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6章 何为法统(2 / 2)

党争不断,改革推行不下去,皇帝越来越昏聩无能,边境的蛮夷崛起,最终凄惨亡国……重温旧梦了属于是!

到底该怎么办?

历史上,在经历了白骨如山的惨痛教训之后,明末的思想家们开始彻彻底底的反思,到底真正的皇帝该是什么样的?大明又为什么会灭亡?

无数日夜的苦心焦思之后,有人写出了明夷待访录,提出了原君……有生之初,人各自私也,人各自利也天下有公利而莫或兴之,有公害而莫或除之。有人者出,不以一己之利为利,而使天下受其利不以一己之害为害,而使天下释其害此其人之勤劳必千万于天下之人……

上古之时,人们因为私心,对大家有好处的事情,没人去做,危害大家利益的坏事,又没人敢挺身而出……直到上古贤君出世,不计个人得失,兴利除弊,以千百倍的勤劳,治理百姓,才有了三代之治。

后之为人君者不然。以为天下利害之权皆出于我,我以天下之利尽归于己,以天下之害尽归于人,亦无不可使天下之人,不敢自私,不敢自利,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

三代之后的君主,把天下视作私产,尽占天下之利,把天下人当做客,自己当做主,一个人当皇帝还不够,还要传之子子孙孙,敲剥天下人之骨髓,离散天下之子女,这还是真正的为君之道吗?

这是在大明灭亡之后,一些遗民从血泪当中总结出来的教训。

试问真正的为君之道是什么?

天下该如何治理?

穷极大明一朝,或许都没有人想明白,大明之后的三百年,鞑清文字狱之下,更没有人敢想了。

而现在,朱肃则给了老朱一个备选的答案。

未来的君王虽然秉承天命,而天命既是人心,人心既是安乐。

天下之土地并非天子私产,而是受之于天,分之于民。

未来的天下,核心就在于安乐!

因为老朱驱逐了鞑虏,给了天下百姓安乐,所以朱家便有天命!

而天命之下,皇帝有权将自己的权力交给官员,使官员为自己治理天下……官员是盛放权力的公器!

而权力出之于皇帝!因为皇帝,是为了使百姓们的安乐存在的!

为了这个目的,皇帝使用这个权力,天经地义!

若是这个法统的框架完全形成了体系,完全可以总结成日后百年的金科玉律,甚至可以传承更久……只要趁着老朱这个开国皇帝对国家的无上把控力仍在,推动这一套主张落实,大明的法统,就将迥异于那些皇朝。

这是一条全新的路!

而提出这个法统的朱肃,也将和董仲舒一样,被捧上神坛……一位成就远超朱子的圣人,就要冉冉升起了。

这件事情着实太重要了。

“若是,日后百姓不愿我朱家子弟为皇帝……”老朱的眉头皱起,说出了自己对于这套法统最大的担忧。

“那就说明,皇帝使百姓民不聊生,百姓已经没有其他退路,只能对我朱家群起而攻之了。”朱肃肃容道。

“即便是按照原来的法统,父皇您以为,我朱家就能够在这样的情况下,把持天下神器吗?”

“自从陈胜吴广喊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开始,我华夏子民,就绝不可能成为麻木不仁,任人宰割的鱼肉。”

“父皇您先前欲编制户籍,限制百姓流动,希望大明上下从此成为一潭不变之死水,以为此为万世之基,但最后的结果你也知道了……”

“李自成、张献忠等人,可有因为大明的户籍律令,就停止在四处流窜?或者您想要阉割百姓血性?身毒而今亦有我大明租界,您也该知道那边是什么样的情况了。”

“纵使种姓之制已经根深蒂固,百姓们毫无血性……但身毒国中,仍然没有一个长久稳定的政权。因为百姓没有血性,任何人都能来踩上他们一脚!”

“甚至于百姓麻木不仁,国中上下,宛如一个粪坑一般……我华夏绝对不能沦于那般的境地!”

老朱再次陷入沉默,朱肃说的是事实,纵使,董仲舒的法统之中,特意神化天子,把天子塑造成了至高无上的存在……那又如何?

百姓们活不下去了,连天都敢捅出一个窟窿!何况什么天子!

天子至高无上不可违逆,到了真正秩序崩坏的时候,也只是一句笑谈而已。

“既然如此,还不如将这所谓的‘至高无上’的法统毁弃,干脆让天子因‘治民’而有法统,将天与人彻底合一。”

“想要维持法统,就必须要顾念百姓……这样,即便天子再昏庸,恣意妄为之余,心中也必然始终有一根弦,这根弦就是百姓。”

“让后世之君,无论如何,都不敢忘了百姓!因为他们的法统,本质上就是来自于百姓!”

朱肃道。

(本章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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