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5、第 285 章(2 / 2)

裴曦说:“初代产品,想想马鞍作坊里的第一代马鞍。”

懂了!羽焦明已经到门口唤来仆从,让人把这院子连带里面的家具、包括地基,拆下来运往京城。他的话还没说完,就见他爹用“你是不是傻”的表情看着他,顿时止住话,让随从退下,抱拳,向他爹请教:您有何高见。

裴曦说:“卧牛山过来,一路上,春夏秋冬四季风景不同。朝城这么大的草场,迁合放牧。这村子有山泉溪流小河,收拾出来就是现成的景观。这地方用来搞旅游开发……咳,可以像海城那般建造成适当放松休闲之地。”

京城周边不缺庄园好地,但那些要么分给平地耕作,要么赏给勋贵,剩下的全是天子私产。那些都是肥沃的土地良田,要用来产粮的,做成跑马场并不合适。

朝城就不一样的,等打完居狼,各地的铁矿都会放开投入到民用,朝城开放后,就得把经济搞起来。隔着一座卧牛山,没点吸引人的噱头,不会有人愿意来。卧牛山以北,那么宽的疆土,这么好的放牧地,不能空置在那里丢了不要。

拆这么一座院子运到京城,再重原,劳民伤财,还没有多大实际意义,顶多在京城多个参观景点,这连拆带运再带造的成本高了去,卖门票都不知道要收多少年才能回本。

羽焦明一听,发现他爹真不愧当年的那外号。这么又穷又偏又荒的地方,能想到这么长远,佩服!

一只羊是放,一群羊也是放,反正要在这边建军械作坊,又是现成的放牧地,造马场也就是造些马厩和马役房的事。他爹盯着马匹很久了,民用拉车、建军驿司、扩建骑兵,都需要马,还想让草原变成大凤朝廷骑兵的跑马地,规划长远着呢。这庄子打理起来,用不了些年,收入就会很可观。

这么多年没住人的屋子,有些瓦已经移位,还有些瓦片掉落,屋子还是需要修葺的。

羽焦明看过一圈,把需要修葺的地方记下来,回头派工匠过来修整下。这种小活计,都不用劳烦他爹,他就给安排了。

回去的时候,羽焦明还主动请缨,“爹,要不庄子我来打理吧?”想想,那也是个生财门路。

裴曦哪能不明白老二的这点心思,说:“你得先找你二伯买庄子,我当年离京就没想过要回来,这庄子早送给你二伯了。”

败家爹!好在是一座荒废的庄子,想必买下来花不了几个钱。不过,终究是他爹的第一个庄子,意义不一样。羽焦明觉得自己还是按照正常庄子的价格找二伯买好了。哪怕是要坑,也用不着坑自家人,当然,小金翅除外。那个虽然是自家人,但是……不坑他对不起自己,实在是大部分时候太气人了。小金翅从小爬奶奶和太妃奶奶们的膝盖求抱,等到了京城见到娘亲,恨不得贴着娘亲坐到天子大位上去,还向他跟姐姐显摆你们看娘亲抱我了,都不抱你们。

他倒是想!可他都长到他娘的肩膀高了,再顶着一张让他娘望而生畏、望而生敬的脸,呵呵!

……

裴曦虽然出生在朝城,但他在朝城跑的地方极其有限,除了通往自己庄子的路和城里比较熟外,城北方向从来没有去过。

铁矿在离城有三十多里的地方,很不显眼的一座小山谷中,到处都是石头,草……其实也有些,但比起其它地方就差远了。

矿产司能找着这么一个地方,那是因为找矿的人里有一个就是朝城人。认识铁矿,想起朝城有这么一个地儿,又特意找了过来,用磁铁和炼制过一些矿石验证过,确定是铁矿。

这地方草木不太茂盛,但常有狼群出没,且是好几十匹、上百匹的大狼群。

裴曦去看铁矿的时候,就遇到了大狼群。

朝城以北的狼群,跟卧牛山上的狼群又不是一个品种。这里的都是草原狼,毛皮黄灰相间,伏在草地中极不显眼,到秋冬季节则换毛成白色。它们的个头比雪狼更大,更加凶狠,且狼群数量也大得多,更擅长围猎。

裴曦看到远处的狼群,下意识地绷紧,刚想让人警戒,他家老二已经发出“嗷嗷嗷嗷”的喊声,拔剑出鞘,剑指长空,喊:“冲呀,猎草原狼,杀狼最多的,本王给记首功,赏他一件雪狼裘衣!”

羽焦明一夹马肚子,率马策马而出。

他的亲随连同负责保护他的羽翎军们骑着马便奔了出门,后面的步兵更是拿出要跟马赛跑的劲拼命跑。

裴曦瞠目结舌地看着自家浑小子,很想说:小兄弟,一群草原狼而已,你至于拿出攻城夺地的气势吗?

在家里成天摆出一副让我好好当条咸鱼样的人,出了门就跟忘了拴绳的二哈似的。

一群草原狼遇到骑马带弩、箭法还特别准的人,也是倒了血霉!

裴曦发现,羽焦明带着人来回猎几圈狼,他可以把派人驱赶野兽的力气省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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