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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叛的大魔王》 内容简介: 除了破裂黑暗的聚光灯、不可恕的原罪、荆棘王冠。 通俗版:绝症少年成默,获得父亲的神秘遗物,一路求生,一路成长,从高二病到大魔王,被温暖,被融化,并逐渐接近了关于这个世界真相…… 一个不太悲伤的葬礼 砖缝中有绿色的嫩芽在顽强的生长,只是冬的严酷还未远离,那些绿意显得有些孤独。花坛中有浅色的丁香在冷风中摇曳,单薄的身躯像随时会被吹断一般。 成默心想。 此刻的他正在阳明山殡仪馆的聚贤厅披麻戴孝跪在父亲的玻璃棺前面向来客还礼,他背后挂着父亲成永泽的巨大黑白遗像,那是工作证放大拓印的,当年二十多岁的成永泽风华正茂,眉清目秀一副偶像明星的长相。 从挽联上来看李明德不像师长,更像是知己。 唯一好看的就是那对眼睛,如藏在浓稠黑夜里的一点深邃星光,只是这最大的优点,却被鼻梁上架着一个黑色的塑料框架眼镜个遮掩住了。 他鞠躬的角度永远是45度,没有丝毫偏差,眼神也从未在任何人身上停留,始终望着大门外的远处,并且深黯的眼眸充满了平静。 毕竟华夏社科院是全球排名第九,全国排名第一的智库。(本文与现实无关,请勿对照真实排名) 成默出生3个月就查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6岁时被确诊为“单心室、动脉导管未闭、大动脉异位、肺动脉狭窄”,如此复杂的病情十分罕见,根本无法手术治疗,医生直言不讳的说,这样的孩子能够活过二十岁就是奇迹。 成默的母亲林怡青是华裔,父母均在美国,来华夏留学时认识的成永泽,被成永泽的俊朗外表和天才身份所吸引,没有经过长时间的磨合,就在自己父母的强烈反对下嫁给成永泽。 每个人都认为成永泽除了对学术感兴趣,其他任何事情都不值得他浪费时间和精力。 苏格拉底的弟子之一色诺芬在《齐家》中给出了婚姻的理由:首先在于繁衍后代;其次在于让人们老有所养;最后在于分担工作,男人主室外的工作,女人主室内的工作,包括保管粮食和财物、哺育婴儿、制作面包、缝制衣物等…… 色诺芬不解的问:“为什么呢?” 成默觉得父亲的这场婚姻不过是一次实验,而自己则是一个残缺的试验品…… 本来按医生的建议,成默最好是不要去上学的,但无奈的是成永泽实在没有精力对成默加以照顾,请了保姆在家看护,年纪大一点的保姆又偷又拿,年纪小一点的保姆试图勾引成永泽不说,家务事几乎不怎么做,于是在成默自己的强烈要求下,他被送去了上学。 只是从小成默就和其他的孩子不一样,不仅不能剧烈运动,还容易感冒生病,经常要去医院打针,病情严重的时候,体内严重缺氧,甚至全身青紫。 上初中之后,成默紫绀的现象更加严重了,稍微多运动一下嘴唇、指甲都会变成紫色。行动能力也在变弱,走路久了都会胸闷气喘。 成永泽没有理会医生的建议,成默依旧参加了中考和会考,并以星城市会考第一的成绩进入了长雅中学,而成永泽也在当年调入了华夏社科院。 除了给钱,这些年成永泽并没有在生活上给予成默什么帮助,完全是成默自己在照顾自己,除了成默自己看病、吃药、吃饭之外,其他成家所有的生活琐事,例如交水电煤气费、请人打扫卫生等等都是成默打理的,因此成永泽对于成默还是十分放心的,反倒是成默觉得自己这 只是成默没有料想到,自己还没有挂,他那个生活自理能力基本为零的老爹出了车祸先挂了。 哲学研究,就是不断趋向这样一种思想境界、逐步树立自觉的死亡意识的过程,就是不断地排练演习,为死亡,亦即为达到一种没有身体框架局限的存在作准备。 