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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的是另一个人,却嫁给了她的弟弟。不为别的,我在报复她对我的背叛。第104章 朱雨菲X池茉萦(上)我和池茉萦相识在大学的某个夜晚。如果没有工科生与艺术生那场战斗,也许我们只是在校园里擦身而过的路人。我第一次注意到那个纤瘦的身躯,那人白净的皮肤,原来工科生里面还有这么漂亮灵秀又干净的人。我对她的好感好像就是一瞬间发生的事。直到现在我还记得她特别明亮的眼睛,羞涩的嘴角,还有她身上那种淡泊一切的书卷气。放到古代,她肯定是个清俊的书生,而我就是时常出来逗她吓她的女妖精了。我时常找各种理由去接近她,那晚的混战中,她替我挡了一下,手臂受伤了,我正好有理由给她送药,还自告奋勇要给她涂。看到她羞红了脸,局促拘谨又找不到合适的理由拒绝我,胀得耳根都红了,我越发觉得她可爱,就越发地想逗她。后来,我又请她吃饭,去的我们校园的高档餐厅百味园。我爸爸去世的早,妈妈改嫁嫁了个有钱人,很快又有了弟弟,大概是觉得亏欠我,她每个月都会给我一大笔钱,还经常问我,钱够不够花。我以前是怨她,为什么她那么急着要改嫁,我们母女两个自由自在生活不好吗?等我大学毕业,工作了,我赚钱养她。等到我终于上大学了,平常我也会出去打工,有些事忽然就懂了,一个女人独自抚养孩子长大,不是那么容易的。所以我在大学里,不用担心钱的问题。这一点,我感谢我的妈妈,她虽然不能一直陪伴我,却力所能及地给了我她能给我的关怀和爱。池茉萦耳根最软,经不住我的反复邀请,不得不应邀参加我的答谢宴。看得出,她去吃饭的心情跟上坟一样沉重。池茉萦看到这里,忍不住弯起嘴角笑了,只是笑着笑着,眼眶一热,视线都模糊了。大概是发现只有我们两个人,她终于没那么拘谨。她吃饭的样子很斯文,很优雅,像一位真正的贵族千金。我问她要不要喝酒,她说不。她不仅自己不喝,还叫我也不要喝,说是喝酒对身体不好,说一个女孩子喝酒,尤其是一个漂亮女孩子一个人在外面喝酒,不太安全。要是换了别人叫我别喝酒,我肯定懒得搭理她,哪怕是我妈。可是,是她说的,我不但不反感,还觉得很开心。我当时厚着脸皮,尽量让自己看上去流里流气的,“你是在说我漂亮吗?”她的脸又红了,好像不知道怎么回答,就闷声闷气地嗯了一声。我可不打算放过她,“我哪里好看?眼睛,鼻子,还是嘴巴?你别光吃啊,抬头看一眼,好好看一看。”她果然很老实地抬起头看我。我在想天底下怎么会有这么听话的人,叫她干什么,她就干什么,老实到我都不忍心逗她了。“都好看。”回宿舍的时候,池茉萦第一次主动跟我道别,“今天谢谢你请我吃饭。你不是个混混,以后还是别流里流气地说话,不像你。”我还记得我当时很开心很害羞地笑了,装作不满地说,“你干嘛戳穿人家?”我趁机把头抵在她肩头,表示我的不满。谁也不会知道,当我触到她的肩头,感觉到她身上温暖的触感和属于她的淡淡的香气时,我的心跳得有多快,我有多欢喜和她这样肢体接触。她没有推开我,也没有后退,就由着我猪一样地拱着她的肩,很不安地说抱歉。我骂了她一声“你们工科生一点也不聪明”,然后我就跑了。我还听到出来倒洗脚水的李爱琴极不认同地说,“我们工科生怎么不聪明了?搞计算不比你们艺术生快多了!”我哈哈大笑,心想果然学工科的都是一群木头!后来我常去她的宿舍,一有空就去。每次去,我都带好多零食,说我不想吃了,问她们要不要吃。其实我是想买给她吃,我没见她吃过零食,生活也很节约,穿着也很简单,衬衣裙子,牛仔裤,不过穿在她身上却意外的好看,落落大方。她就像阳光下的雪,明明是雪,却偏偏温柔和煦,一点也不让人感觉到冷。我想着她家里条件必然不是很好,就给她买各种水果,零食。然而她吃得很少,只有我强行喂给她,她才吃一两口,其余的,都被夏达金吃掉了。夏达金是我见过的最不挑食的女生,特能吃,个子也最壮实,怪不得那次工艺大战,她以一敌六都不在话下。因为我经常跑去她们宿舍,渐渐的,跟李爱琴她们都熟了,她们常开我的玩笑,“你要不搬到我们宿舍得了,就和灯神挤一张床。”和池茉萦挤一张床?我想像了一下,居然很有些期待。只是我没有等来和她挤一张床,那个学期就结束了,我们要搬回艺术生的宿舍去。艺术类和工科类的学生宿舍一南一北,有时候练舞晚了,时间便来不及了,如果去她那边,我就不能在宿舍关门前赶回来。我和她见面的次数明显减少了。但是只要勉强够时间,我就去,哪怕只来得说上两三句话,我也去。不为别的,只想见一见她的低头害羞微笑的样子。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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