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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一想自己,余三妹先前听江氏抱怨她一边带孩子一边上工累,她便和家里人提过让王麻子带孩子,正好培养父子感情,总不能孩子长大了,都没得亲爹照顾几次吧。结果当天王家人就和余三妹吵了起来,公公说她反了天,要让男人来带孩子,开始奴役男人了,婆婆说她不要脸,一个外人还敢使唤她儿子。余三妹气得直哭,什么奴役不奴役,亲爹带孩子怎么就成奴役了,那要这么说,她岂不是被奴役了好几年?而且,婆婆有什么资格说她一个外人,整个王家,除了她余三妹,婆婆不也是外姓人,生的孩子也不随婆婆姓啊。和王家人大吵一架之后,余三妹就像是看清了许多。也不去凌一那儿干活了,她说反正累死累活钱也到不了她手里,干脆就一直在家带孩子好了,让“有能力的大男人”王麻子去挣钱。结果王麻子还真不要脸地去凌一那儿干活了,甚至还说是余三妹生病,以后就由他来接替余三妹的活。凌一也不去求证余三妹是否真生病了,她拒绝了王麻子来干活,直接让王麻子一家赔偿双倍工钱。王麻子慌了:“哎哎哎,小花呀,你这是什么意思,不让我干活就算了,咋还能管我要赔偿呢?”凌一正在观察地里作物的长势和有无虫害,抬头看了眼王麻子,淡淡道:“签劳工契里就说了,若有顶替、无故旷工等违约行为,长工需赔偿我双倍工钱。”这种规定放在现代可以说是相当炸裂的,甚至可以被认为是违法无效的规定。但是,凌一在招工之初,就问过江氏,江氏也告诉了她,如果只招女工,很有可能她们会因为各种各样“自愿”的原因,把工作转让给家里的男人,就像一些捐给贫困女童的物资也有可能出现在家中男人的手上一样。所以,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出现,两母女想了个狠的,那就是出现了顶替的情况,只要不是死了,那就得赔钱。如果是真生病或者死了,那这份工作也不能转让给家中男人。工作又不是财产,哪有转让的说法。此举不讲理,但十分有效,王麻子一听要赔钱,赶紧回去叫余三妹来上工,至于带孩子一事,王家也妥协了,让余三妹专心干活,孩子留家里,她们来带。准确来说,应该是王家阿婆来带,总之不是王麻子或他爹受累。尝到了好处的余三妹,在王家渐渐有了话语权,不再是当初那个想收留江氏母女,都还要被全家指责多管闲事,既没帮上好姐妹的忙,反倒还被人责骂吃里扒外的她了。现在余三妹见凌一种什么,借着自己和江氏的关系,用工钱相抵买些凌一培育出来的作物种子,想拿回家种。要是以前,王家人肯定要指责她脑子有病,放着县里官府卖的种子不买,非得浪费钱去买凌一家的种子。但现在王家人不会说余三妹傻了,一是觉得跟着凌一家有肉吃,二是不敢说她,一个月四钱银子,冬天换算成粮食,看见余三妹每个月背那么多米面回来,全家人肚子吃饱了,日子也好了,谁敢说她不对。余三妹尝到了甜头,对江氏一些“大逆不道”的话也不那么敏感了,反倒觉得江氏很有些道理,一个家有了男人,女人的权力就会被剥夺,难怪江氏不愿意搭理程二郎,换作她,她也不愿意。只可惜,她还没有江氏那么勇敢,敢和自家男人和离。因为,江氏能和离成功,并非只是因为她勇敢,更大的原因是当时程家人嫌弃她们母女,逼着程二郎同意和离。说到底,离不离,权力还是掌握在程二郎手里。想到这里,余三妹看向田间一起干活的姐妹们,其中有死了男人的,也有男人瘫痪在床的,她倒有些羡慕她们了。余三妹看向自己满是茧子的手,咬紧牙关,她至少还有这份活计,能拿到钱,王家人就还得让着她,她无论如何,也要保住这份活。这般想着的余三妹,干活愈发有干劲,看得凌一很不解,今天她也没给大家安排很大工作量啊,余三妹怎么了这是,打鸡血了?凌一很喜欢这样的员工,于是在过年放假时,给她家所有长工每人多发了两个月的工钱以及五斤猪肉和十斗米,让她们安安心心回家过年,明年再来。比起凌一家里长工们欢呼雀跃的状态不同,茶园的茶农们羡慕不已,虽然管事是江氏,但她只管人,不能管钱,看见隔壁发年终奖,茶农们恨不得立刻辞了手上的活去给凌一做工。江氏见状,托茶园的账房问询林漾,今年的茶农们很卖力,是不是需要一点犒劳的东西。林漾听账房转告江氏的话,以及凌一给长工的待遇,微笑点头:“既如此,你便去春桃那儿支点银子,按照程妹妹家的待遇,给我们家茶农也发放年终奖。”账房犹豫道:“小姐,这样会不会对那些茶农太好了,她们就是些下人,犯得着又发钱又给肉吗?”林漾看账本的手放下,目光直视账房,嘴角保持着惯有的弧度,但眼神却透着一丝严厉:“刘元,你莫不是忘了,自己也是下人?”刘元一怔,被看得心虚,低下头去:“小的该死,还请小姐责罚!”林漾叹了口气:“你父亲是江源本地很厉害的商人,我愿意用他代管鹿鸣涧,遂觉得你随你父亲,有几分算账、管事的本事,却不曾想,你竟是这般看轻自己和他人,既如此,你便去春桃那儿领了这个月的月钱,下月不用再来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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