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倒反天罡(1 / 1)

陈百顺与吴笛只御空飞行半天,就直接穿过了整个北境的核心区域,来到了由梁国所建设的那堵墙。 这墙名为御墙,为御敌之意,整体构造和建设标准与北墙差不多,门洞同样又高又宽,方便运送一些物资和武器装备。 “看来这梁国也没憋好屁啊。”吴笛有些不耐烦。过了墙之后,修仙者就不能再御空飞行,必须落地步行,这样也是为了保护墙内那些老百姓的财产安全无虞。 毕竟这里是中立区域,如同北墙一样,御墙的关卡虽然由修仙者把守,却并不查验过往人员的任何身份,只作妖兽攻击的预警。 二人继续向北前行,除了天气冷一些、一直在下雪之外,这里的环境跟北墙以南差不多,有不少低矮的民房和农田,农田里还种着一些作物,特殊的气候条件也让这边的农作物具备了抗寒的特性。 城市的轮廓渐渐清晰了起来,陈百顺和吴笛加快脚步,向城市中走去。 这座城市由梁国负责建设,风格也非常具有特色。梁国境内春夏多雨,秋冬多雪,河流不多因而干旱,很多地方都需要集水供生产生活使用,自古以来那屋舍上就以斜顶瓦片为主,屋脊两侧瓦片尽头还有着不同的装饰,造型优美,线条流畅,发展千年以来已成艺术特色。梁国和崇国说着相同的语言,一些传承也同出一脉,但陈百顺不得不承认,梁国历史比崇国更为悠久,文化底蕴也更加深厚。 这座城市被梁国人起了一个非常具备当地特色的名字,叫做妖都。字面意思,这个城市的外面都是妖兽。肉眼可见,妖都的规模要比崇国的中城大上不少,不论是市中心的高楼大厦、商业街,还是周边的社区与民房,高高矮矮的房子主体与崇国相似,但屋顶却全部都是斜顶,十分有趣,惹得吴笛也忘记了身上的疲惫,被路上的光景所吸引。 吴笛对城市的依赖程度要远远高于陈百顺。她在那合欢宗的地窖里被关了许久,刚出来又在北境深处到处逃命,近期所去过的最大的城市,也就是中城了。而妖都明显要比中城有趣得多。 路上行人穿着打扮与崇国人无异,寒冷的天气让他们穿上了厚厚的羽绒服,戴着围巾,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只是从那帽子下露出的眼睛,却时不时往陈百顺的身上扫。 没办法,梁国与崇国网络上的娱乐消息是通的,大部分上网梁国人都知道陈百顺长什么模样,而且也知道他在崇国和这片土地上做了些什么,只是他们对于陈百顺的热情不高,并没有出现驻足观看或者上前讨要签名的情况,但这已经让陈百顺无比欣慰了。 为了避免麻烦,他还是找了个服装店,给自己和吴笛买了一套冬季的衣服,学着别人也把自己裹得像个粽子,只露出眼睛,同时收敛了气劲,希望以普通人的身份在这度过短暂的一天。 他与吴笛并没有打算在此长期停留,只是找了家不起眼的小餐馆点了两碗面,打算歇歇脚,顺手就把自己沉甸甸的背包给放在了自己身边的座位上。可等到吃完面结账打算走人的时候,手往那座位上一摸,那地方却空空如也,哪还有什么背包?两个人收了气劲,不能以修仙者的本事察觉身边人的动向,这包肯定是被人给偷了! 陈百顺暗道不好,一脸疑惑地看向吴笛,吴笛也用同样地表情看着他。 “姐,你看见我包了吗?”陈百顺问道。吴笛就坐在陈百顺的对面,若是包没了她应该能看到才对!难道是光顾着玩手机,没看那背包? “看见了,刚才有个男的拿走了。”吴笛回答道。 陈百顺愣了,好半天才憋出一句,“那你怎么不拦着他啊?” “他拿的时候冲我笑,我还以为你认识他呢,是你同意他才拿走的。”吴笛天真地说道。 “你可真是我的亲姐啊!”陈百顺也不好去怪罪吴笛,吴笛长这么大很少经历社会生活,哪知道这些套路?是他自己粗心大意,觉得这妖都与中城一样社会治安良好,放松了警惕。 “人呢?那是个小偷!”陈百顺赶紧解释道,“你见过他的脸了吧,知道人去哪儿了吗?” “那你不早说!跟我来。”吴笛一拍大腿,恍然大悟,身上气劲全开,化作一道白光直接消失,那面馆里只留下了一阵阵银白色的电火花。 强大的修为让整个屋子里的人为之一振,都不由得看向了这里。更有人小声跟自己地同伴讨论,“你看看,这圣王来了这妖都,还不是照样被人偷东西。” 陈百顺脸上发烫,只当没听见众人议论,连忙追了出去。 好在那人没跑太远,吴笛修为高强,直接将神识向外扩散,马上找到了那人踪迹。那人正在全力运转气劲,疯狂逃窜,一抬头却看到了前面就是那刚刚见过的吴笛,心中便明白对面回过味来了,赶紧掉头跑,可刚转过身去,迎面又撞上了陈百顺。 