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她不过是个记者,如何能决定这种军务大事?”澹台云舒脸上涌出狐疑。
只是细细一想,以老朋友的为人他或许会不答应,但一旦答应了也绝不会推诿,更何况还是把决定权往自家女儿身上推的这种不着边际的理由。
“你就说想不想见闺女吧!如果非跟我装样说不见,那我也没办法,小明月不开口,那个步兵营我这个总指挥也是调不动的。”吴中将继续笑道。
“那就见见!”澹台云舒风轻云淡的点点头,眼神里却是满满的都是喜悦和期盼。
澹台为江南望族,他澹台云舒自幼就展现出书画方面的天赋,更是得族内长辈看重,从小就锦衣玉食,哪怕是为增加见识游历天下,也是前呼后拥五六人于身边卫护,可极少像现在一般单人单骑风餐露宿数百里,若不是有金陵城防司令部开出的通行证,指不定连人带马被抢了几回了。
除了那件极其重要之事,另外不就是想见见离家已有大半年的宝贝闺女嘛!
现在想想,却是颇为后悔,如果不让她去读女子高中和大学,她或许还在家中陪伴父母,而不用行此危险之事,自从知道她去了淞沪战场当战地记者,他这个当爹的可没睡过一个囫囵觉,已经随家族迁往江夏的老妻更是急得犹如热锅上的蚂蚁,几乎一天一个电报催他把女儿带回家,不然就要跟他离婚。
离婚!这个新鲜词从大家闺秀出身的老妻口中说出来,澹台云舒完全可以想象老妻的无助。
只是,知女莫若父,澹台云舒知道,女儿是个极有主意的人,她决定的事,只要是正确的,几乎没有人能劝她回头。
而要命的是,她做记者这件事,无论横看竖看斜着看,都无可挑剔。就像他曾经在儿女幼时就教育他们的:我辈无论习文还是弄武,皆是为我中华之崛起。
这是我的中华啊!小袄的选择,有什么错?
可是,子女对于父母,就像是藤连着瓜,如何不会牵挂?
捣蛋儿子让人不省心那是正常的,可连小袄都这么让人牵肠挂肚,江南大才心里那也不是一般的苦啊!
想着马上就能见着小袄了,心思已经稳了大半的江南书、画、诗三绝的大才子这会儿心都飞了。
“军情紧急,我马上还有个军事会议要开,我就不送老兄你过去了,让小虫带你去。”卧龙将自己已经迫不及待的老朋友送出门后说道。
“吴老弟你忙你的,我自己去就是。”澹台云舒也不客气,跟着前面领头的卫兵,身形矫健的很,话还没说完,就小跑出去十几米。
他是没回头,否则一定可以看见自己老朋友那乐的,喉咙里的小舌头都清晰可见。
“唐刀小子,老子可是给你送了个大礼,把你娃的未来老丈人送来了,可就看你小子能力够不够了。”看着老朋友急匆匆的身影消失,卧龙自个儿在哪儿乐的不行。
“军座,见老丈人需要那些能力?”一旁的一名卫兵见某中将笑得如此‘猥琐’,不由好奇求教。
这是属于单身狗的迷茫,对于老泰山这种生物,他们本能的会产生一种畏惧。
实在是,没人会喜欢‘睡’自己姑娘的家伙,这一点儿,男人们再蠢都有这个自知之明。
“首先得有副能抗揍的好身板吧!哈哈!”卧龙那表情,犹如干掉了日军一个师团般舒爽。“等会儿小虫回来,你记得让他把老澹台和小狐狸碰面后的所有情况都给老子一五一十汇报。”
“军座,您家千金好像也十二了。”能随时为自家军长挡子弹的贴身卫兵几乎就是家人一般的存在,小心翼翼地提醒笑得正开心的某中将。
“瘪犊子!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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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哎呦!让大家猜,这聪明人真的是太多了,基本都猜中了,八点多才回家,写了两个多小时,3000字送上。
(本章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