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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章 罗马战车(2 / 2)

但是,他的家族中,曾经出现过一个大名鼎鼎的人物。

扬·杰式卡,著名军事家,波西米亚胡斯派领袖,胡斯战车的发明者,车阵战术的集大成者。在欧洲战争史上,战车并不是什么稀罕玩意,这种军事机械在很早以前就为全欧洲所熟知了。

但是,只有扬·杰式卡以及手下的胡斯派军队,才真正将车阵发展为一门战术,一种可以用来反制重骑兵冲锋的高明手段。

在这种战术下,来自法兰西和德意志的贵族重骑兵对胡斯车阵毫无办法,一败再败。

直到最后,皇帝和教宗都没能真正击败胡斯信徒,这群骁勇善战而赤胆忠心的理想主义者最终亡于自己人的背叛。

目前,波西米亚王国的摄政王,波杰布拉德的伊日,便是胡斯运动中圣杯派的领袖。

而更加激进的塔波尔派,要么伏低做小,要么流落他乡。

奥隆城海军造船厂的曼斯雷蒂和这位格奥尔格·杰式卡,便是其中的突出代表。

格奥尔格曾跟随扬·杰式卡参加过胡斯战争,参与过胡斯战车的具体建造流程,对此非常熟悉。

尽管当时正处于君士坦丁堡之战的关键时期,以撒还是立即聘用了他,拨出一笔专项资金,用于战车的建造和改良。

后人之所以如此推崇扬·杰式卡和他的胡斯车阵,甚至将其评选为世界十大军事家之一,就是因为他是欧洲少见的跳出传统军事模式,以步兵作为主要军事力量的将领。

中世纪晚期,整个欧洲大陆的大部分将帅都非常钟爱重骑兵,甚至已经到了痴迷的地步。

从法兰西到德意志,从伊比利亚到意大利,所有将领不约而同地将战争的走向寄托于骑士的骑枪之下,骑兵是当之无愧的战争主力。

与之相对,欧洲基督教国家几乎就没有一支常备的步兵部队,只在战争时期临时征召一支民兵作为辅助。

但是,相比于步兵,骑兵的作战范围完全称得上狭窄。

沼泽,沙丘,山脉,城区,密林,雪原……这些地方根本不适宜骑兵进行集群冲锋,娇贵的马蹄在复杂的地形中寸步难行。

然而,非常神奇地是,这个时代的将领压根不管这些,执意将骑兵带上战场。

于是,克雷西的沼泽里,英格兰的步兵长弓手将法兰西的重甲骑士打得落流水。

于是,阿尔卑斯的山地上,瑞士人的长戟方阵让德意志的封建骑士逡巡而不敢前。

于是,安纳托利亚的荒原中,耶尼切里火枪手将卡拉曼的突厥骑兵吓得人马俱惊,辟易数里。

于是,波西米亚的丘陵上,胡斯车阵大显神威。

除此之外,马匹对于天气也十分敏感,雨雪,雷电,暴风,这些寻常的自然因素也会使一支骑兵战力锐减。

或许在中世纪盛期,两军交战之前,会约定好作战的时间和地点,骑士们呼喊着效忠君主的姓名向对方冲锋,堂堂正正地打一场公平战争,平原上旌旗猎猎,铠甲上闪烁着金光。

但是,时代变了。

这倒不是说骑兵退居幕后,轻骑兵在侦查和扫荡上的作用无可替代,重甲骑兵依旧是战争的重要因素和终极武器。

只是,随着战争形势的变化,那个仅仅凭借一轮骑士对冲就能决定战争走向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

精锐步兵开始走上历史舞台,英格兰长弓兵,瑞士佣兵,胡斯车阵,耶尼切里,乃至后来的西班牙大方阵,罗斯射击军,都是此中翘楚。

对于以撒而言,创业初期,为了应对君士坦丁堡的战争,以撒的常备兵几乎都是步兵,在守城战中性价比更高。

但是,在西部应对哈夫斯王朝骑兵队的时候,步兵就显得十分呆板,行动迟缓,很容易被分割包围,围而歼之。

于是,以撒想到了战车。

战车当然不能使步兵变得更加迅捷,反而还会将其拖慢。

但是,成建制的战车可以结成车阵,从而迅速形成一个小型壁垒,让骑兵无计可施,自己的步兵固守其中,等待机动部队的救援。

通过这种方式,以撒可以在北非沿岸广袤的平坦旱地上缓慢推进,步步为营。

在此之前,格奥尔格·杰式卡已经制造出几辆标准的胡斯战车,战车配有轮子,搭载大型塔盾,盾牌上有射击孔,可以供弓弩和火枪射击。

部分战车上安装了一门单管火炮,可以在战争中摆放在车阵中央,向正面冲锋的敌军开火。

但是,以撒对这种老式战车非常不满意,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构想,让格奥尔格对此进行改装。

