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浑浑噩噩的日子过了一段时间,程言久已经记不清这一个星期是怎么过的了,好像跟没遇到姜白琛之前一样,像提线木偶一样过着日子,能睡着就睡着,失眠就开始焦虑,吃不下就不吃,胃疼到在地上打滚,冷汗湿了全身。
原来人的身体是真的会遗忘痛觉的,程言久已经很久没有这样过,她都要忘记曾经胃疼到无法起身是怎么样的感受,明明只是一个月以前而已。
程言久忽然觉得,姜白琛确实是她的药没错。
姜白琛离开后,她又回到了原本的生活,程凌新来看过她,见她那么颓废,照例说了一些关心的话,还问她需不需要把姜白琛叫回来。毕竟姜白琛在的时候,她的情况非常稳定,杨祈汇报的时候,都说身体状况好了不少。
“不用了。”程言久选择拒绝。
姜白琛好不容易才走的,自己不能继续把他绑在自己身边了。她知道自己不算什么好人,但总是在这种时候忍不住为姜白琛着想。
程凌新叹气,“既然你拒绝,那就算了。过几天我安排你出去走走,别老闷在家里,出去看看。”
“去哪里?”程言久问。
“我会替你安排的。”
程凌新是这样说的,具体去哪里,程言久也不知道,她只是按时上了车,然后跟着去了目的地。
车开了很久,城市逐渐远离,最后停在了木屋前面。
程言久其实不喜欢回到村庄里,她在那里待了太久,久到那一段记忆一辈子都无法忘记,很多人都羡慕农村里的生活,觉得很自由自在,空气清新,但只有她疯狂想要逃离农村,回到城市里。
所以她并不想要在这里待着,哪怕这里空气再好,环境再安静,她也不愿意在这里停留片刻。
司机似乎很是为难,“小姐,是少爷让我把您送到这里的。”
他也只是听命令办事而已,她张了张嘴,最后还是没有说话,拿着自己的行李往里走。这里很原始,没有什么房间分割,厨房在外面,里面是床铺和书桌一类的家具,很温馨,很干净,应该时常有人过来打扫。
虽然说是在山里,但这边算是半个风景区范围内,会有人来管理,附近也住了不少来这边养老的有钱人家。程言久发现自己总是知道一些奇怪的事情。
司机去附近的镇上了,有事可以随时找他。程凌新让她来这里是修养身心的,说是一个安静清新的环境能够让人心情愉悦一些,有利于调理身体。
难不成是陆深思给他建议的吗?
程言久一直坐在窗边,她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只能坐着。这里有网,她其实可以写点什么,可她没有写的动力,手机都懒得拿出来。
可是人一旦空下来,就会开始胡思乱想,她回想起自己十岁那年的事情,天还没亮的时候,被打着起床去洗衣服做早饭,如果是夏天还好,冬天没有热水,手上总是长出很多的冻疮,不断地破损,不断地烂掉,根本无法痊愈,就算到了来年春天,天气和暖,手也没办法好起来。
所以她的手指不好看,不是细细长长的那种,甚至因为做苦力弄断过手指,所以左手的小拇指是歪的,虽然不是很明显,但很多时候,一点点缺陷,在讨厌的人眼中也会被无限放大。
初中的时候,她就被嘲笑过,从头到脚一无是处,说她长得丑,脸上全是痘痘,还那么黑,手指还粗,小拇指都是歪的,手都是畸形的。
所以她很喜欢手好看的人,可能是因为自己缺了什么,就想要拼命喜欢那些优秀的人。她真的很喜欢姜白琛的手。
她从早上坐到了中午,维持一个姿势太久,想要活动的时候发现浑身上下都不舒服,她实在是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办,腿都是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