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爱丽丝按照邀请函上的地址找到了那座庄园。
事实上,对于邀请函的主人,爱丽丝是有一定猜测的——这东西说不定和那个买了五页日记的倒楣蛋有关系。
这让爱丽丝更想亲眼去看看这个倒霉蛋了。
然而,这封处处都不对劲的邀请函上的地址,却是个看起来非常正常的庄园,这让爱丽丝感到了一阵失望。
不过,这股失望维系的时间并不久——毕竟她还没进庄园呢。
爱丽丝怀着重新升起的期待递上了邀请函,然后被带入了一个非常正常的会客室……好吧,看来她真的可以开始失……等一下,这人是谁?
爱丽丝看向了那个被女仆称为“温弗列德小姐”的女孩。
这女孩看起来和她差不多大,黑发黑瞳,穿着一身黑色长裙,五官精致,但静坐时却缺乏生气,一直到看见她时眼底闪烁的光才让人确认这是个活人。
爱丽丝惊讶的原因,主要是她……不,阿蒙见过这个女孩。
是什么让一位非凡者,一位贵族小姐,在东区假装被人打劫?爱丽丝觉得,以她朴素的认知来看,这件事充满了不合常理的味道。
温弗列德正捧着一本书坐在单人沙发上,茶几上摆着两杯散发着热气的红茶,在听到动静后,她从书里抬起头来,露出一个相当标准的微笑说道:“请坐。”
这让爱丽丝的感觉更怪了,她尝试着掩饰住自己愕然的情绪,尽管她怀疑自己很可能已经被发现了,但仍然面不改色地走过去坐下,然后端起红茶抿了一口。
这比爱丽丝印象里的红茶要散发着更浓郁的奶味和甜味,但爱丽丝只是抿了一口便放下了,抬起头,温弗列德正好将手中的书放在了茶几上。
爱丽丝一下子就看到了摊开的书页里夹着什么——毫无疑问,正是她自己手抄的日记。
这一瞬间的情绪被捕捉到了,温弗列德看着她,表情自然地笑道:
“知道吗,我这几天遇见了一件很有趣的事。
“我买到了五页罗塞尔的笔记,但阅读过后,我惊讶地发现……天呐,这五页笔记的内容好像是一样的!
“看起来似乎还是由同一个人抄写的……罗丝小姐,你对此有什么看法吗?”
爱丽丝盯着对方黑色的眼睛,面不改色地回答道:
“前几天,我也碰见了一件很有趣的事。
“有个小偷闯进了我的家,结果什么值钱的财物都没拿走,只偷走了一个门把手。
“我在检查家里以后,更是发现家里多出了五页罗塞尔的笔记——所以我就把它们卖了出去。”
“天呐,”温弗列德露出了相当虚假的惊讶神情,“那接下来呢?你报警了吗?那个小偷抓到了吗?”
爱丽丝面不改色地回答道:
“我觉得这不属于警察能管辖的范围。
“事实上,我之后在通缉令上看到当时的那个小偷,祂闯入了风暴之主的教堂,抢走了教会的捐款箱。”
温弗列德缓缓皱起了眉,重复道:“祂?”
爱丽丝微笑了一下,没有说话。
这不是句实话,显而易见。
爱丽丝撒谎的技巧并不高明,先前两次心虚的反应也很明显,但和那种努力掩饰但技巧拙劣导致暴露给人的感觉不同,在温弗列德看来,她似乎并不屑于遮掩。
她似乎很傲慢。
尽管爱丽丝对待女仆的态度和对待她的态度并没有差别,在他人看来显得平易近人,但温弗列德仍然在心里下了这样的断言。
——并不是真的平易近人,只是大多数人对她来说都不值一提。 那么,什么样的存在对她来说才是能平等相待的目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