通俗点说,人的一生都与死亡相伴,并在为死亡做准备,死亡不是失去了生命,只是走出了时间。 回忆起年幼时,他不能运动,唯一能选择的娱乐也只有看书,只是成永泽并没有给成默看儿童读物,而是直接送了他一套哲学书籍给他做启蒙读物,别人家的孩子在背诵《唐诗三百首》的时候,他看的是《写给孩子的哲学启蒙》。 石头不会死亡,因为它没有变化。它不死,是因为他从来就没有活过。一切有变化、能长大、在成长的都会消失:有生就有死。 成默看着熙熙囔囔的人在门口的桌子前写上五百或者一千的人情,心想以父亲这样的情商能做到人类学研究所副所长,那是在学术上做了多大的贡献? 正当成默觉得两腿酸麻,身体难以承受之际,他的叔叔成继东走过来对成默亲热的说道:“成默,火化的时间到了,你等下抱着骨灰盒走在最前面……” 而成默的婶婶,长的有几分姿色,看似贤惠实则泼辣的黄巧云是一家工厂的会计。 成默的爷爷奶奶去世的早,母亲林怡青早已经渺无音讯,监护权十有八九是要落在成继东和黄巧云身上,虽然他完全可以独立生活,可是在法律上他不能。 成默都没有抬头看成继东,只是轻轻“哦”了一声,起身揉了一下跪的有些失去了知觉的腿,因为跪在这里的时间已经很长了,此刻他的嘴唇带着一点淡淡的紫色,额际发角还缀着一颗一颗晶莹的汗珠。 成继东不在意成默的辛苦,也不介意他稍微有些冷淡的态度,一直以来他这个侄子就这样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他早已经了解和习惯了,成继东跟成默交代了几句,立刻又去招呼那些来为成永泽送行的领导去了,脸上还带着谄媚的神态。 随着葬礼司仪的话语,礼堂里的人群按照职位安静的排成了队列,廉价乐队奏响的毫无美感的哀乐声音,除了喧闹,没有一点悲戚。 想起别人家送行的队伍,都是哭声震天,成默觉得自己应该应应景,抽泣两声,要不然整场葬礼没有一个人流泪,那实在也太心酸了。 成默看着父亲在火光掩映下的侧脸,心想:这还真是一个不太悲伤的葬礼。 火化完毕,婶婶黄巧云带着成默将骨灰盒寄存在殡仪馆,因为成永泽是意外身亡,自然不会提前买好墓地,所以正式的安葬会在购买墓地之后选择一个黄道吉日,请一些道士或者和尚来做法事。 成默自然明白,黄巧云的言下之意就是给成永泽买块便宜墓地就行,只是成默心想,儿子的墓地比老子豪华太多,也太不成体统了,是的,成默在很多年前就拥有了自己死后的住所,还是他爹成永泽带他自己来选的。 这时成默想起了成永泽写的最后一本书叫做《人类起源》,成永泽请他的导师华夏社科院院长李明德斧正的时候,李明德觉得这个标题太大,这么多学术界的大拿都不敢比肩达尔文,以此为题,但成永泽居然敢,这实在太轻浮。 成默倒不是为父亲的学术研究担心,而是如果书的内容真能配的上《人类起源》这个大标题,其版税绝对是个天文数字…… 因此说人类的社会地位与其能够控制的金钱直接挂钩,并不是没有道理…… 没错,他堂姐的名字——成休言,也是他爹成永泽的杰作,不过成默叫做沉默还算恰如其分,成休言却完全和“休言”八竿子打不到一边,和成默 这些正是成默所不喜的,而她的优点:长的漂亮,热心善良,正义感爆棚……也正好是成默所不喜的…… 成默倒不是看不起典型小市民思维的叔叔婶婶,只是不喜欢和这样的人打交道,和这样的人打交道太麻烦,而成默天生就怕麻烦。 成默和黄巧云看着工作人员爬上楼梯将父亲的骨灰放到高处,架子的底层全部已经摆满了,只能放在高处,下来之后,工作人员又按照存放位置写了张寄存卡交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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