“陛下,这就是依照您的构想建造出的第一辆战车。”

格奥尔格将幕布揭开,一辆崭新的战车出现在以撒面前。

战车共有四轮,为了适应骆驼的牵引变得更高,对敌面加装大型盾牌,硬木的盾面上加装一层牛皮,用以防火。

战车内部安放着一台造型别致的火器,数根小型炮管被固定在一起,像是一台风琴。

风琴炮,又称米特留雷斯枪,二十几门炮管共用一个火门,只需用火绳杆点一次火,就可以同时引燃所有炮管内部的火药,在短时间内将小口径铅弹发射出去,形成火力压制。

这种风琴炮采用了可拆卸后膛,士兵们在使用时,可以直接将发射药装入炮膛,而无须再从炮口装填火药,极大提升发射效率。

这种可拆卸的发射药膛被称为“子炮”,炮兵们在战争之前可以准备数个子炮,打完后直接进行换弹,再将空药膛交给后勤兵,继续装填火药。

其实,这两项技术并非来自未来,而是来自“考古”。

早在1339年,风琴炮就开始出现,在十四世纪后半叶掀起了一股浪潮。

爱德华三世在入侵法国之前,就曾派大臣为远征打造了一百余门风琴炮,可惜由于火药不足,发挥出的威力有限。

1382年,根特的弗兰德斯人在战线中部署了多达两百余门风琴炮,借此击败了弗兰德斯伯爵。

1450年的福尔米尼会战之时,风琴炮再次出现在战场上,成功打乱了敌军的阵脚,迫使其主动进攻。

风琴炮口径很小,比火绳枪大不了多少,发射出的弹丸足以对人体造成巨大打击,却对石墙甚至坚固木墙无可奈何。

这种武器的作用显而易见,主要用于防御而非进攻,经常有军队拿它戍守街道和城门,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相比于常规火炮,除了体积小,重量轻外,风琴炮还具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优点——造价低廉。

一个世纪前,一门风琴炮的造价只需一英镑出头,远比一般的攻城火炮便宜。

以撒准备用加装了可拆卸药膛的风琴炮来替代笨重的单管火炮,安装于新式战车上,对冲锋来犯的敌军骑兵进行火力压制。

砰砰砰——

试练场上,一阵硝烟散去,作为标靶的一群绵羊发出惨叫,倒在血泊之中。

以撒深吸一口气,心跳猛得加快。

“格奥尔格,除了风琴炮,我们还可以将强弩和希腊火装上战车,以应对不同的战斗形势。”

“我会继续拨款,伱有什么好的想法尽管实践,不要担心资金。”

“多谢陛下!”

格奥尔格喜不自胜。

以撒点点头,暗自琢磨。

必须尽快将战车部队组建起来,配套的火药,弹丸和其余部件都得加紧生产,最好直接成立一个战车工厂,专门负责新式战车的生产建造。

这种战车当然不是万能的,由于自身的迟缓性只能被动防御,无法主动出击。

而且,车阵的克星也有很多,火炮,火枪,重弩,这些威力强大的远程武器可以直接将组织起来的车阵打成筛子,车阵中的士兵一点反击的方法都没有。

但是,幸运得是,以撒的两个邻居都是以骑兵为主要军事力量的国家,火器上的造诣约等于零。

实际上,除了奥斯曼帝国之外,其余的穆斯林国家都十分厌恶火器。

接下来,只要等战车部队成型,自己就可以沿着北非海岸,一路向西。

到了那时,哈夫斯王朝再精锐的游骑也只不过是炮管下的羔羊罢了。

以撒抚摸着战车上略微发烫的炮管,像是抚摸情人的手。

“就叫它,罗马战车。”

(本章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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