姐弟二人把这小偷堵在了闹市区的大街上,面色十分不友善。引来了一大批人驻足围观,但并没有人想管这种闲事,大多数人都以看热闹为主。那一男一女身上气劲强大,一般人招惹不起。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东西拿过来,别让我动手抢。”陈百顺语气冷峻,步步紧逼。 “交出来,饶你不死。”吴笛也在慢慢向前走去。 这小偷年近四十,只有天禄境初期修为,自知不是对手,已经吓得要走不动道了。 在那面馆里,他明明感受到这一男一女身上没有任何气劲波动,衣着打扮也是只有普通人才会穿的厚衣服,一般的修仙者不受天气影响,觉得羽绒服行动不便,绝对不会穿成这样。年轻男人所携带的背包里鼓鼓囊囊,还有不少名贵药材的味道传出,其中有不少药材都是妖都以南核心区独有!可那男人居然把如此贵重的背包放在座位上看都不看一眼,便觉得这两个人只是普通人,并没有修为,风尘仆仆的模样,定是从崇国过来贩卖药物的! 这不是送上门来的好买卖吗? 可这小偷也没想到,自己只是把这背包拿走了不过三分钟,两个人就以大神通追上来了。可这一包丹药,还不得值个六七十万!不能就这么拱手让人!贪念让他的大脑飞速旋转,直接死死地抱着背包,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当着所有人的面居然大哭起来,边哭边嚎: “我冒着喂妖兽的风险才采了这些药材炼丹,你们说抢就抢,还有王法吗?还有法律吗?” “我可就指着这点东西讨点生活,这是要断我生路啊!” “崇国来的邪修,骑到大梁修仙者的头上拉屎啦!” “你们动手吧!杀了我,东西随便拿去!这些东西没了,我也不活了!” 前面的两句倒还好,大家只是看看热闹。可最后一句话,却让在场所有人都打起精神来。 这一男一女看起来确实像是从崇国过来的。在崇国,散修就是邪修,因而一些行为准则与梁国的修仙者大不相同,杀人夺宝这类事情时有发生。他们看向陈百顺和吴笛的眼神变得越来越不友善了。 陈百顺被这一套操作给整懵了。妖都虽然不在大梁国治下,却也以梁国人居多,这小偷居然仗着是他的地盘,倒打一耙!但围观群众满脸已经议论纷纷,甚至有人想要上前动手阻止,陈百顺一时之间不敢轻举妄动。 而吴笛才不管小偷那一套呢,冷笑着说道,“我长这么大没听过这种要求!求死是吧,成全你!” 说罢吴笛就上前一步,手中气劲不断凝结,一个闪着银色光芒的雷电球体在不断凝结,发出阵阵刺耳的雷鸣,现场一些围观的普通人和修为较低的修仙者几乎睁不开眼。她并未使出全力,仅仅是三分之一的力道就足以把面前这小偷烧成灰了。 就在那雷球即将接触到小偷脑袋的时候,一道黑影从空中划过,带着强大的气劲击穿了雷球之后直插在地面,雷球受到气劲与金属的引导,顺着那道黑影散落在大地上,消失无踪。 吴笛定神一看,插在地上的那法宝约莫一米多长,有四棱却无刃口,尾部有手柄,通体黑色,是一把金属材质且经过炼化的锏。 陈百顺一看不好,好像是要打架,赶紧来到了吴笛的身边,准备应对。 一道人影从周边围观人群中闪出,从地面上拔出那把锏,握在手中,她只是挡下了吴笛的攻击,却并没有出手。 来人是个年轻女孩儿,只有二十出头,长发扎成了高高的马尾辫,瓜子脸形,线条柔和而流畅,下巴微微上翘,柳眉如同远山含黛,既有力量又不失温婉,鼻梁挺直而细腻,嘴唇红润饱满,只是那眼神虽然明亮清澈,但陈百顺怎么看怎么觉得充满了愚蠢,跟吴笛有得一拼! 那女孩一身黑色劲装,在飘雪的映衬下十分具有侠客气息。她将那小偷护在了自己的身后,反握长锏,面带微笑地向陈百顺和吴笛行礼,“两位得罪了。在下梁国修仙者,万采萱。” “我劝你别多管闲事。”吴笛内心十分不爽,感觉那万采萱的气劲只有圣王境初期修为,年轻漂亮的她若是在崇国肯定仙榜有名,但在她眼里压根不够看,不想跟她多废话。 “他是梁国人,那就是我们的同僚。同僚受了崇国人的欺负,作为修仙者,心中守正道,自然不能不管。”万采萱彬彬有礼,“他说的那些话可是真的?” “那是我们的包,刚才在面馆里被他偷走。”陈百顺看着面前这个女孩,心想这人倒是个好人,可能就是脑子不太好使。喜欢第一邪修,怎么就成仙榜第一了?请大家收藏:(www.qibaxs10.cc)第一邪修,怎么就成仙榜第一了?七八小说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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