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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一早,韩官差让犯人们吃完赶紧出发。
于晚记得,书中记载,京都离岭南长达2500公里,步行至少得四到六个月。
而韩官差他们的任务是,在明年3月之前把他们送到。
书中还写到,岭南那边地属南方,一年四季雨水不断。那里的百姓常年以打鱼为生,海贼也甚是猖狂。
于晚想想都觉得头疼,她本身就是喜冷不喜热,现在倒好,直接把她发配到南方去了。
唉!咋办呢?这个世界又没有空调,她都不知道这三年要怎么度过了。
不过还好,也就三年,要是像于晴那样终生不得离开,那自己……,唉!算了,算了,不想了,越想越头疼。
于晚在现代时就地属南方,一年四季南方的天气除了热,就是潮湿。
于晚那时每天手中,都会拿着塑料布穿梭在不同的小区。
她把捡来的纸箱都用塑料布包裹着,以免下雨时淋湿。
她没有多余的钱去买雨衣,身上穿的也是自己亲手做的“雨衣”。
她每次出去的时候,回头率都特别的高。那些人不是看她穿着奇怪,就是看她年纪轻轻的去扒垃圾桶奇怪。
于晚一点也不在意别人的目光,她经常在别人惊讶的目光中,一次又一次的搜寻着自己想要的东西。
于晚现在想想,那时的日子虽然苦点,但也过的挺充实的。想到这,她的嘴角不由的翘起来了!
“哎!晚晚,你想什么呢?我都叫你好几声了。”于天伸手拉了拉于晚的衣服,担忧的望着她。
“啊!”于晚转头看向于天,疑惑的看着他,“怎么了?爹爹。”
于天用手指了指后面于家人道,“于柔不知道干啥呢,一直在后面叫你。”
“不用管她,咱们走自己的。”于晚连个余光都没给于柔。
快到中午的时候,韩官差通知所有犯人,在前方小溪边就地休息一个时辰。
于晚和于天也赶紧去找了个合适的地方,把背上的东西放了下来。
于晚去河边刷锅,于天则去路旁捡些木材回来做饭。
原主于晚是不会做饭的,所以于天也就没指望女儿给他做饭吃。
于天的厨艺不错,林夕颜活着时,他经常给妻子下厨做饭。
特别是林夕颜怀于晚那时,胃口特别的刁钻,特别喜欢吃辣的,不喜欢吃清淡的。
而大厨房做的饭菜,都是以王氏的喜好为主,特别的油腻。几乎每顿都是大鱼大肉,这让怀孕的林夕颜很不喜欢。
于是,于天就在小院里给她单独建个小厨房,只要他有时间,每天都换着花样给林夕颜做好吃的,很是宠她。
这也使得于天的厨艺越来越好,都可以和京城的大厨相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