抬头看了看我,拢了拢前额的发,笑道:“语言很优美,感情也蛮丰富;还有,我不知道感觉对不对,总感觉你的文字有一种孤独的味道;不过也说不清楚,就是感觉很好嘛!”她放下书,见我疑惑的表情,又接着说,“哎呀,喜欢不需要理由,不喜欢才需要理由。”

我的疑惑是因为我大感诧异,她何以察觉我的孤独?虽然我的确一直孤独,但还从未发现一个人可以从文字中察觉我的孤独。于是我随口笑言:“孤独?我有什么好孤独的?”

她却不以为然:“文人难免孤独。”她拿过我的读书笔记翻了翻,然后问道:“你平常就只喜欢写写东西,不喜欢什么体育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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