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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狼群捕人,猞猁在后(1 / 1)

狼群没有因为他的退避三舍而停止上前的步伐,仍然一而再再而三的对他采取了步步紧逼的策略。 这是要把自己往死路上逼啊! 张汉水这样子想,还好老子有个戒指空间,可以转移,不然今天非死在这群狼手里不可。 现在他才真正的体会到了被狼包围的感觉,狼多肉少,自己这点肉,估计一下子也满足不了十几头狼的胃口。 根据有关数据表明,一头成年健康的狼,一顿能吃十公斤到十五公斤的肉。 基本上,都能吃十公斤左右。 十一头狼,就算每头吃十公斤,也要220斤肉才能满足它们的口欲。 张汉水加起来,连骨头和毛发,全身上下的总重量,也才一百几十斤,不到二百斤,肉也不会太多,除去骨头,加下水,应该也就几十斤的肉。 除非它们吃人不吐骨头,也不够它们吃的。 怪不得山下的村民宁愿吃不饱,也不往深山老林里面跑,是真的太危险,有命进来,没命出去。 采到人参又怎样,根本没命拿出去换钱。 除非组队,但也不安全,山里面树木茂密,动物完全可以隐藏自己,一不小心,给你来个突然袭击,人再多,在森林里面也防不胜防。 就算手拿武器,也不是这些食肉动物的对手,除非拼命或有更厉害的武器。 而食肉动物,并不是第一大威胁,还有毒蛇,它们善于隐藏和伏击在草丛、枯树叶与树枝之间,与植物色彩融为一体。 不仔细看,根本就发现不了它们,等你发现它们,或踩到,不小心碰触到,也许已经被咬到,中毒身亡。 “你们这群狼,别以为狼多势众就可以为所欲为,就想包围我,吃我的肉?门都没有。”张汉水终于是忍无可忍,对狼群吼道。 但这些狼无动于衷,对于他的话,也是不理不睬的。 反正它们也听不懂,他说什么,狼群也不会去深究,更不会去在意。 说白了,它们就是要吃他的肉,吃不到,怎么可能会轻易离开。 吃肉二字,就差没写在这些狼脸上了。 张汉水继续退,狼群们继续步步紧逼。 嗷~ 突然之间,张汉水听到身后的声音传来,才记起来,自己的背后还有一只猞猁。 这里是它的地盘,自己与狼群已经侵犯到它的领地之上,它不生气才是怪事。 为了不前后受敌,张汉水灵机一动,不如侧开了去,还有可能让两种食肉动物发生冲突,自己也就可以远离危险。 果然不出他的所料,狼群虽多,但见到这只三十来公斤的猞猁也是心生畏惧,不敢直接攻上来。 彼此之间,也是呲牙咧嘴,互相展示着自己的凶相,希望吓住对方。 但是,就在这时,猞猁一跃而起几米高,一爪子下去正好落在了狼王的脸上,速度之快让狼王也没反应过来。 等它反应过来时,脸上已经火辣辣的疼,出现了几条深深的伤痕,疼得它是呲牙咧嘴,“嗷嗷”直叫。 另外十只狼反应过来,正要对伤害它们首领的猞猁合力攻击,人家已经爬上了一边的大树之上,从高处俯视着它们。 如果它会说话,一定会对这群狼说,“上来呀?你们倒是上来呀?” 可是狼作为犬科动物,缺点也有不少。 要让狼爬树,除非太阳打西边出来。 但也能爬一点,比如遇到歪脖子树,就借势往上爬。 这也没什么好稀奇的,每种动物都有其长处和短处,落水的凤凰不如鸡,这就好比鸡天生不会游泳是一个道理。 有些动物的本领是天生的,有些是后天练成的,但更多的动物只有天生本领。 至于后天炼成,那不得不提的就是人类。 人本身是没有游泳天赋的,不管你是出生在海边,还是山沟沟里面,又或者在都市之中,都不带游泳天赋。 但人可以靠着后天练习,泳游多了,不会游泳也成为游泳健将了。 而爬树,人类却是天生就会的,只要体力足够,不用特别训练,大人、小孩子都会爬树的。 这就是先天优势。 嗷呜,狼群很愤怒,在树下蹦来蹦去的,只是可惜,它们根本就爬不上去,也就只能在树下叫嚣着了。 猞猁蹲在树枝上,一脸鄙视的望着这群傻狼,完全没把它们的数量看在眼里。 数量再多,也爬不上树,威胁不到它,完全无视。 “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张汉水也顾不得许多,撒腿就跑。 但是他太低估了狼的智商,狼王见他跑了,马上“嗷”了一声,号召群狼向他追来。 俗话说得好,两条腿的跑不过四条腿的,就像两个轮子的跑不过四个轮子的一样。 虽然人跑不过四条腿的,张汉水也跑不过狼,好在他有杀手锏,从『医经』里面学习了一门特别的气门功法。 这门功法,不但增加了他的体质,敏捷,刀枪不入,体力、耐力、速度也直线提升。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在他体力还没有透支的情况下,这群狼一时半会的想追上他是根本就不可能的。 嗷呜嗷呜嗷呜,突然之间,狼群的后方传来一阵狼的惨叫。 狼王和狼群马上立住脚步回头看去,好家伙,那只猞猁不知道何时追在了狼群的身后,把那只“吊车尾”的狼直接按在地上摩擦不说,已经开肠破肚。 见到这一幕,它们没有再追那个男人,而是一拥而上上前帮忙。 猞猁也不傻,自己干单狼不是问题,但干群狼,或被包围,困住,特别是被咬住,那就凶多吉少。 马上一跃而起,不费吹灰之力就上了一棵二十几米的大树。 狼王和狼群在树下对着树上的它又蹦又跳,但不会爬树的它们除了在树下发点脾气,也是拿它没有办法。 “好家伙!这只猞猁有点意思,竟然趁其不备在狼群后面屠杀了一只成年狼。” 张汉水躲在树后远远观望了眼,也是佩服把这是猞猁的真实实力来。 看来这“屠狼机器”的威名,绝对不是浪得虚名。 狼与猞猁,在1VS1的情况下,相对来说,猞猁的胜算大于狼。 而要对付狼群,就不太可能,但要看地理位置。 如果是平原,没有树木遮挡,借力,躲避,不会是狼群的对手。 但在这森林之中,到处都是树,不敌就爬树,然后再来个趁其不备,就是群狼见了它都要摇摇头转身离开。 这也是这只猞猁敢挑衅群狼的底气。 再加上猞猁的智商不比狼低,甚至高于狼,又具备成熟、精确的战斗技巧与规避危险的条件,杀只吊车尾的狼也就是洒洒水的事情。喜欢60年代,饥荒年,赶山挖百年参请大家收藏:(www.qibaxs10.cc)60年代,饥荒年,赶山挖百年参七八小说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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